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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2 发表于 2011-5-28 22:11

都市玄异:邻居(又一部变态的= =)

[color=#cccccc][font=Georgia,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我把小丁的骨头一点一点扔进灶里。三个人看起来很多,其实不然,装起来也就两大盆。凌晨三点了,肚子有点饿,于是就着焚尸的火焰烧了点水泡面。我看着灶里熊熊的火光,坐在椅子上悠闲地吃着泡面。我想,我幸福的平淡生活也许就到此为止了。

  这是一片即将拆迁的老房子,里面小道蜿蜿蜒蜒、四通八达。这里的人们都希望有一天能住上高楼,可是他们又没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处境。不过多年以后,他们的梦想还是实现了。

  我很喜欢这里,平静、悠闲,邻里之间关系融洽。就像刚刚被我烧掉的住在隔壁的小丁一家,平时为人热情,乐于帮助邻里,我破掉的衣服也经常是小丁妈妈帮我补的。要拆迁了,老街坊们都各奔东西,最后只剩下我和小丁家住在这里。他们和我说,几十年了,实在舍不得离开这里,于是我帮他们留下。

  和以往被我分尸的那些在夜里独自回家的人不同,我很尊重他们一家,至少分解时,他老婆和妈妈我是没有脱衣服的。希望他们以后在天堂活得一样开心。

  吃完面,冲去了地上残余的血和碎骨头,我觉得很累。

  倒在床上,很困,但我并不想睡着。在离开我生活的两年的地方之前的最后几个小时,我想再好好体会一下它的气息。

  可我最终还是睡着了。分尸虽然是一门艺术,可是同样是体力活,我是人,是人,就得服从自然规律,于是我睡着了。

  好在我在这里最后的一个梦很美。我梦到了搬到这里后杀的第一个人,一个普通的上班族,每天上班、下班、抱怨。他对我说现在他很幸福,不用早起,他很感谢我,说我对他的每一刀都很温柔,让他想起小时候,奶奶抱着他,抚摸他的背。我梦到了两年来我杀的唯一个小孩,一个贪玩的孩子,总不能得到好分数。我觉得很愧对他,因为切开脖子的那刀失了准头,他和我说话时,还老是用手扶着那几欲掉下的小脑袋。我说,我很心疼,对不起你。他回答说,不要紧,这里很多人陪我玩,而且不用考试,说完笑笑,脑袋却又要掉了。还有上次刚刚返城的小姐,她不再浓妆艳抹了。我夸她现在很漂亮,她笑得很开心,说谢谢我每一刀都那么用心,让她能得到现在的美丽,还有,那里的人们,不会骂她贱人。

  就这样,这一夜里,我梦到了很多很多人。虽然也有骂我不该让他丢下妻儿的,可是毕竟是少数。

  突然我醒了,淡淡的晨晖透过窗口,在地上留连。我深了个懒腰,很舒服,可又突然有点失望,我没有梦到小丁一家,也许,他们还暂时不能体会那样的幸福吧。

  我看着小屋里的点点滴滴,回味这平凡的幸福。我就要离开了,以后的日子,还会有这样平静的幸福吗?

  这时,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

      我起身、穿衣、开门。

  门外是一个戴眼镜的斯文年轻人,不高不矮,和我一样。我喜欢这样的人,看来平凡无奇,也和我一样。

  “你是?”我假装奇怪。

  “请问……”他推了推眼镜,“丁进家住在这里吗?”

  “你是?”

  “我是他表弟,刚刚大学毕业,来这里找工作的。表哥给了我地址,我找到这里,敲门又不见人来开,就看看隔壁有没有人。真是不好意思,你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吗?”

  我相信他是他表弟,我相信一个人的过程总是那么短暂,就像我麻利地割开许多人的喉咙那样短暂。于是我想留下他,这也许源于我对这片破房子的留恋。他,就能成为让我再留下来享受几天生活的条件。

  “他老丈人生了重病,昨天带着一见人去看他了。”我面无表情地撒了个谎。

  他们失望,自然,这么远来投靠一个亲戚看到的却是人去楼空,对于一颗刚刚大学毕业的脆弱心灵,是多么大的打击。

  于是他进退两难,也许先去住旅馆,可是又太贵。

  “我和小丁家很熟,不如你先住在我家吧。他们应该几天就回来了。”我的眼光向手术刀一样在他瘦弱的身体上切割,看得他有些局促。

  “嗯……”他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认同了我的建议。“好吧,那就麻烦你了,我会付给你房钱的。”

  我笑笑,他并不了解我的生活,房钱与我而言,远远不如他给我的惊喜。

  他就这么住在了我的小屋里。作为一个以此为乐多年的人,我自然不会留下什么让他怀疑的痕迹。我们愉快地聊天,我坐在床上,他告诉我,他叫莫云。莫云坐在他表哥的骨灰边,向我抱怨这要找一份工作是多么地难,大学生活是多么地无聊。我想,也许我该考虑是不是送他去那个只有快乐、永远不用再找工作的地方。不过他说归说,却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就想说自己踩死的蚂蚁一样说着自己的烦恼。看得出,虽然外表比较稚嫩,人却比较沉稳。

  一天很快就过去了,莫云对小丁是否能短期内回来表示了担忧。我安慰他,人生总是不能抱太大的期望,也许你想象他再也不会来了,他明天就会出现。

  这天晚上我们挤在了一张床上,我没有想杀他,也许明天吧。他老远来投奔亲戚却一无所获,不太好,我也不忍心。

  一夜过去,我又在晨光中醒来,意外的是,莫云已经在做早餐了。我很开心,在触碰小丁母亲尸体的时候,我一度担心以后都要自己做早餐了。

  我们一起吃面,他手艺不错,我又有点不舍得这么快送他走。

  “大哥,我想搬去表哥家住。”

  “可他还没有回来。”

  “也许……”他想了想,“我可以先撬开门,等他们回来再配钥匙给他们。”

  他怕我不同意,于是拿出毕业证作抵押。我对有个会做早餐的新邻居并不排斥,更何况屋主早已魂归天国,于是同意了。也算为这片饱经风霜的房子在添上一点故事,也许又可以留下一个人陪它们。

  莫云很快买了锁回来,继承了表哥的房产。而我,则把收好的大盆又拿了出来。

入夜,这两天的习惯性疲劳又再度袭来。我想顺其自然,可是在我入睡之前,我很想知道莫云正在做什么。

  穿衣、起身、敲敲开门,但还是发出了声响。我曾经把这“吱呀”的开门声当作我的小屋迎接战利品的号角,但是现在我并不欣赏他的嚎叫,我怕它吵醒我将要偷窥的对象的美梦。

  我推开了条门缝,侧身出门。我猫着腰,像个贼。几秒钟后,我就直起了身子,像个出门起夜的中年人。这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反应,因为黑暗中站着一个人,就在我家门口,猫着腰向里面看。他和我一般高,一般普通,不会让任何人联想到会随时冲上来捅死你的打劫壮汉。看到我,他也立刻直起了身子。

  是莫云,于是我松开了放在腰际小刀上的手,这样意外的会面让我很兴奋,我不想这么快杀了这个有趣的人。

  “大哥,这么晚了还出来散步?”

  “你在偷看我?”

  “不不,”他低下了头,“我只是来看看你睡了没有,我睡不着,想找你聊聊。”

  “好啊,请进。”

  于是在我的小屋里,我又开始倾听他的种种琐碎。半夜,无话,他起身告辞。

  我在床上躺下,再也睡不着。直觉告诉我,他并不是个一无所知的大学毕业生。人生的意义,便在于无穷无尽的想象力。本来缩在门口看的人应该是我,可是却变成了他,这里面有着无数种的可能性。我不愿猜测,我更愿意当作一场游戏,但愿有趣的莫云不要让我失望。我突然有个奇怪的感觉,我杀不了他,我这可爱的邻居。



早上,莫云早早就出去了,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在看他。他也许去找工作,也有可能是其他的事,都无所谓,我更喜欢晚上的他。一入夜,似乎整个世界都会变,至少,白的也都变了黑的。

  这是个机会,我去了他家,原来的小丁家。

  以前有个故事说,有扇门上挂了一把锁,有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打不开,后来被一个老锁匠轻松开了。别人问他,你怎么这么轻易就能打开呢?锁匠说,我懂它的心。我不仅懂锁的心,更懂人的心,我所追求的,就是在他们死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不是恐惧,而是快乐。我的想法是,人生的乐趣在于忘却。

  要懂得一个人的心,最好的想法实现了解他屋子的心。虽然莫云只来了两天,但我觉得他是个有心的人,原来的屋子装的是小丁家的心,朴实、平凡,可是无趣。莫云又怎么样呢?

  到处转了转,摆设似乎一如既往,我不免有点失望。但细心不是坏事,我又找了一遍,终于在床单下找到了一本崭新的日记本。我打开一看,只有第一页写了一行字:我要开始新的生活,也许,是时候找个伴了。

  我又找到了我们之间的共同点,都很孤独。不过我找的伴每次都只能陪我一小会,所以我一只还是很孤独。他呢?我不知道。但还算没有白来,我窥见了他的心,虽然只是一点。

  回家,做饭,过着和平时一样的生活。我往灶里塞着旧报纸,里面有骨灰,同时一家人,心却不一样。我想,小丁是否明白他有如此有趣的一个表弟呢?

  九点多了,他还没有回来,我理解,这城市虽有数百万人,可是找个合适的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十一点了,我又困了,不过却突然又兴奋起来。门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在着即将成为废墟的地方,除了莫云,不会是其他人。

  然后我又听到了更让我高兴的声响,“咝……咝……”。我听到过这声音,几个月前我遇到的拾荒的老头,他拖着大塑胶带慢慢移动时,发出的就是这样的声音。

  那莫云拖的又是什么呢?我从床上无声无息地下了地。


      小刀滑过味王的喉咙,却只带走了一丝灰尘。

  “为什么不杀我,我不想受那份罪。”

  “杀了你,还是顺了他的意。他像要的,或是我找到你,杀了你,或是我找到你,他杀了我们。”

  “那又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那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我杀了你,他就赢定了,而他要对付我们全部人,却未必有十足把握。”

  “你想我帮你?”

  “你出山,我们就有机会,而且……”我眨眨眼,“类似今天拿给你的这种极品收藏,我还有很多。”

  他终于兴奋起来:“真的?”

  “当然当然!”莫云在身后叫道:“你来帮我们,还送房子。”

  

  味王站在破旧的拆迁屋前,一脸的不屑。

  “原来是这种破地方,我还以为捡到宝了呢!不定什么时候睡着觉就被拆了!罢了,反正这贼船也是上定了。”

  莫云在他身后一脸窃笑。

  马龙见我们带了新邻居回来,连忙笑脸相迎,吩咐小兰做晚饭。随后开始问着问那地套近乎,不过味王只喜欢内裤,不喜欢马屁,搞得他一脸无趣。倒是莫云看他可怜,主动陪他胡说八道,他才又高兴起来。

  小兰果然手脚麻利,一会工夫就已弄出一桌丰盛的饭菜,而且还是那么好吃。我想起小美,不由有一点伤感。

  席间觥筹交错,众人话渐渐多了起来,好奇心极重的莫云自然不肯放过这样的机会,追问起味王与席晓明的往事。味王对这段经历自然很顾忌,但在他的强烈要求下,还是慢慢说来。

“被警队开除后,原以为从此以后没什么机会再继续收藏那么美妙的味道了。可事实并不是这样,很快我又开始无法抑制自己追求它们的冲动。于是我开始四处游荡,寻找着没有被人发现的女人尸体,实在找不到时,我也不排斥自己制造。”

  说到这里,我看了看马龙和小兰。见马龙只是傻傻地张着嘴看着他,而小兰则只顾低头发呆,似乎并不关注他的话题。

  “我每天去看她们,等着她们慢慢腐烂,而不需要顾及自己的身份。这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我就这么继续着我的美妙生活,也曾想过一辈子就这么幸福下去。可是席晓明的出现改变了一切,我的噩梦开始了。

  我以前根本不认识他。有一天,我正躲在远处欣赏一具高度腐烂的实体时,他出现了。他只问了我一句话‘你是不是味王?’

  我对于不认识的人一向不怎么搭理,就没说话。他冲我笑了笑,比了个奇怪的手势,然后就离开了。

  我对这件事并没有在意,以为他只是个神经兮兮的普通中年人。他走了之后,我过去扒下了那具尸体的内裤,那可真是极品哪!回家之后,我甚至都舍不得让它离手,于是拥它入眠。

  可是第二天早上醒来……”他突然不再说下去,只是露出极为痛苦的表情。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莫云瞪大了眼睛,不停地催促道。

  “我一醒来,就发现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发生了!”他的呼吸急促起来,“我醒来第一件事就是闻我抱着入睡的那件极品,可……可是,那美妙的味道竟然不见了!

  我猛地睁开眼睛,发现手里的内裤早已不是昨晚我深爱的那一条了!我觉得不对劲,马上从床上翻了下来,打开了我所有的冰柜,天哪!我……全都没有了!全都没有了!”

  “这种……收藏,也会有人偷么?”莫云很奇怪地问。

  “不,不是……”味王痛苦地摇着头,“我发现,我……我竟然亲手把它们全都洗干净了!”

“程哥……你们聊着,我上个厕所去,呵……”莫云捂住嘴,强忍着笑意,推门出去了。

  我拍拍味王的肩膀,说道:“吃饱了没。”全然不顾他脸上期盼同情的神色,我看向马龙和小兰。

  马龙似乎什么也没有听懂,只是跟味王一样哭丧着脸,一个劲地点头。

  小兰则默默站起身来,开始收拾桌子,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仿佛除了家务,再也没有别的事能引起她的注意。

  味王被众人的反应弄得哭笑不得:“不可怕吗?你们是怎么了?这么恐怖的事,你们一点都不觉得可怕吗?”

  马龙在一旁故作深沉地附和道:“当然可怕!我很少听到这么吓人的事呢,只是程哥经历太丰富了,所以反应不大,是吧程哥!”

  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有时候身边有个会拍马屁的人,会令所有人都感到轻松。

  但味王似乎一直对他都很排斥,全不买账,瞪了他一眼道:“少给老子来这套!老子知道你们想笑!那女人在装傻,你们两个就在心里笑,刚才那个鬼头鬼脑的小子就躲在厕所里笑!笑笑笑,笑个屁!老子不离你们这些虚伪的人了!我去睡觉!”

  说完他便要出去,脸上的表情像极了一个受尽委屈的孩子。

  我起身拦住了他:“呵呵,你那么想要人安慰么?等小莫回来,我们一起去个好地方。”

味王听到这句很暧昧的话,怔了一下,似乎有些心动,但马上又板下脸来辩解道:“**,老子才不去呢!我对活的女人又不感兴趣!”

  “不去算了,不过听说席晓明的妹妹可是个尤物。”我微微一笑。

  这时莫云回来了,看到我脸上的笑容,问道:“我错过了什么吗?又是什么事那么好笑?连程哥都笑了。”

  味王一听这话,马上骂道:“你个死小孩!老子早就知道你他**是跑去厕所里去偷笑!”

  莫云想不到传说中的味王,竟是这样一个毫无风度的粗鄙中年人,恐怕除了我之外没有人能找到他了。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冲我吐了吐舌头。

  味王还想继续骂,似乎要把心里所有的郁闷都发泄到莫云身上。

  这时,刚才被味王骂得语塞的马龙却岔开了话题:“程哥,你刚刚说你们要去找谁的妹妹?”他对我们说的女人似乎很感兴趣。

  “怎么?你也想去?”我漫不经心地说着,眼睛往厨房里瞟去。

  “嘿嘿,因为程哥说那个什么席晓明的妹妹,是个尤物嘛,一听尤物,我就……”

  正说着,厨房传来碗盘破碎的声响。莫云白了马龙一眼:“你这家伙,小兰姐饭菜做得那么好吃,你还不满足?”

  而我已经背着手走进了厨房,看到小兰正慌乱地拾起地上的碎片,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她的脸也是会有表情的。

  “这些普通餐具总是那么容易碎,你说用骨头来做会不会好一点呢?”

  听到我的话,小兰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但仍是什么也没有回答。

  我笑了笑,转身回到客厅,挥手示意莫云和味王出门。马龙还想说些什么,被我一摆手止住了:“我叫你找人来做邻居,这么多天你就给我找了一个。”

  “呃……程哥,我,我明天……不,现在就去找!”他一副被吓怕了的表情,不再多话。

  我们三人出了门,味王满腹心事,看起来有些担心。

  “程哥,她也是艺术家吗?”莫云好奇地问道。

  “艺术家?呵呵,恐怕她连边都沾不上。”我一脸不屑。

  “那我们去干嘛?”

  “嫖妓。”

      
       夜色掩盖下的声色场,灯红酒绿,没有尽头地释放着人们的欲望。这里每天有着无数金钱与肉体的交易,女人们为活下去而活下去,男人们为寻找活下去的快乐而流连忘返。

  我们穿过大街小巷,身边数不尽的酒店、夜总会和发廊飘然而去。我们并不是要去那样的地方,那里有着太多的秩序,虽然见不得光,但依然井井有条。通常,秩序会掩盖住许多有趣的事,许多言语和行为都会被这样的管制压抑得难以出现。

  而那些拥有血管一样众多的小道,在黑暗中若隐若现的小楼,才是真正值得探寻的地方。那里被大多数人们所遗忘,一切极尽腐朽的事情都会顺理成章地发生。没有理由,不需遮掩,因为夜色就是最好的伪装。

  我们钻进一条狭长的暗巷,里面三三两两站着几个看不清面孔的人,有妓女,吸毒者,也有皮条客。他们习惯性地上下打量着从身边走过的我们,偶尔投来几句渴望交易的请求。我想,在我们去到目的地之前经过的路程,可能都是很无趣的。也许遇到玩仙人跳的骗子,会有趣得多,但毕竟我们有三个人,机会不大。

  味王做过警察,对这样的地方自然轻车熟路。而莫云则不一样,他也许性欲旺盛,却是难以接受这样低级的烟花之地,一路上不停地询问还要多久,我也不回答,只是往前走。

  终于,我们在一座四层小楼前停住了脚步。这里,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通常,这样的小楼会租出大部分房间给各种各样的人们,只要有钱就可以,所以才造就了这里的暗娼林立。到了晚上,虽然街道上人迹罕至,但各栋小楼里却是灯火处处。但唯独这一座,却又不同,除了顶楼中间的窗子印出一点点粉红色的灯光,其他房间都是漆黑一片。

  我不出声,也不敲门,掏出一节细细的铁丝,打开了门,自然得就像回自己的小窝。

  楼里充斥着让人无法分辨得混杂味道,加上漆黑的天井,若突然深处此地,也许会以为是荒郊野外的鬼楼。

  我们顺着窄窄的楼梯往上走,一切都静悄悄的,连莫云也摒住呼吸,没有脚步声。

  很快上到了四楼,在中间的一道门前停住。门虽然锁上了,却留有一点缝隙,里面一丝淡淡的粉红色灯光散落到外面的地上。这时,我们才听到了房间里的异动。

  一个女人传出极尽挑逗的叫床声。

门再次打开了,好像一只顺从的羔羊。

  里面的情景让莫云和味王惊讶地张大了嘴巴。那是一张床,和五个人,一女四男。

  也许是女人的诱惑太大,他们继续着云雨之事,并没有注意到正在自己被三个不速之客静静打量。

  终于,其中一个男人的眼光扫过门口,现出了和我身后两人一样的表情。随后他轻呼一声,其他的男人才停住了动作,恋恋不舍地把目光从女人赤裸的性器上转移过来。

  但那漂亮的女人却完全不在意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仍旧死死地吮吸着一个壮男的下体。

  “你们是什么人?怎么进来的!”在最初的惊愕之后,一个看起来像健美教练的年轻男子回过神来,向我们质问道。

  我却不理会他,只是对床上妩媚的女人说道:“席晓静,你得帮我个忙。”

  健壮的男人,一般都认为自己很出色,所以总是无法忍受被别人忽略。他却不知道,硬出风头是有很大风险的,而被忽略,有时候却是福气。他气冲冲地向翻下床,向我走过来,怒不可遏地叫道:“**,我问你呢!没看见我们再干嘛吗?”一边伸手向我胸前推来。

  一道银白色的光芒滑过半空,还没有骂完后面几句话的壮汉捂着喉咙倒在了地上,嘴里扔含含糊糊地嘟囔着什么,脸上挂着难以置信的表情。我伸脚把他粗大的手指一只只踩进咽喉的裂缝里,他才满意地闭上了眼睛。

  屋里一片寂静,几秒钟后,终于炸开了锅。

并不像女人受到惊吓一样发出凄厉的尖叫。剩下的三个男人,只是猛地从床上蹦起来,仿佛正在性交一样喘着粗气,赤裸着泄了气的阳具,不知如何是好地站在原地。他们现在最大的愿望,当然是逃跑,可是又担心自己和先前的男人一样触摸自己的喉管,变幻莫测的惊恐表情着实有趣。

  我朝门外指了指,他们半信半疑地缓缓向门口移动了几步。见我没有什么进一步的表示,这时体内求生的本能才奔涌而出,抓起衣物就往门外冲。

  我闪开了一个口子让他们逃命,冲在前面的男人竟像我投来万分感谢的眼神。他们似乎在黑暗的地狱中看到了瞬间闪现的出口。

  不过,出口只显现了一瞬间,就无情地关闭了。

  三个奔牛一样逃窜的男人分别倒毙在走廊、门边和屋内。

  走廊上的男人后腰上开了个小小的洞,半颗还在滴血的肾落在冰凉的地面上。门边的年轻人靠坐在门框上,面无表情地抱着自己所有的肠子,就像守财奴在细数攒下的金条。而屋里的死去的中年男人,则使劲地伸展着手臂,想找回飞落在不远处的一大片颅骨。

  我打了个手势,味王和莫云马上着手将他们的尸体拖回房间,味王掂了掂拖在体外的半个肾,惋惜地摇摇头对我说:“你还真舍得啊!可惜了,本来挺值钱的。”

  说罢他靠近那四具尸体嗅来嗅去,然后站起身来,失望地说道:“原本新鲜的味道就不好,男人的就更没意思了。”

  一切安置妥当,我们把注意力转移到床上一直没有出声的漂亮女人身上。

就算是我,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淫糜味道的女人,仿佛她天生就只为了性而存在。

  只懂得追求快感的女人,往往是极度无情的。刚才还在和她交媾的四个男人短短几分钟内全部死在她面前,她却只是饶有兴趣地冷眼旁观。

  她悠悠地点燃了一支烟,烟雾环绕着她极具诱惑的裸体,使得房间里的气氛更加诡异。她并不介意我对她的上下打量,媚笑着说道:“老板,有兴趣三个一起来吗?”

  味王干咳了一声,不知道说什么好,莫云则红着脸东张西望。

  “席小姐客气了,我只是找你帮个忙。”我收起手里的冷艳的刀。

  “怎么?世上还有刀神做不到的事么?”她一语道破我的身份。

  “想不到席小姐居然认识我,你哥哥来过了么?”

  “那死没良心的东西,你提他做什么?你杀了我的老主顾,可得好好补偿一下人家。”席晓静吐出一口烟,舔了舔她红艳性感的嘴唇,“好不好嘛……”

  “你不用勾引我,我要你勾引他。”我偏头看着身边羞得满脸通红的莫云。

  “哎唷,原来程哥带了个那么可爱的小伙子便宜我呀!”她笑得花枝乱颤,轻抚着自己娇俏的乳房,向莫云抛了个媚眼:“弟弟别害羞嘛,姐姐好温柔的。”

  莫云急了:“不不……程哥,你不是真的要我跟她……”

  味王摸摸鼻子插话道:“嘿嘿,老武,想不到那老怪物的妹妹还真他妈是个尤物,连老子都有点把持不住了,要是小莫不好意思,我来嘛。”

  我笑笑,对席晓静说道:“别急,我只叫你勾引他,没叫你动他。”

  “这是什么话嘛,那么可爱的小弟弟,你只准人家看,不准人家碰,不是要急死人家吗?”

  “那是你的事,动了他,你就死。”我冷冷地说。

  席晓静不禁脸色一变:“好啦!不动就是了,有什么稀奇的。你到底想我怎么样嘛?”

  “你就当他是你亲弟弟,你接客,他就在旁边看,你有空,就挑逗他。怎么做我不管,但是要在最短时间内让他对你这种风骚的女人完全失去兴趣。”

  “哼,这有什么用,这样就能杀了我哥吗?”

  “这你不用管,你哥怎样对你,你心里有数。你帮我,就是帮你自己。”

  她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愤怒,马上又陪笑道:“好,好……武老板既然吩咐了,我就照做好了。不过,要是这小伙子忍不住想做什么,人家一个小女人,可没什么力气……”

  “这我自然有交待,你不用多心。”说完,我示意味王到房间外去,转身便走。

  “哎!武老板!你就把这些尸体丢在这里呀?人家会害怕的!再说,被人看到,人家以后还怎么做生意呀!”

  “水仙,”我背对着她挥挥手,“我知道你认识水仙,叫她帮你弄,就像以前那样。”

  我说完,便带着还在不断回头瞟的味王出了门,只留下莫云和风骚的席晓静。

和味王刚出门几步,对今晚发生的事还有点莫名其妙的莫云便追了出来:“程哥,等等!这,你到底要叫我做什么呀?她可是席晓明的妹妹呀!那老家伙要是来了,我可怎么办?”

  我转过身,露出洁白的牙齿:“我不是说过我自然有交待么?”

  “可你没有交代过我什么呀!只说是来……来嫖妓。”他一脸的无辜。

  “我知道你会跟出来,想知道什么,就问。”

  “这个姐……噢,女人,真的是席晓明的亲妹妹?”

  “喜欢么?”

  “别逗我了,程哥!”他急得满脸通红。

  “你一个星期内,每天晚上都要来这里。席晓明既然肯让我知道他妹妹的下落,就是默许我们来找她,不会难为你的。他如果想操控一个人,可以轻松地通过任何媒介,而最方便的,就是通过漂亮女人,你知道我为什么把你留下了吧?”

  莫云点点头,但仍然不解地问道:“席晓明可是大师级的人物,他的妹妹怎么会……这样呢?”

  我早料到,以他这么强的求知欲,无论如何都会想把来龙去脉弄个一清二楚。



      听到老怪物的名字,除了在角落里睡得发出阵阵鼾声的园丁,其他在座众人脸上都闪现出极度厌恶的神色。

  “他**!这个老东西,害我倒也罢了,想不到连小兰这么好的女人都不放过!”味王决不放过任何一个向小兰示好的机会。

  “只要是艺术家,他就决不会放过,不论你是男是女,也不管年纪多大。”我看了一眼古灵精怪的水仙,她撇着嘴巴点点头,对我的话深表同意。

  我又接着说道:“小兰以前工作的地方,就是本城最好的酒店,而她,是酒店里唯一一个女厨师。”

  “怪不得兰姐的菜都那么好吃呢。”莫云舔舔嘴说道。

  “她之所以被称为骨后,是因为她出神入化的雕功。每个被她送走的人,身体里每一块骨头都会成为最完美的艺术品。”

  “唉……”水仙拍拍莫云包扎着的手臂,同情地说道,“可怜有些人,居然还担心兰姐会被锤头砸到,结果倒是自己差点被棍子打死。”

  莫云一脸无辜地看着我,说道:“要是我有程哥那么精明,也不会弄到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你只是暂时不明白自己的身份。但小兰,却是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然后刮干净所有的骨头,雕成了各种各样的小玩意,而且每一样东西上面,都刻着老怪物的名字。”

  “该死!”莫云叫道,眼里充满愤怒,“总有一天,他也会尝到这样的滋味!”

  “那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我瞟了小兰一眼,见她背对着我们,偷偷擦了擦眼睛,“就算有一天你有这样机会,也只能让他迅速死去,除此之外,别无选择。这一点,你必须明白。”

  “为什么?”莫云不解。

  “因为,”我眼神开始黯淡,“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就仍然能对你一击必杀。”

  “老武!只要能杀了他,你叫我做什么,我都一定做!如果这样也杀不了他,老子就抱着炸弹去找他!”忍了很久的味王怒火中烧地叫道。而在一旁的马龙却只是一直发呆,真不知道到底谁才是小兰的男人。

  “只怕到时候你抱着炸弹,也只能炸掉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感到意志消沉。“他在小兰找到的人身上纹上了奇怪的纹身,让小兰不知不觉深陷其中,把那个原本要取骨的人,错认成了自己的孩子,而把自己的孩子,当作了雕刻的对象。等到她终于清醒过来的时候,桌上剩下的,只是孩子的整张皮和碎肉。她就这样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东西。”

  “她找到的那个人呢?”水仙好奇地问道。

  我轻轻叹了口气:“那个人,就是席晓明自己。他从头到尾,都站在旁边观望小兰,看她一点点把自己的孩子开膛破肚,剥肉刻骨。如果他想这样对我们,也许在座的人,没有一个能逃脱。”

  所有的人都突然感受到席晓明那看似不可抗拒的能力,房间内寂静无声,没有人再提起他的名字。

  也许,信心再强的人,也会被他人的消沉所感染,而对于本来就几乎对生活失去指望的人来说,这样的影响尤其致命。当我突然失去往日总是很有把握的情绪时,我身边所有的人都会像没有帆的船一般,永远飘荡在绝望的海洋中。我不能让这样的事发生,他们已经一度失去了生存在世间的意义,是我让他们再次点燃了回到从前的希望。如果他们再受一次打击,也许不用席晓明动手,就会走向自我毁灭。

  终于,门外小街上一个响雷般的声音打破沉寂,让所有人回过神来:“刀神!你在哪里!快给我出来!”[/font][/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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