也说平等──谈谈易中天的糊涂哲学
南方周末刊有一篇易中天的文章〔这样的“孔子”不离奇吗——与秋风先生商榷〕,该文在观念上确有许多问题,所以在网上引起一些批评,该文涉及的观念问题很多,受到许多朋友的批评,我也写了篇文章批评易教授,因系急就章,自己颇不满意,现特改写如下:第一部份 关于平等与自由讨论
为了对平等概念有一种多面向多层次的把握,我想从阴阳共成,天地人三材共立的角度切入:
1.从中国思维的角度看,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太极分阴阳,而后分四仪.八卦.万类。太极之道为分化之源,很难说清,此处就不涉及,单从阴阳说起。这阴阳是一体之两面,互相转化,共立共在,相互为用的。用平等的眼光加以观照,我们可以说比如基因中的x与y染色体,它们共同构成基因,共同创造生命,就此而言,它们是平等的。但是它们毕竟是一种分化,扮演不同角色,起到不同作用,大自然的奥妙就需要分异以创造万用,因此一味求同,一路x到底或者一路y到底,必须会是个死空.顽空,扼杀一切创造,只有x与y并用,阴阳共成,才有这个万紫千红的天地人间。
2.从地球角度看,有高山.大海.河流.沙漠.低地.平原.高原.丘陵….等等,这类分异才构成地球的美丽与生态的繁荣,这就是平等与差异的多元互补。如果都是大海,或都是沙漠,地球如何繁兴万类恐怕会是个大问题。此外在地球之外有个相异但适度的能量源---太阳,为地球提供稳定而长久的光照,生态万类运用各种方案,形构各种体质,以多层次互补的方式利用太阳能,这里面就有千变万化的平等差异.互补与共成,共同形构地球生态圈。
3.在地球长期稳定,但差异共存的生态条件下,万类生命已经特化为各适其适的特有机能,湿地植物你用沙漠条件给它平等一下,它只能走向死亡。沙漠植物你用湿地条件给它平等一下,它也只能走向死亡。因此在平等之前必须有一个科学的研究,对万类的同与异有个恰如其分的理解,然后才能各适其适的给予恰如其分的照料,让它们活得很滋润。在这里面它们都需要水.空气与能量,这是同,但这三者的具体比例及组合形式却是多种多样的,这是异,如此阴阳同异共在的多元互用才能满足万类生命的实际需要。
4.就人类世界来看,就其生命身体之构成而言,就有许多同与异。就其生活需要,地理条件,文化创造,社会体制种种来看,也同样有许多同同异异的不同组合。因为对人类的种种评价,不可避免会有评论人自身好恶的涉入,难免会有许多争论,但如我们心平气和,同时运用科学及人文的多种智慧,应该还是可以讨论出一些比较合理的认识。
关于应该如何对待人类自身的问题,还有一个现实条件及心态取向的问题。在各自的气候.地理.人文.历史.政治.生产条件下,想追求人类生活的同一化,显然是不切实际的,这类强不同以为同的乌托邦想象与美丽新世界的追求,对差异的不能接纳与尊重,片面推高同的价值与意义,也是违逆阴阳哲学的偏至之想,经常带来不当的斗争与惨重的互相屠杀。比如希特勒片面推高亚利安人.苏联片面推高无产阶级,用各种方法求同去异,结果带来惨重的浩劫!悲惨过后我们终于认识到:不可能且无必要的事情,几经折腾与摧残之后还是不可能且无必要。对此我们应该总结教训,对人类的差异应该给予本体论的包容与接纳,不可滥加去取,滥用暴力,强不同而同之。就此一问题,我比较倾向老庄的态度,各适其性,以不齐齐,无为而治,与天为徒。社会应该在尊重自然之异.社会之异.各人生命之异的前提下,为各自生命的各适其性,各有追求,提供基础条件,提供自由创造,自由发挥的空间。不可过度好管闲事,强硬的将己之所欲必施于人,以主流意识形态之偏执,宰割万民本有之异,带来过多不必要的暴力与伤害。因为这类齐一万类,齐同生命的思想心态,本身是违反天地条件,违反生态理则,违反人类个己之异,违反人类自由意志的。强制推行,不但难以持续,其后续恶果还只能是害人害己!因此就个体性.个体自由的角度看,人类平等的偏好,在超越公共生活所必要的领域之外,应该让位给对差异的尊重,应该尊重各自由人,各自由团体对自由的追求。换句话说,超过一定限度之后,公共权力对齐一.对平等的追求,必须让位给个己权利,私人权利,对其自身自由意志与天然权利的追求与实践。公共权力无论以什么样的乌托邦想象,都不应该涉入个人自由的领域,强不同以为同的取代个己自由意志之自我追求。就此一角度看,人类求同的偏好,要求一视同仁平等相待的愿望,可以在生命需求的基本领域,在生活的物性条件上发挥优位作用,但万不可将平等视为至上及唯一原则,强不平以平之,强制抹去个体的本源差异,代个体定其好恶及自我选择,这类蛮横的干法,必将伤害自由,伤害人的创造力,伤害人之所以为人的个体尊严。
谈到此就涉及平等与自由的辩证关系,涉及群体与个人如何共存共立,如何同其所应同,异其所应异的问题。在此我们可以引入儒学的义理论说:
首先是荀子,荀子认为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的爪牙能力远不如野兽,之所以能在地球独创文明,就在人能群,能通过群体合力形成强大力量。那么这个“群”是如何组建的呢?他说:“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这是说人之所以能形成群体,因为有个体存在,有各种不同的角色及分工存在,无分工则不能建群。那么分工如何能形成呢?那是因为有“义”,就是有义理,有礼法,有分工的原理原则与体制力量。因此他继续申论:“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礼义的目地在有理有度的满足人生命之欲望,避免人的争斗,也避免物力的耗竭。同时礼的规则还形成各种角色及职务分工,以形构群体组建的身份体系及规则纽带。为了设定礼义管制的最高性,荀子认定人性本恶,他说:“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他认为放任人对其欲望的追求,人就会破坏其角色及分位,悖乱社会分工之理,从而瓦解了群的稳定与成立。所以需要教化及礼法,使人自觉遵守社会规则及其角色分工,对不自觉的人还有外在礼法可以强制。为了推崇礼法,荀子动用类比推论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能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荀子•礼论》这里荀子将君师推到礼法之本的地位,换句话说,统治权与教化权是礼法之本,尊君师才能隆礼法,隆礼法才能去除争夺更好的完成群的组建。所以荀子又说:“故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这里的“治”是从国家的角度看,也就是君上与礼义的施用,必须使老百姓合乎国家意志对秩序.对人民服从性与组织性的要求,这才能说是“治”与“善”。因此,荀子的理论立场是站在群体的立场,以群体性优先于个体性的预设来论人性本恶,因为个体性的自由发挥很容易危害群体的统一秩序,为了群,为了整齐人伦以消除人自由发挥所带来的角色混乱与位分出格,就必须强化君师礼法,通过内在教化与外在强制,降低人自由发挥的空间,使人齐一化.规格化,严格按照君师礼法的要求,扮演好各自在社会体制上应有的角色与功能,这才能形成强大的群体与国家。从这一角度看,强调群体优先于个人的论说,就必须强调平等优先于自由,必须压制自由而异质的个性发挥,张扬平等而同质的群性。在此我们可以说,抽象的群性虽也是人性之本有,但具体形成怎么样的群却是多种多样的。就国家与个人的关系来说,某种程度上国家是一个虚构的壳,躲在国家后面进行操纵的,只能是一些具体的人。固然人有群性,人需要建群以满足人的许多需要,但是人建群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活得更好,更又尊严,更有自由创造的凭借,而不是相反。但躲在国家背后操纵国家的这群人,其立场与利益经常不同于百姓的需求,往往借国家之名义聚敛财富与权力,他们的技俩就是强调群性,强调大河涨水小河满,往往以平等之理由贯彻群性的要求, 所以社会越强调群性就使个人越丧失个体性,越强调平等就越丧失自由,平等的要求一但超越自由的追求,人就将走向丧失自我与自由的境地,进而转化为螺丝钉与工具性的存在,于是人的灾难就开始了。从历史的演变看,荀学下开李斯与韩非子之学,进而开启秦代强大的专制王朝也是理有固然的。秦始皇固然是千古一帝,但生活其下的人民却成了秦王朝的螺丝钉,扮演着生产之牛马与战争机器的可悲角色。通过这类历史教训,我们可以领悟到,平等的要求只能做为基础与低位的要求,超越此一尺度,平等必须让位于自由,尊同必须让位于尊异,只有自由高于平等,自由意志受到群体的鼓励与尊重,人才能有其自我主体与幸福之可能,社会也才更具有创造与生产的能力。
5.至此,我们可以来理解孟子。孟子说:“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从这些论说我们可以看出,孟子虽也肯定群与国,但在价值的选择上,他推尊个体的优先性,肯定个体心灵的主体性,强调个体心灵的修为与养正,可以充扩人的存在,进而尽其性而知其天,自强不习与天为侣,舜何人也,禹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的成圣成贤!这是一种对自由心灵与自由主体的肯定,这种自我心性之追寻,立基于人的道德自觉,立基于人性自由的伟大肯定,较之西方现代的消极自由观,恐怕更具饱满的人道价值,也更为丰美而壮实。二千年的中国人通过群体心灵的自由选择,大都推尊孟子而贬抑荀子,可见人同此心,自由的追求还是高于平等的保障。虽然在政体层次上,中国一直没有建立宪政体制,以保障这类自由的光大彰显,但是中国儒学心性自由的思想资源,仍然是中国走向自由体制的重大依托,值得我们学习与肯定。
第二部份 对易中天儒学观的评论
以上是对平等观念的一个分疏,接下来我们略评易中天〔这样的“孔子”不离奇吗〕一文中的说法:
「礼治有一个先天的致命伤,那就是它必须维护等级制度。」.「孔子终其一生,都在极力维护和复兴周礼,他怎么能容忍“僭越”?那么请问,这样的孔子,会主张平等吗?」.「既承认大家都是人,又区分亲疏、贵贱、长幼、尊卑,才是儒家之“仁”。既主张人道主义,又维护等级制度,也才是儒家的理念。儒家,怎么可能开启“平等之门”?」
这些话我们可以有几点评说:
其一.平等与等级制度不矛盾。许多人批评儒家.批评礼治,最主要的一条竟然是“维护等级制度”。这个理由我始终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难道社会可以没有分工?可以没有角色差异?分工可以没有等级?任何社会都是多种角色与职位的组合,难道可以废除这些职位分化?难道义理上制度上,每个人都一模一样的平等才是可欲的?才是美好的?这类不着天地,无边无际的乌托邦幻想,竟然被学者专家所深信,还拿来批评历史与儒学!这难道不是一种糊里糊涂的糊涂哲学?其实人要组成几千万.几亿人的社会,分工与等级都是必然的。问题不是等级与分工,问题只是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体制条件,能够组成何种分工与等级,我们能否改善这类分工与等级,使它们更合理更有效率。无论我们对平等有多大的信仰偏好,都不能用平等否定等级,都必须明白平等只是理念上虚空的想象,分工与等级才是实务上的行动与落实,虚与实在科学上不构成敌对关系,反而是共在关系,平等离开分工与等级就无落实之依托,平等之信念偏好也能帮助分工与等级的联立纽带,严重丧失平等性的分工与等级都不会长期存在。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社会中有多种多样的群体,群体之中还有群体,每个人脑中都有他关于正义与应当的信念,在这类观念丛集中就有他的平等观,当事务表现出一种脱离其正义与应当信念时,许多人经常会喊出不平等,其实往往不是平等对待问题而是应当如何才算正当的问题。比如给残障朋友优待票,给公交车保留残障座位,或给军人购票优惠,或给老师优惠,给学生优惠…,或给科学发明家表扬,给业务高手高收入…。社会时刻存在万类差异与不平,只要合乎我们观念上的应当,我们就不会把许许多多的差别待遇看成不公平,只有在事情违反我们观念上的应当时,我们才会喊出不公平。
其二.“这样的孔子,会主张平等吗?”这真是一个观念糊涂的傻问题!正常人都有其观念丛集,因此每个人都有他的正义观与平等观,主张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孔子,怎么会不主张平等呢?问题只是孔子脑中的应当不同于易中天的应当。易中天不理解人间有各式各样的观念丛集,每个观念丛集都有他相信的应当与平等。易中天只是简单粗暴而且是自我中心的,以为自己相信的应当才是应当,自己相信的平等才是平等,孔子的应当与平等与易中天的不一样,做为学者,他不愿意虚心理解孔子,也不研究孔子与他的差异究竟谁是谁非,他只是横霸而简单的否定孔子,这样的思想霸道与懒惰,实在有亏学者的职业道德!
其三.再说周礼就不平等吗?用一句不平等来否定周礼,这样的心态还能做学问吗?这道理其实很简单,平等只是人的一种理念,只要有人在,理念必然同在,周礼是人定的,又在特定社会施用,怎么会没有其平等观呢?此处可以拿《礼记·祭统》中的一段话来讨论:
「凡为俎者,以骨为主。骨有贵贱:殷人贵髀;周人贵肩,凡前贵于后。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是故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惠均则政行,政行则事成,事成则功立。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俎者,所以明惠之必均也。善为政者如此,故曰:“见政事之均焉。」
这段话里可以看到古人智慧所实施的均惠方案,真是现代头脑简单又自以为是的学者所不及。这祭祀之后分取祭品,必须均惠,不可使人空手而归,但这个均却不是蛋头傻瓜的平均,而是有贵贱礼义之等,只有这样才能事成功立。因为群性之间自会有许多个性差异,有社会地位.亲缘关系与祭礼身份的差异,分取祭品的措施必定要尊重及包括这许多差异,而不能死硬的平均化。以死硬的平均化抹去这些差异,自以为是平等,其实反而瓦解了社会诸理念与诸条件联立共成的平等及应当!
其四.讲亲疏、贵贱、长幼、尊卑,就不平等吗?这问题其实前面已涉及,亲疏、贵贱、长幼、尊卑是现实身份上的区别,人关于应当与平等的理念,必定要与现实结合。也就是只有统整现实上不可舍弃的亲疏、贵贱、长幼、尊卑,才能谈平等,也才能真正落实理念上的应当与平等。易教授把现实人间必然有的差异与区别,拿来与平等对立起来,自以为是了不起的高谈大论,其实完全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空想而已!
其五.易中天又评论说:「实际上,儒家的“仁爱”之所以遭人诟病,就因为这种爱,是有差别、有等级、不平等的。主张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待、平等相爱的,是墨家。那种无差别、无等级、都平等的爱,则叫“兼爱”。」
这又是一种糊涂蛋的糊涂说法!“爱”只是一种心念与想象,因为人间有万类.有亿兆人。因为每个人都是渺小而有限的存在,每个人要将其理念上的爱,用其渺小而有限的能量施向万类亿兆人,要无差别,要无等级,要僵硬的死平等,这只能是糊涂蛋的糊思乱想!不要说根本做不到,就算是能做到,请问这种不问贤愚.美丑.亲疏.长幼.好恶,天马行空且完全物化的,一块砖头一块砖头的死平等的所谓“爱”,还会是一种爱吗?还会是人类的爱吗?这样的爱有什么价值与意义?将这种无情无义,无类无别的所谓“爱”,强制每一个有血有泪有自由意志的人,无选择的一体遵行,这难道不是一种最无耻的暴力与剥夺?这难道不从根本上断送人之所以为人的主体自由?
说到底,这类无差别.无等级的爱之想象,根本是一种放卫星田,假大空的爱,不知道爱是人心美善的自由投射,失去人对贤愚.美丑.亲疏.长幼.好恶的选择与精神的自由投射,就不会有任何爱的存在!易教授竟然妄想爱可以如空气不受阻隔的平等施用,竟然用乱放卫星田,乱吹牛屄的方法谈爱,不着天地人间的胡吹平等相爱,似乎认为胡吹不用花钱也不必负责任,只要敢吹就是胜利,就是了不起!以前大家乱放卫星田已经造成重大灾变,现在竟还推陈出新,用放卫星田的办法,大吹爱的法螺,还以此来诟病儒家的仁爱,真的是晕了脑袋,不知人间自有人道,人道不是胡吹出来的,岂能用胡吹的平等之爱代替儒家的仁爱!
我们应该知道人就是人不是神,如何能对不同关系的个体给予无差别平等之爱?即使是神还会对其选民赋予特别的爱!既使是空气和水,在不同地域都还具有不同的质地。我们的易教授却要人,要具有自由意志,有爱恨情仇的人,必须实行无差别平等之爱!这样的要求不糊涂兼荒唐吗?人若不能贯彻其自由意志,不能表现其爱恨情仇,这还会是人吗?
其六.在该文最后结论部份,易教授又来一套很恶心的老王卖瓜式话语,他说:「更何况,我实在无法想象,在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里,有哪个真正自由的人,会心甘情愿地向另一个人叩首称臣。反正我是不会的。我宁肯没有那赐予的土地,宁肯一无所有地四处流浪,哪怕“冬天的风啊夹着雪花,把我的泪吹下”!」
在此首先必须指出,一个完全实现正义的社会是永远不会存在的,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也永远不可能,道理很简单,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在他有生之年实现其梦想,何况社会由亿万人组成,如何实现亿万人千差万别.矛盾对立的平等想象?易教授想糊弄谁啊?竟拿此空中楼阁,天马行空的“人人平等”当成社会之真实,以此来给我们论事说理!这也未免太乌托虚拟了吧!君道与臣道.领导与被领导,用现代眼光看,也只是社会组织必有之道,职务角色分工之别,并不是道德人格尊严之别,易教授凭借什么理论与眼光,把臣位与臣道跟人格尊严之低劣奴化相连结呢?易教授以此封建眼光,高调的来拒绝臣道,说是“有哪个真正自由的人,会心甘情愿地向另一个人叩首称臣。”。要照此高论,臣道臣位都与真正自由相悖。真正自由的人都不会接受臣道与臣位,如此一来臣位与自由相背,有臣位的社会就不是自由的社会,请问这是那门子的高论?理论依据何在?我们知道没有臣也就没有君,没有领导也就没有被领导,没有君臣也就没有组织,没有组织也就没有权力,也就不会有社会。如此推演下去,其结论能不荒谬吗?问题是易教授如此故作清高的拒绝臣道,真的就很清高吗?我们不妨举出易教授自己白纸黑字写下的自白来看看。
在〈劝君免谈陈寅恪〉的大作中,他说:「有权,就是比没权好哇!.....体制是不由分说的。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体制也是一视同仁的。无论谁和体制作对,哪怕脱离体制,都将一事无成,甚至连饭都没得吃。? …..所以,你不能和体制对着干。你得自觉地纳入体制,在体制规定的轨道上运行。…..你还得挖空心思去对号入座。」?对如此这般“有权,就是比没权好哇!”,要吃饭,要体制,要“挖空心思去对号入座。”的人,现在竟然如此道貌岸然,如此伯夷叔齐式的唱高调说:「反正我是不会的。我宁肯没有那赐予的土地,宁肯一无所有地四处流浪,哪怕“冬天的风啊夹着雪花,把我的泪吹下”!」,一个教授如此忘乎所以,糊七糊八的来论理说事,来批评孔子反对儒学,其学识与心态的不真不诚,实在是让人遗憾的! 慢慢喜欢上国学的。 不简单的。 多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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