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用自己的皮去裹他的尸
[color=#cccccc][font=Georgia,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最初,他与她在街角一盏路灯下相遇,他说:“我们可曾见过?”她笑而摇头。
“没有?咦,真奇怪,我看到你,竟然觉得眼熟。”
那时他同女朋友甫分手。一夜离奇艳遇,顺理成章地,她填补了他身侧的空缺。
数个月后,他与她,在他的家重聚。他说:“我同她己和好,一切如初。我们只能当不曾遇见。别说我骗你。事先声明过,好聚就好散,谁也不要婆婆妈妈纠缠不休。”
她没有。没有哭,没有闹,没有抓着他问“你不再爱我吗?”、“为什么?”、“她比我好吗?”、、、、、、种种痴情戏女主角手段,一概不曾拿出献丑。
她只是,笑而摇头。眼角眉稍,暗藏玄机。
“是的,我们好聚就好散。喝完这一夜的酒、、、、、、”她举杯。“到天亮,我们各奔东西,醉醺醺,神志不清,一切痛苦便较容易承受,不是么。”
莹润透明的玻璃,鲜红的液体摇晃,似血。
然而,毕竟史是葡萄酒。这是他的家,所有物件都知道底细,不必疑心其中有诈。
因此他也举杯。
渐渐地,夜深,酒意也深,从微醺到大醉。
“唔,为什么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非认识你不可?说实话,我们究竟是否曾见过?今生没有,那么前世呢?”
“前世也没有。”她笑着贴近他,耳语,“或者,你见到,但并不知道那是我。”
“为什么?”
“那时我只‘织’成一半。半匹布。”她嗤嗤地笑,“可是你称赞我漂亮。”
“咦?什么、、、喔,是,第一次见面,你站在街灯下,的确很漂亮,皮肤都像丝绸,会泛光。”他醉的厉害,忘记前面说些什么。
一切都忘记。
她并不是“像”丝绸。她前生是一匹真正的上等丝绢,货真价实,王室御用。破了天蚕茧,抽丝,由当世最高明的织女,铺在硕大笨拙的木架上,纺成世间最美丽的一匹布。
天蚕穷其一生育成的精华,一丝一丝纺进她体内,凝成元神。懵懂而惊恐地,打量这个未知的世界。
是幼年时的他,贪玩闯入此地,撞上她。无心地赞了一句:“呀,多美。是给我么?”
她元神成形后,见到的第一个人,听见的第一句话。宿命感油然而生。
她奉王室之名出世,理应为王室之人尽职。做华烛之典时的盛装,做举国大庆时的贺礼、、、做什么都好。她想自己用在他身上。
后来果然愿望达成。
她成了他的裹尸布。太年轻的未来君王,来不及华烛之典或举国大庆,便横遭不测,行将踏上不归途。于是一干人等匆忙将她准备妥当,粉墨登场,生怕以后再没机会。
温柔地,裹住他病重不治的身躯。开始,她用体温暖和了他,而后,彼此一起逐步地变冷。
正当她沉浸在完全得到他的喜悦,那个女人,那个后来得到他宠爱的女人,横插进来,将他从她怀里夺去:“我能医好此病。交给我,哪怕试一次,总好过束手待毙。”
斩钉截铁。不容旁人犹豫,当即满足一切要求,准备净室,小刀,煮麻沸散。
七七四十九天,九九八十一天、、、、、、不知道多少天过去,他终于彻底好转。
而她,则彻底沦落。再美,毕竟做过裹尸布,不吉利至极。怎能挪作他用?
最后烧去了事。
自身燃烧的火焰中,她的一缕魂灵,飘飘悠悠地,扶摇入云宵。人间最后一刻,她听见他的声音,与那个救过他的女人许定一生之盟,他有了她,就不再要她。
“你有了她,就不再要我。”她贴在他耳边,咬牙切齿地笑,“我几经辛苦,趋入现世,好不容易碰上你,才知道那个该死的女人又抢先一步,做了你女朋友。这次她再想把你抢走简直做梦。没那么容易。我早学了乖。且看我的手段。”
她得意洋洋地,找开提包取出保温瓶,凑近闻一闻。
一股异味。并非任何饮品,而是汽油,尽数泼洒在他身上,然后点火。
隔天社会新闻版,他们占据小小一角,某女,因情事纠葛,狠心将男友烧至面目全非,跟着自杀。
唯独一条,报纸没有写:临死前,她有一段神志颇清醒,完成若干手续,将自身皮肉捐献,去医治男友。条件只是要保密,不许受益的他知道。
而那一块皮,竟是十分神奇的。生命力极度旺盛,并无排斥,在他身上飞速生长,很快填满一切伤痕。
完好如同天生。
令所有人为这瞠目,大呼奇迹。
他也十分欣慰。并不特别卖力追问那好心的奉献者是谁,致以诚心地感谢,之后只顾同探病的女友打情骂俏,卿卿我我。
劫后重生,分外意气风发。看世界也平添三分美丽,以为无数美好在后面排队等待。只因他还没领教她的厉害。
她在他身上,窃笑。她抛去肉身,以一块皮复活,将他从头到脚地裹住。一块活人的裹尸布。如同古楼兰裹棺材的牛皮,每多一天,每晒一次阳光,它丧失一些水分。岁月流逝,它逐渐越裹越紧,以勒碎木材的力量去勒他的血管、筋肉、直到勒碎五脏六腑。当然,这要慢慢来,可能花费几个月,甚至半年,一年。
他再也甩脱不了她。她有的是耐心,同他一起,慢慢地等。她将用自己的皮,去裹他的尸。
一偿夙世心愿。谁也别想拆散。[/font][/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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