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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1-5-31 11:53

青春的感动

  离中考仅剩一个月了,最后一次模拟考试结束,我抱着厚厚的化学书在林荫道上漫步。那阵子学校林荫道的丁香和米兰开得正旺,但我的心情却坏到了极点,与这份淡淡的美丽极不相称。
  
  快中考了,一向成绩不错的我却莫名其妙地丢掉了信心。我所在的A中是省重点中学,考上了A中就相当于一只脚迈进了大学的校门。尽管老师早已把我列入了A中准高一新生的名单,但我的心情仍一天天地跌落。
  
  于是,我常常捧书到这里散步,尽管一个字也看不进去。那天也一样,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眼睛盯着枯燥的方程式,思想却早已开了小差,稀里糊涂地与一个抱着足球的大男孩撞了个满怀,手中的化学书落在地上,书皮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
  
  “对不起啊。”男孩捡起书,正准备递给我时瞥见了书上的裂口,他不由皱皱眉说:“真不好意思,把你的书弄坏了。我带回去粘好它,明天按书上写的班级还给你。”男孩说完抱着球跑远了,丢下我一个人呆呆地立在原地。
  
  半天,我才回过神来,暗暗地在心里骂自己,快考试了,还让人家把书不明不白地拿走,我究竟是怎么了?
  
  所幸的是书果真第二天就还回来了。裂口已被整整齐齐地粘合,还包上了一层满是枫叶的书皮,我不禁佩服起男孩的责任心来。
  
  拿起书,一张淡蓝色的卡片掉了出来:“很抱歉,昨天不小心撞到了你,并弄坏了你的书,但庆幸的是我因此而认识了你。你的情绪似乎不太好,是因为中考吧?放松些,一定没问题的!下周六是我的生日,我想搞个Party,一起来轻松一下吧?有事给我打电话,55795892。高你三届的洋。”
  
  看完,我竟有些恼火,自己的心事居然被一个只有一面之交的男孩看透了。高我三届,就是说他读高三,也是毕业生了?高三还有这么好的心情安慰我,真是不可思议,还有他的生日Party,请我去?我甚至觉得有些可笑,如果不是昨天,我们根本就不认识,何况我现在正处于紧张的中考备战时期!
  
  星期六很快就到了。犹豫中,我还是如约去参加了洋的Party。那是一个普通的快餐店,装修并不豪华却很有情趣,随处可见从屋顶垂下的星星和玩具熊,我不禁被这种温馨的气氛感染了。洋带我来到一个角落,那里已有很多人了,大概都是洋的朋友。“这是我妹妹——晴。晴,这些都是我的朋友。”洋拉着我大方地向大家介绍。
  
  我不好意思地在洋的身边坐了下来。我真没料到,洋居然说我是他妹妹!
  
  Party开得很热闹,大家都开心地笑着、闹着。兴头上,洋不知从哪里抱来一把吉他,边弹边唱起了《同桌的你》,那低沉的声音和略微沉醉的神态,似乎真和老狼有些相像……10点了,洋的朋友们仍意犹未尽,我却向大家道别,起身离开。洋平静地说:“我送你。”我没有拒绝,虽然在这以前我一向都是拒绝男孩送我回家的。
  
  我们静静地走着。“你为什么说我是你妹妹?”我突然略带着怒气问他。“怎么,你不喜欢我这个大哥?”洋笑着并不正面回答。
  
  沉默。似乎与这夜很和谐。
  
  “晴,其实我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你像是我妹妹。真的,没什么理由。只是一种感觉。我喜欢你这种性格的女孩。只是,现在的你似乎不太快乐……”洋停了下来,我也跟着停了下来,想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是个优秀的好女孩,我看过你在报上发表的文章,也看过你在艺术节上的舞蹈,学校荣誉证书。并不是每个女孩都能做到这些的,你应该为自己感到骄傲才对,为什么还会不自信呢?”洋分明已看到了我内心深处的阴影!“只剩几个星期的时间了,好好复习,记住,坚持到底就是胜利!考试时我去看你。”
  
  洋说完竟用手拢了拢我被夜风吹乱的头发,那一刻,在我心中他分明已成为关心我疼爱我的大哥了。
  
  接下来的日子,紧张而又浪漫。每天当我在学校应付完那些让人焦头烂额的考试和习题之后,总会在放学时从自行车筐里拾到一片美丽的书签,洋每天都用一句不一样的话鼓励我。那十几天简直成了我最快乐的日子,我从糟糕的心情中走了出来,我仿佛看到了成功在向我招手,向我微笑。
  
  中考的第一天,天下着小雨,可我知道自己的天空是晴朗的。即将走进考场的那一刻,我不禁回头张望,在众多祈盼的目光中,我的目光与洋不期而遇,他果然守着诺言,带着他久违的微笑来了。
  
  我伸出食指和中指,比做“V”形,回报他一个自信而灿烂的微笑。
  
  中考很快就像梦一样滑过了,成绩出来,分数线也公布了,我以超出A中录取分数线50分的好成绩被录取,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天很蓝,阳光也很灿烂,而我的心情也像我的名字一样晴朗得不得了。
  
  我这才想起,洋的高考也应该结束了。果然,洋的信适时而来:
  
  “小妹妹,那天看到你自信的微笑,我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我已被保送到北京一所名牌大学,我想利用假期先过去打工,适应一下环境。请原谅来不及和你告别,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也许正在馆子里涮盘子抑或是在工地搬砖……但不管身在何处,我都会真心地祝你永远开心、快乐!”
  
  合上信,我的心被牵出了很远,像是小时候丢了一件十分喜爱的东西一样,一种失落感涌上心头。
  
  9月,我回到了A中,紧张的高中生活使我很快又开始了“两点一线”的公式化生活。洋的音讯与问候依旧是空白,只是他时常会溜到我的梦里,带给我那个永恒的微笑。
  
  高中第一次期中考试,自信又聪明的我又打了一个漂亮仗。公布成绩那天,我突然有一种美丽的预感。鬼使神差地走进校传达室,一封写着我的名字、来自北京的信果真静静地躺在信箱里。
  
  透过朦胧的水雾,洋那熟悉的刚劲的字体映入眼帘:“小妹妹,你还好吗?我不知道你在哪一班,但我知道,A中高一的教室里,一定会有你自信的笑脸。大学里很忙,一直想写信给你,但实在抽不出时间。还有一个原因,是我也不想打扰你原本繁忙的高中生活。高中的确很累,但我相信你会努力地去学,相信自己,三年之后,我们北京再见!”
  我哽咽了,泪眼中,洋那灿烂的笑容再次清晰地浮现……第一部分:永远的牵挂永远的牵挂当时真让我想到了安徒生笔下卖火柴的那个小女孩。看我打量他,阿亮顿时眼角有些红了,那样子很委屈很伤心。
  
  在我饱满的抽屉里,珍藏着一套溢满山情的明信片,这是调动工作时一个山里孩子送给我的。他在第一张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
  
  谭老师:
  
  说真的,我一直是把您看作我的阿哥的。您要走了,我实在没有什么好东西送您,我卖掉了捡来的几个酒瓶子和一捆破纸,买了这套最便宜的明信片,不知您会不会喜欢。您还会到山里来玩、来看我吗?
  
  您的学生:阿亮阿亮是个不幸的孩子,因为一次吵架,性子暴躁的阿爸竟用斧子砍死了阿妈。阿爸蹲进了监狱,家里只留下10岁的阿亮与70多岁的阿爷凑合着熬日子。阿亮每天都要走二十几里上高下低的山路赶来上学,有时阿爷一病,大大小小的家务事例都得小小年纪的阿亮去料理了,上山打柴、过坳割猪草、做饭、洗衣服,诸多的生活琐事一齐压上了阿亮单薄的双肩。这些伤痕累累的家事深深地嵌入了阿亮的每一个生活片断。
  
  那是极冷的一天,我发现坐在最后一排的阿亮上课时一直都是垂着眼睑,微微蜷缩的身子还不时打着寒颤。下课后,我把他叫到房里,摸摸他瘦小的身子,他只穿了三件旧单衫,脚下连袜子也没有,一双长长的大布鞋可能是他阿爸留下的,已经被上学路上的露水给弄湿了。当时真让我想到了安徒生笔下卖火柴的那个小女孩。看我打量他,阿亮顿时眼角有些红了,那样子很委屈很伤心。
  
  “老师,我不读书了,阿爷一人在家好苦好苦的,我真读不下去了。”看得出,阿亮强忍住了就要涌出的泪水。
  
  “阿亮,老师知道你的苦处,可不读书将来的日子会更苦的,懂吗?暂时有困难我可以帮你,好吗?”我把炭灰端过来,阿亮的脚已经冻紫了。我又赶紧拿出自己以前的一些衣服和袜子给阿亮穿上。
  
  在那世外桃源一样的深山老林里,田土上的收获不多,加上一老一小,有草药采不到,有树扛不动,家里就更没什么收入了,阿亮和阿爷的生活一天比一天难过了,有时只好连着几天吃一些没油没盐的小菜。面对这样一个命苦的孩子,我感到自己有一种莫大的责任,我只有毫不犹豫地帮他一把。于是我把节余的工资都挤了出来,给阿亮家买上油盐米菜等生活用品。
  
  几个月过去了,阿亮塞给我一张纸条:“老师,我知道您钱也不是很多,听说您有20岁了,过几年结婚要用好多钱的,我不能总用您的钱了,是真的,我可以自己去弄一点,老师您相信我吗?”从那有些湿润的纸上,我可以想到阿亮一定流了几大颗激动而脆弱的泪水。
  
  以后,阿亮上完课便开始捡一些破纸破薄膜酒瓶子之类的东西,到了星期六便背到墟上换几块几角的。他说等长大了一定要还我很多的钱。
  
  阿亮无奈的脸上有了一点苦涩的笑意,我不想阻拦他,但一到星期天,我总要买些东西爬上山去看看阿亮的家和他的阿爷方能平静些。从小在城里长大的我已经渐渐习惯了上山下山的劳作,我感到这是生活的另一种意义,唤起了我心的共鸣。
  
  “谭老师,您可真是个大好人啊!”已经记不清阿亮的阿爷说过多少遍这样的话了,只记得老人家每回总要从那个黑糊糊的老箱子里摸出一根短香烟硬要我抽,他自己只能倚在门框上大口地抽生烟,时而咳出一阵阵难言的辛酸。我知道,这已是老人表达心情最好的方式了。
  
  快过年的时候,驼着背的阿爷硬是顶了一担木炭到四十里外的墟上去卖,天不亮就摸着雾下山了,到下午3点多钟才卖脱,此时,沧桑累累的阿爷还没吃早餐,为了尽可能多买上一点所谓的年货,他连一个包子也舍不得去买。回家的路上,浑身无力的阿爷一个没抓稳,摔倒在高坎下的乱石堆里。等阿亮赶来,他已经永远地不能起来了。阿爷的手里捏住的是那能挤出血水的二十几块钱。
  
  学校免去了阿亮的学费,全体师生不约而同地凑钱安顿了阿爷的后事。
  
  阿亮成了孤儿。
  
  在我的发动下,每逢星期六下午,全班同学都开始动手收捡破烂物,换来的一张张零钱像一片片问候,支持着阿亮去完成学业。
  
  告别山区已两年了,我一直牵挂着阿亮,除了写信安慰鼓励阿亮,我依旧每月寄去或多或少的一些钱。我以为,如果说当一名教师确实光荣,是因为首先必须用一颗爱心去承担许多责任,或是精神上的或是物质上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默默地祝福着,那远山里的阿亮永远无恙永远温暖。
  
  第一部分:永远的牵挂火车此处进站不停车我知道我还得一站一站地进行下去。像从前一样,我对自己说:火车此处进站不停车!
  
  今天晚上,当我通过168电话语音查询系统得知我今年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成绩是二百七十分时,我先是在皎洁的月光下昂首高歌,而后阔步回到家里,看到母亲正在柴草垛前准备做晚饭的柴草,我抑制不住满腔的喜悦,高声告诉她:“妈,我考取律师了……”
  
  这与八年前的情形有些相似,那年中考,我的成绩是全区第二名,我所在中学的领导一再挽留我继续读高中,而且允诺免去我期间的一切费用。可是家境太艰难,为了早一点自立,几十个日日夜夜的流泪思索后,我还是放弃了我的大学梦,选择了中专,读了“内燃机车”专业。那好像就是人生的一个岔口,我挑了其中的一条路,以为再没机会拐弯或转身。
  
  我毕业后的第一个岗位,是在蒸汽机车上见习焚火(抄煤)。每天浑身上下摸滚得如同煤矿里的掏煤工。下了班回到公寓,躺在床上心想:这辈子就这样拴在火车头上,跟着火车一站一站飞驰过去,自己却总是在“原地”?可是我还不到十八岁。真的就没有别的轨道了吗?没有机会自我“翻新”了吗?我不甘心。
  
  记得从前看到过一句话,“寂寞中要自己有声音,正如在寒带生存,要自己血液沸腾”。于是,我一边热情高涨地干活儿——经常一干就是几个区间,一趟车跑下来累得满身臭汗,洗了澡一觉就能睡十多个小时,可醒来后我照样不忘看些书,并且试着写作。终于,我的《跑车的滋味》登在了《上海铁道》上。紧接着其他报纸杂志也登了我的作品。我对自己说:看,只要你努力出声,就能听见回声!
  1996年1月,我听说同事正在参加律师专业自学考试,我立刻跑去问报名办法。那时候我每月只有二百块钱的工资,书本可以向同事借,可每门课一百多块钱的报名注册费实在不是个小数字,可我咬咬牙交了钱。以前学校开《律师基础教程》时,我就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且,我觉得律师是一个主持正义、无比高尚的职业。可我一直都觉得那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现在,起码是“可望”了!
  
  我决定尽早把全部十五门课学完,以便早日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为此,我付出了难以言尽的心血和汗水。
  
  寒冷的冬天,宿舍里的同事早已酣然入梦,我却用被子裹紧双腿坚持自学到深夜;酷热的夏夜,别人都到外面纳凉散步,可我还要躲在室里汗流浃背地埋头苦读;周末,朋友们都去逛街了,我却要带上书本到田野或是树林里去……那时候,我住的宿舍边,凡是读书的好去处全被我光顾过了。朋友同事们见到的我,总是行走做事中还带着书本。同时,我还要努力把工作做得出色。有时真的感到身心疲惫到了极点,最难办的是我的工作流动性强,三年多的时间里有近两年是在开火车中度过的,二十四小时随时都可能出乘,正常的休息时间全被打乱了。一趟车跑下来人已没了一点儿精神,一觉睡醒却又到了上班时间,哪儿还有学习的环境?
  
  尽管这样,我还是将书带在行李包里。麻城铁路公寓旁的池塘边、九江沙河街公寓旁的七里湖畔,都留下过我读书自学的足迹。就连这几年的大年初一,我也没放下书本。
  
  当我的同窗好友纷纷谈对象、结婚成家的时候,我摘取了安徽大学和安徽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授予的大专文凭。
  
  这已是1999年6月。三年中最难的时候,除了自学,我还要参加段里组织的提升司机考试。我被迫一边上班,一边自学,一边复习考司机的专业书籍,三面夹击。结果不但自学考试顺利通过,还在全段两百多人中取得了司机考试第一名的成绩。这中间,许多人劝过我,又不是没工作,何苦这样折磨自己?可我认准了目标,就没有回头过。
  
  拿到大专文凭后,我又报了本科,并报考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我知道这被称作“全国第一考”的分量和难度,几十万人为之昼夜苦读呢?这次,我拿出了最艰苦的拼搏劲头,在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一百多个日子,起早贪黑,哪怕一秒钟的业余时间都没放过。
  
  1999年10月16日和17日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两天,我赶到淮南市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这两天晚上,我紧张得一直失眠到深夜。
  
  就在昨晚,我还写了一篇长长的日记,告诉自己:一切都不可怕,因为你只有二十一周岁,还可以从头再来。
  
  仅相隔一天,成绩揭晓了。我以高出分数线三十分的成绩考取了律师资格。七年的梦想真的成了现实!
  
  我知道我还得一站一站地进行下去。像从前一样,我对自己说:火车此处进站不停车!
  
  第一部分:永远的牵挂大学女生(1)春去秋来,大学四年竟然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们有些遗憾我们在一起还没有玩够。
  
  上大学的时候,我们班的女生宿舍分为718和720,与下一届女生的719相隔着,往来不多。
  
  在学校时及后来走出校门,我都搞不懂,我们的班主任老潘怎么那么能闻“味”识女生,他把两个宿舍的女生分得那么的精确而恰当。因为720的女生们基本上都是一个味——“脂粉味”;而718的则是另一种味道——“怪味”,大学四年我们都“臭”味相投。
  
  一我是被分在718的,当然属于其中一“怪”,然而比我怪的人还大有人在。进学校不久,我就惊喜地发现,我的多数舍友有两大爱好就是睡觉和看书,这太对我脾气了,那时我能从睡眠中发掘出无穷的乐趣。我们经常把蚊帐关得严严的呼呼大睡,日上三竿了还不起来。有时睡得太离谱,一个宿舍集体迟到。老师批评我们,我们还振振有词地说,是因为晚上太用功起不来。老师说,你们应该早睡早起身体好。我们说,是是是。然而他一转过背即被我们骂为“老农民”,农民才日落而息,日出而作,而我们则是大学生。
  
  最能睡觉的要数我和海燕,因为贪睡,我们经常地逃课。常常是我睁开惺忪的睡眼,发现我的“睡友”只剩下海燕一个了。海燕比我能睡,我俩被那帮缺德的男生称为“睡狮”。因为嗜睡这个共同爱好,我和海燕成了好朋友。每次睡醒之后,我们像汽车加足了油一样劲头十足,头脑活跃。于是我们妙语连珠谈论许多有意思的问题,思想的火花四处乱射。
  
  海燕醒来之后,还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就是抓起笔来写诗,当时那一首首在系里、学校小有影响的诗就是海燕睡懒觉的硕果。记得大学毕业时,我给我的忠实“睡友”的分别留言是“难忘的睡友,我终生的遗憾,就是睡觉没比赢你”。我真的非常喜欢我的睡友,这个来自胶东半岛的女孩子:纯洁、聪明而豪爽。她经常把家里刚寄来的在当时我们看来十分宝贵的大包小包吃的东西往桌上一扔说:“你们吃吧。”这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齐鲁大地上长大的人的那种淳朴与厚道的本色。后来我常想,我为什么偏找了一个胶东男人作老公,肯定是海燕的原因。
  
  在我对大学生活的记忆中,最难忘的是在一个天寒地冻的日子。那天,别人都去被暖气烘得暖暖的教室上课了,我与海燕不知道是哪根神经出了点毛病,竟然决定逃课去圆明园。那天在呼啸的寒风中,我们俩骑着车,在京城的西郊奔走着,也许是因为天气太冷,一路上人影稀少,只有风吹着零星的落叶到处飘着,显得异常的凄凉。那个年纪的我们心中,西部就意味着浪漫传奇、无拘无束。
  
  来到圆明园,我们在冰冻的福海中迎风奔跑着,还大声地念着当时颇为流行的西部诗人杨牧的作品。此时此刻,荒凉而旷大的圆明园只有呼啸的风声和我们两个疯丫头的喊声和笑声。这时我们觉得自己非常浪漫而且伟大。
  
  然而回来后,我们却为我们的浪漫行为付出了代价,我们都得了感冒,我还发了烧。祸不单行,那天的古代文学课进行了一次重要的测验,据说要占这学期1/4的成绩,我们一听就立刻跳起来。好不值啊,以后我们考得再好,也只有75分的成绩了。为此我和海燕很长一段时间都无精打采
  海燕还有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她的那位姓黄,温和、宽厚和仁慈,但不知怎么的被我们宿舍的人戏称为“黄埔江”。“黄埔江”浙江大学毕业后分配在北海舰队,是海燕父亲的下属。有一次放暑假,海燕到舰上看父亲认识了“黄埔江”而一见钟情。每次“黄埔江”到我们宿舍看海燕,海燕总是乐得嘴咧到耳根,两个眼睛笑眯眯地成了一条缝,这时我们总是没大没小地拿他们俩开玩笑。不过即使我们玩笑开得过分,海燕仍然是没脾气,总是乐呵呵的,一副幸福得不得了的样子。
  
  大学毕业后海燕跟着“黄埔江”去了浙江杭州,她经常写信告诉我西湖有多美丽,那里还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那时候,我对北京我们的首都一天到晚总是人来人往的热闹很不习惯,非常想逃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去。我便向海燕说,我尽量争取到杭州来。然而命运的阴差阳错,使我到了更为热闹的广州。
  
  在广州的日子里,我总是想念我们的718,718真像是我们的摇篮,我们成天在里面迷迷糊糊地睡啊睡。大一时,720宿舍总是热热闹闹的,她们非常欢迎男生去作客。然而我们不行,我们都怕吵,热情的男生来了,经常被我们三下五除二地打发走。何况男生来718从不敢多呆,因为我们几个人都有关蚊帐的嗜好,男生们以为我们在睡觉。那时的男生比现在的男孩子脸面要薄,少有能在受了冷遇后坐着不走的。
  
  其实我们很多时候在蚊帐里并没有睡觉,有时是听音乐,有时开着若明若暗的台灯在看书。躲在蚊帐里看书,尤其是雨天,绝对是人生一大享受。然而正是这种享受搞得718有好几个人神经兮兮的。比如阿萌吧,她附庸风雅地读了不少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东西,弄得自己也稀里糊涂,颠三倒四地把家里那只猫叫黑格尔,那条哈巴狗叫费尔巴哈。又比如阿洁吧,晚上灭灯了还点蜡烛看书,不料睡着了,蜡烛倒了,蚊帐燃起来,要不是对面床上阿卉惊醒,我们可爱的睡在上铺的“睡狮”海燕该在“烈火中永生”了,阿洁自己也会成为“火凤凰”了。
  
  我们718从来就没有布娃娃,没有明星照,从来是素面朝天。而720则是另一道风景线,她们的宿舍永远是花红柳绿。她们还极会生活,五六个电炉做饭,经常搞得楼道里香气四溢,引诱得我们趁她们不注意,飞快地偷点什么来吃。
  
  我们班的男生评价说,718的女生不适合做老婆,没有一点女人味,又不会生活,哪里像人家720的,天生都那么温柔,那么善解人意,那么会生活。说得我们一个个怒目圆睁,我们会冲着他们说,别自作多情了,谁说要给你们做老婆,我们还想要老公侍候哩。我们这个宿舍的大多数人都有一个无可救药的毛病,那就是懒。我觉得我可能是最懒的,因为懒,我永远赶不上第一节课上课的铃声;因为懒,我永远吃不上热热的玉米糊,还常买不到最爱吃的鱼香肉丝。看着别人吃得津津有味,我曾发誓以后下课再也不磨磨蹭蹭,然而一下课看见别人拿着饭盒不要命地冲锋陷阵,我就对自己说,得了吧,鱼香肉丝我也不吃了。我的这种没有一点竞争精神的毛病,也许懒就是根源。
  
  第一部分:永远的牵挂大学女生(2)二大一、大二时,我们718没有电炉,不是因为我们守纪律是因为我们懒。不过我们有加热器,我们因睡觉看书耽误了吃饭就用加热器煮面条。因此我们成箱成箱地买方便面。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以为学校里肯定有不少像我们这样的懒虫,于是给她们建议是否该去批发点方便面来卖,为718创收。然而她们都异口同声地讨伐我说你那么懒还想赚钱,于是我只好闭上了嘴。现在我的同学给我来信时,提起这件事还忘不了要挖苦我一番,她说难怪这么有文化的京城留不住你,非要跑到那个铜臭十足的广州去。其实上学时你就在琢磨做生意了,你是一个十足的财迷。他们一口咬定我是想钱想疯了才跑到广州的。
  
  我说冤枉呀,我都不知道是怎么稀里糊涂地到了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在这里我一直是清清白白地以文字为生,即使是在商品经济如此发达的地方我也从来没有动过心思去赚点钱。
  
  等到大二了,我们看720的人个个带着男朋友花枝乱颤地出入于舞会及各种交际场所,我们才反思是不是我们的生活太单调了,尤其是有两个年龄较大的劝说我们不要成天这么稀里糊涂地把“终身大事”耽误了。虽然我们718的人不乏追求者,然而那时我们都认为幸福要靠自己去寻找。于是有人建议去跳舞,但立即被我和阿萌否定了,我们掷地有声的理由是:舞会是别有用心的男人与心怀鬼胎的女人厮混的场所,是堕落的根源。
  
  其实我们真是太天真了,太“文艺”了,以为那种自然而然来的爱情才是纯洁的。直到大学毕业了我们宿舍的人才痛心疾首地认识到舞会能充分展示女性的魅力。你想想本来是平平淡淡的五官,经过那么精心的左描右绘,在五彩缤纷的灯光下怎能不放出灿烂的光芒?本来已算苗条的身材,穿上了飘飘的衣裙,再随音乐翩翩而舞,还不把人迷死。
  
  后来高年级女生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舞会不过是寻求爱情的一种手段,我们也忙点头称是。确实在大学“象牙塔”里的舞会还是比较单纯的,在那里产生纯洁的爱情不奇怪。在我的记忆深处,在大学校园里有一对形影不离且十分相配的情侣——法律系的“小红脸”与我们系的“小细腰”。听“小细腰”班上的人说,他俩就是在舞会上相识的。那时我们宿舍的人听了哼哼说,舞会上成的,别看现在多好,一毕业准散。“小细腰”是上海人,早一年回去了,我们以为他们的故事就到此为止,因为“小红脸”是出生于吉林农村的村姑。除了一张红红的脸蛋外,没什么自持的了,大上海的“小细腰”还会要她吗?后来让我们大跌眼镜的是,第二年她与我们一起毕业时,“小细腰”从上海来接她,据说她分在了上海公安局。于是我们才感叹参加舞会的也有好人。
  
  不过也许是观念问题,现在我对舞会依然有一种不好的感觉,依然觉得在昏暗的灯光下,两个不认识的男女搂在一起多不好意思。这也许是我们在那个新旧交替的年代所留下的后遗症。
  
  后来我们的生活又增加了新的内容,让我们把什么狗屁舞会抛在脑后。发生了一件非常好玩的事,是由我们的阿米引出的。有一天,阿米,一个品味很高的北京女孩异常兴奋地告诉我们,她发现了一个特棒的男人,那就是我们的外国文学老师,我们立即为她的发现而欢呼。那老师在当时的我们看来就像着名的哈姆雷特。他是我校全国着名学者的儿子,刚从英国读完博士回来。该同志气质绝佳,上完课不像其他男老师有话没话找女生聊。他总是非常忧郁而孤独地在吸烟
  他的忧郁让我们总是想入非非。他是不是有一个很不幸的爱情故事,是不是被没心没肺的恋人抛弃了,才找了一个平庸的女人结婚。这个女人最好是像北京随处可见的被人称为“胡同串子”的女人,品味低下,而长相丑陋,这样我们班的女生就会有戏了。我们也猜,他爹是个老古董,很可能他还在肚子里就被指腹为婚,于是在英国学了外国文学的浪漫的他感觉这种姑娘一点也不浪漫,便感到万分痛苦。反正我们都凭着我们中文系女生的想象而随意想象他的不幸的爱情故事。
  
  因为这位老师,一上外国文学课,我们中不少人改掉了无可救药的毛病——迟到。我们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占据了最好的位置,装模作样、目不转睛地听课,下课后又找些鸡毛蒜皮的问题去问那位老师。后来在黑夜灭灯后的“卧谈会”上我们又热烈地讨论,谁有实力去把这位老师勾到手。我们都知道,他眼神忧郁、不幸福,肯定和那个没文化不漂亮的老婆有关。有一天晚上,阿米激动地说,如果我得到了他,一定要让他每天都精神抖擞地来上课,喜笑颜开地回家。
  
  然而阿卉带来的不幸消息给了718以致命的打击,她说,那位老师的老婆是电视台一位出色的节目主持人。心急的阿米,立即跑到男生宿舍,不管那些正在看足球的男生反映如何,噼里啪拉地把电视频道乱换一通,终于见着了我们想象中的“黄脸婆”,惊叹她竟是个大美人。最后沮丧地回来说:完了,没戏。于是这件事在718宿舍再也没人提了。只是许多年以后,留校的阿米,又沿着那位老师当年求学的足迹去英国念文学去了。不知道心中是否还存着当年的情结。
  
  不过,我们的718也有很可恶的事情。一次,在蚊帐中睡觉的我已醒来,但明子她们以为我不在便很刻毒地谈论我,说班上有两位男生因我而从好友变成怨友,说我是祸水,说得唾沫乱飞。其实这完全是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其中的一个男生,我觉得他还挺像孩子,一说话就脸红,我想他要是来追我的话,肯定怕我把他给吃了。当时我可能气极了,立即从蚊帐里蹦出,破口大骂,把他们都骂傻了。等我痛快淋漓地骂完,大笑一声出门而去,很是解气。
  
  三大三时,我们718团结的阵营,由于几个异性的闯入而宣告解体。毕业时我们还对那几个男生恨得咬牙切齿。他们不仅破坏了团结友爱的小团体,而且搞得我们的718再不能像一个幽静的摇篮一般,让我沉睡其中。对这一点我们既愤怒,又无可奈何。女大不中留嘛。
  
  春去秋来,大学四年竟然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们有些遗憾我们在一起还没有玩够,我们还有许多宏伟的计划没有实现,我们还有那么多的地方没有去,还有那么多的架没有吵。
  
  然而毕业时,我们718女生欢天喜地地唱着平时我们最爱唱的歌:“到了毕业的时候,都要说再会,海阔天空任鸟飞,何必再伤悲……”718就是718,不会像其他宿舍女生那样哭哭啼啼,我们是乐观而悲壮的。因为我们知道,前面路正长,夜正长,我们还有再见的时候……第一部分:永远的牵挂灯光临离去之前,我从残破的窗纸漏孔中向老师的小屋里望了望——迎着我的视线,昂然站在案头的,是那盏油灯。
  
  我曾在深山间和陋巷里夜行。夜色中,有时候连星光也不见。无论是山怀深处,还是小巷尽头,只要能瞥见一豆灯光,哪怕它是昏黄的,微弱的,也都会立时给我以光明,温暖,振奋。
  
  如果说人生也如远行,那么,在我蒙味的和困惑的时日里让我最难忘的就是我的一位师长的窗内的灯光。
  
  记得那是抗战胜利,美国“救济物资”满天飞的时候。有人得了件美制花衬衫,就套在身上,招摇过市。这种物资也被弄到了我当时就读的北平市虎坊桥小学里来。我曾在我的国语老师崔书府先生宿舍里,看见旧茶几底板上,放着一听加利弗尼亚产的牛奶粉。当时我望望形容消瘦的崔老师,不觉想到,他还真的需要一点滋补呢……有一次,我写了一篇作文,里面抄下来了冰心先生《往事》里面的好几个句子。作文本发下来,得了个漂亮的好成绩。我虽很得意,却又有点儿不安。偷眼看看那几处抄来的地方,竟无一处不加了一串串长长的红圈!得意,从我心里跳光了,剩下的只有不安。直到回家吃罢晚饭,一直觉得坐卧难稳。我穿过后园,从角门溜到街上,衣袋里自然揣着那点像“赃物”的作文薄。一路小跑,来到校门前一推,“咿呀”了一声,还好,门没有上闩。我侧身进了校门,悄悄踏过满院里古槐树上洒落的浓重的阴影,曲曲折折地终于来到了一座小小的院落里。那就是在住校老师们的宿舍了。
  
  透过浓黑的树影,我看到了那样一点亮光——昏黄,微弱,从一扇小小的窗棂内浸了出来。我知道,崔老师就在那窗内的一盏油灯前做着他的事情。当时,停电是常事,油灯自然不能少。我迎着那点灯光,半自疑又半自勉地,登上那门前的青石台阶,终于举手敲了敲那扇雨淋日晒以至裂了缝的房门——笃、笃、笃……“进来。”老师的声音,低而弱。
  
  等我肃立在老师那张旧的三屉桌旁,又忙不迭深深鞠了一躬之后,我觉得出老师是边打量我,边放下手里的笔,随之缓缓地问道:
  
  “这么晚了,不在家里复习功课,跑到学校里做什么来了?”
  
  我低着头,没敢吭声,只从衣袋里掏出那本作文薄,双手送到了老师的案头。
  
  两束温和而又严肃的目光落到了我的脸上。我的头低得更深了。只好嗫嗫嚅嚅地说:
  
  “这、这篇作文、里头有我抄袭人家的话,您还给画了红圈儿,我骗、骗……”
  
  老师没等我说完,一笑,轻轻撑着木椅的扶手,慢慢起身,由靠后墙那架线装的和铅印的书丛中,随手一抽,取出一本封面微微泛黄的小书。等老师把书拿到灯下,我不禁侧目看了一眼——那竟是一本冰心的《往事》!
  
  还能说什么呢!老师都知道了,可为什么……“怎么,你是不是想:抄了名家的句子,是之谓‘抄袭’、‘剽窃’,为什么还给打红圈圈?”
  我仿佛觉出,老师憔悴的面容上流露出几分微妙的笑意;心里略松快了些,只是点了点头。
  
  老师真的轻轻笑出了声,好像并不急于了却那桩作文薄上的公案,却抽出一支“哈德门”牌香烟,默默地点燃了,吸着;直到第一口淡淡的烟,消溶在淡淡的灯影里的时候,他才忽而意识到了什么,看看我,又看看他那铺垫单薄的独卧板铺,粲然一笑,训教里不无怜爱地说:
  
  “总站着干什么?那边坐!”
  
  我只得从命。两眼却不敢望到脚下那块方砖之外的地方去。
  
  又一缕烟痕,大约已在灯影里消散了。老师才用他那低而弱的语声说:
  
  “我问你,你自幼开口学话是跟谁学的?”
  
  “跟……跟我的妈妈。”我怯生生的答道。
  
  “妈妈?哦,奶母也是母亲。”老师手中的香烟只举着,烟袅袅上升,“孩子从母亲那里学说话,能算剽窃吗?”
  
  “可,可我这是写作文呀!”
  
  “可你也是孩子呀!”老师望着我,缓缓归了座,见我已略抬起头,就眯细了一双不免含着倦意的眼睛,看看我,又看看案头那本作文薄,接着说,“口头上学说话,要模仿;笔头上学文章,就不要模仿了么?一边吃奶,一边学说话,只要你日后不忘记母亲的恩情,也就算是个好孩子……”这时候不知我从哪里来了一股子勇气,竟抬眼直望着自己的老师,更斗胆抢过话头,问道:
  
  “那,那我这篇作文呢?”
  
  “学童习文,得人一字之教,必当终身奉为‘一字师’。你仿了谁的文章,自己心里老老实实地认人家做老师,不就很好了吗?模仿无罪。学生效仿老师,谈何‘剽窃’!”
  
  我的心,着着实实地定了下来;却又着着实实地激动了起来。
  
  也许是一股孩子气的执拗吧,我竟反诘起自己的老师:
  
  “那您也别给我打红圈圈呀!”
  
  老师却默然微笑,掐灭手中的香烟,向椅背微靠了靠,眼光由严肃转为温和,只望着那本作文薄,缓声轻语道:
  
  “从你这通篇文章看,你那几处抄引,也还上下可以贯串下来,不生硬;就足见你并不是图省力硬搬的了。要知道,模仿既然无过错可言,那就聪明些的模仿,难道不该略加奖励么——我给你加的也只不过是单圈罢了……你看这里!”
  
  老师说着,顺手翻开我的作文薄,指着结尾一段。那确实是我绞得脑筋生疼之后才落笔的,果然得到了老师给重重加上的双圈——当时,老师也有些激动了,苍白的脸颊,微漾起红晕,竟然轻声朗读起我那几行稚拙的文章来……读罢,老师微侧过脸,嘴角含着一丝狡黠的笑意说:
  
  “这几句么,我看,就是你从自己心里掏出来的了。这样的文章,哪怕它还嫩气得很,也值得给它加上双圈!”
  
  我双手接过作文薄,正要告辞,忽见一个人,不打招呼,推门而入。他好像是那位新调来的“训育员”:平时总是金丝眼镜,毛哔叽中山服,面色更是光鲜红润;现在,他披着件外衣,拖着双旧鞋,手里拿个搪瓷盖杯,对崔老师笑笑说:“开水,你这里……”
  
  “有。”崔老师起身,从茶几上拿起暖水瓶给他斟了大半杯;又指了指茶几上的“加利弗尼亚”笑眯眯地看了来人一眼,“这个,还要么?”
  
  “呃……那就麻烦你了。”
  
  等老师把那位不速之客打发得含笑而去之后,我望着老师憔悴的面容,禁不住脱口问道:
  
  “您为什么不留着自己喝?您看您……?”
  
  老师默默地,没有就座:高高的身影印在身后那灰白的墙壁上,轮廓分明,凝然不动。只听他用低而弱的语气,缓缓地说道:“还是母亲的奶,最养人……”
  
  我好像没有听懂,又好像不是完全不懂。仰望着灯影里的老师,仰望着他那苍白的脸色,憔悴的面容,又瞥见那听被弃置在底板上的奶粉盒,我好像懂了许多,又好像还有许多、许多没有懂……半年以后,我告别母校,升入了当时的北平二中。当我拿着中学第一本作文薄,匆匆跑回母校的时候,我心中是揣着几分沾沾自喜的得意劲儿的,因为,那薄子里画着许多单的乃至双的红圈。可我刚登上那小屋前的青石台阶的时候,门上一把微锈的铁锁,让我一下子愣在了那小小的窗前……听一位住校老师说,崔老师因患肺结核,住进了红十字会办的一所慈善医院。
  
  临离去之前,我从残破的窗纸漏孔中向老师的小屋里望了望——迎着我的视线,昂然站在案头的,是那盏油灯:灯罩蒙着灰尘;灯盏里的油,几乎熬干了……时光过去了近四十年。在人生的长途中,我确曾经历过荒山的凶险和陋巷的幽曲;而无论是黄昏,还是深夜,只要我发现了远处的一豆灯光,就会猛地想起我的老师窗内的那盏灯;那熬了自己的生命,也更给人以启迪,给人以振奋,给人以光明和希望的,永不会在我心头熄灭的灯!
  
  第一部分:永远的牵挂我们曾经同桌直到几天以后班主任递给我一袋瓜子时,我才知道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肖遥,你来回答。”班主任略带愤怒的脸上霎时变得温柔了起来。我“嗵”的一声站了起来,像搭在满弓上的箭被发射了出去。“嗯,这个问题嘛,嗯……嗯……”我嗯了半天也没嗯出来。刚才只顾构思自己的文章,完全没考虑老师会提什么问题。班主任的脸又阴了下来: “都统统给我站着,谁也不许坐下!”“哈哈——,活该!”同桌的他满脸嘲讽地笑了起来。只要我受罚,不管什么场合,他都敢笑。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一次,他竟被我给瞪住了

admin 发表于 2011-5-31 11:56

  他叫任辛,班主任的儿子。真不知班主任对我有什么偏见,全班惟一的男女生同桌就我和他。我们有明显的“三八”线,他老爱捉弄我。当然我也会寻机报复他,发本子时,我就故意把他的本子发到我座位上(天时地利,我坐外面),趁他拿本子时,迅速拿出我的“尚方宝剑”(一根圆溜溜的竹竿,专门对付他的)打他的手。他就龇着牙,揉着手,虎视着我,说我公报私仇,但他又无可奈何,只能吃不了兜着走。
  
  “哈哈,今天你惨了。”刚一落座,他略显忧虑但又好像幸灾乐祸地对我说。我紧紧地白了他一眼,“闭上你的乌鸦嘴,我好好的,哪惨!”对他说话,我从来不客气。“你上课写信的事被我妈知道了。”“八成是你告的密,真是你妈的心腹,十足的间谍、特务,罪该万死!”我咬牙切齿地说。“什么间谍,特务,”他不无揶揄,“是你自己不小心,谁叫你一边写一边偷偷地瞄老师,这就叫欲盖弥彰,懂吗?”我不理他了,心里想着该怎么应付。班主任那双鹰眼,再灵敏也难以逃脱它。“贿赂贿赂我吧,我帮你想想办法。”看我愁眉苦脸的,他把头凑过来说。“去去去,谁要你猫哭耗子假慈悲!”他竟然愿意帮我,打死我我也不相信,他巴不得我每天被他妈骂。胆战心惊地过了一下午,风平浪静,暗自庆幸终于逃脱了一关。正想骂他乱发谣言,该打成反革命时,班主任在门口朝我招呼:“肖遥,跟我来办公室!”临走,他做着鬼脸阴阳怪气地说:“祝你好运,我妈很仁慈的。”我气得差点晕倒,于是很礼尚往来地对他说:“谢谢你的狼心狗肺。”结果班主任并没有提上课写信的事,而是让我准备参加一次征文比赛。我又被他恶作剧了,真鬼!
  
  “今天我请客。”一包鼓鼓的台湾瓜子随声飞到了我桌子上。看到他那得意忘形的样子,就知道他的文章又发表了。我们曾约定,谁发表了文章谁请客。我也拿出早已买好的巧克力向他扔去,我取笑他大男生还吃巧克力。他恬不知耻地说他既要有男子汉的豪放,又要有女性的温柔。我问他吃巧克力能变温柔吗?他说他正在努力试验。“我还以为这次你会感激我呢,想不到还是没敌过你。”我对他展开了甜蜜蜜的笑容,但绝对阴险。他竟然一愣说:“你从来没这么温柔过,我还以为你是从石头缝里长出来的一株植物哩,没有七情六欲的。”我顿时火冒三丈,又拿出了我的“尚方宝剑”。他见势不妙,忙跳起来说:“我只夸你两句,也用不着那么激动嘛,糖衣炮弹都受不了,以后还怎么闹革命……”还没等他说完,我就追得他抱着头满教室窜了。
  
  一天,两天,几天过去了,他没来上课,班主任也没来。我感觉有点不对劲,同时也感到一丝丝不安,但我没往坏处想,几天以前他还是那样活泼得简直可以飞檐走壁。直到几天以后班主任递给我一袋瓜子时,我才知道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清醒时刻,他还不忘叮嘱他妈妈给我买一袋瓜子,他知道我爱嗑瓜子。望着手中的瓜子,再也控制不住的眼泪一颗一颗地滴在我早已拿在手里的巧克力上。
  
  从此,我再也没有和谁同桌。
  
  第一部分:永远的牵挂麻雀大家似乎也忘记了她的存在,尤其是每当下课时,教室里热闹的气氛更让叶子感到落寞。
  
  叶子清晰地记得那一天。
  
  那个夏日的早晨,天气晴朗。高一(一)班那位班主任在讲台上三十分钟唾沫横飞后,对期中考试全班排名最后的叶子说:“你把座位换到后面去吧!”
  
  叶子默默地整理好书包,低着头向后排位慢慢走去。那一天,叶子都没抬头看黑板。
  
  夕阳西下,叶子背着沉沉的书包,沿着通往家中那条长长的巷子踽踽而行。夕阳调皮地将她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经过电线杆时,叶子抬头望了望那只停在电线上孤单的小麻雀,它似乎总在黄昏的暮色中等待叶子的归来。
  
  叶子是个不被人注意的女孩,她总是一个人沉默寡言地坐在教室僻静的角落。大家似乎也忘记了她的存在,尤其是每当下课时,教室里热闹的气氛更让叶子感到落寞。她不由想起了那只孤单的小麻雀。“我就是那只麻雀”,终于有一天,叶子轻轻地对自己说。
  
  日子一天天过去,叶子觉得自己过得很平淡。叶子希望就这样平平淡淡地生活。她不喜欢轰轰烈烈地干一件事,更不想去改变现状,这就是叶子的想法。
  
  可叶子错了,错就错在她那天不该看全年级期中考试排名榜。
  
  那实在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下午,可对叶子来说却不是一个平常的下午。那个飘着雨丝的下午,校园里空荡荡的。叶子独自一人走到校宣传栏前,看着高一年级期中考试排名榜。“林叶子,一百一十五名”几个字突然映入叶子的眼帘。叶子感到一阵眩晕,强装镇定的她终于颓然地坐在石凳上,听凭泪水恣意地宣泄。“叶子,你怎么了?”一阵富有磁性的声音划过叶子的耳际。叶子抬起失神的双眸,是江凡!那个许多女孩倾慕的男孩。叶子慌忙地揩了揩脸上的泪水,轻轻摇了摇头,把脸深深地埋在臂弯里。四周静悄悄的,空气也仿佛凝固了。不知过了多久,叶子重新抬起头时,早已不见了江凡的身影,却发现一个淡蓝色的信封静静躺在她的身边。展开信笺,上面是江凡那漂亮的行书字体:“叶子,其实你可以做得更好,走出那片阴影吧,你会看到更美的风景,还有深深祝福你的我!”
  
  叶子觉得心中好温馨好感动。她似乎闻到了信纸散发的淡淡的清香。
  
  迎着西天美丽的斜阳,叶子又走近那条熟悉的巷子,远远望见电线杆上的那个小黑点,如同五线谱上的一个黑色音符。那只孤单的小麻雀还在暮色中等待着叶子的归来。叶子不再凝神注视着它,而是用一种闪烁不定的眼神看着这只寂寞的小麻雀。她匆匆地经过电线杆,又慢慢拿出江凡给她的那封信。叶子猛然意识到这种平淡得近乎苍白的生活并不是她想要追求的,可要改变又是那么难。叶子很迷惘。
  
  第二天,叶子走进教室,发现江凡正望着她,那眼神让她感到了很多。语文课上,刁钻的语文老师提了一个很难的问题。叶子在参考书上看过这个题,她想回答,可却没有勇气。叶子的脑子好乱,一会儿想起那只孤单的小麻雀,一会儿又想起江凡给她的那封淡蓝色的信笺。叶子很犹豫,她把目光投向了江凡,没料到江凡扭过头,微笑地望了她一眼,那张帅气的脸上写满了真诚
 蓦然,有一股力量从脚底迅速溢遍全身,叶子说不清是什么力量,她无暇顾及了。
  
  叶子站起来,用颤抖的声音回答出这个让同学们冥思苦想了很久的题目。全班哗然,老师也惊愕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玻璃窗”。惟有江凡用满含笑意的眼睛望着她。突然,江凡鼓起掌来,一个、两个、三个……大家都跟着鼓起来。四十多双明亮的眼睛不约而同地望着叶子,那眼睛里分明地流露出真诚和信赖。一向严厉的语文老师的目光也变得柔和起来,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笑容。
  
  叶子感激地望着大家,觉得同学们的眼神如同一束光亮拨开了她心中的云雾,“走出那片阴影,你会看到更美的风景”。此时,叶子才深深体味到江凡的话。
  
  傍晚,叶子又背着沉沉的书包走进那条熟悉的巷子,突然从远处传来一阵沉闷的气枪声。叶子奔过去,只见那只孤单的小麻雀晃晃悠悠地从电线上掉下来。叶子怜悯地望着这只小麻雀,正准备捧起它,突然,意识清醒地告诉她,“我不该只是只麻雀。”想到这儿,叶子毅然站起来,跨过那只死麻雀,步履轻盈地向前走去。悠悠夕阳将叶子的背影拉得很长、很长……第一部分:永远的牵挂有海的地方他笑的时候,我明白了海有了心事也会流泪,可海的流泪是宏阔而充满希冀的。
  
  他是从有海的地方来的。据说他还要回到有海的地方。他转到我们班时引起了轰动,因为一枚枚漂亮极了的贝壳和一只只光滑极了的海螺。
  
  他坐在我后面,“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得了许多贝壳和海螺。有只小贝壳背上驮着一圈圈浅黄的纹路,泛着暗而柔的光,我最喜欢它。我对他说:看它的形状多像一大颗泪。他仔细而亲密地打量半天,说:它是一颗朴实而丰富的泪,它想过很多事,都是海的心事。
  
  我还从海螺里听到了海的心事,涛声忽远忽近,冲击着耳膜,宏大之中透着沧桑变幻。他给我讲青岛的石老人,老人眺望女儿归来而化成了冷石,他说也许老人的泪凝成了贝。我发现从有海的地方来的男孩很懂得海的心事。在内陆揣想海,总觉得隔膜,似懂非懂间,我总是缠着他给我讲海。
  
  后来我知道从有海的地方来的男孩是孤儿。他的父母死于海难。我不曾想到海是与死亡相联的,我也不能理解他对海的深爱。他告诉我在海里游泳的惊险和快乐;他告诉我退潮时海滩的石缝间无数有趣的小东西,包括不知名的好吃的小生物;他告诉我在涛声中熟睡的梦境;他告诉我望着平静蔚然的海水时与海底的父母相通;他还告诉我他想到海就抑制不了流泪和回归的冲动。
  
  因为他爱海,所以我也爱了海。海在我胸中涌动,海的心事和泪一样的贝壳成了我和他的默契。
  
  我和他经常在一起,说海、说心事、说海的心事。到同学们开始说我们时,我们发现海其实在很远的那边,内陆只有天空是辽远的。我们终于不说海了。
  
  他的成绩很好,我的成绩也很好。我们咬着牙努力学习着,都感到了海的力量和海将两个人联系起来的底蕴。
  
  高三那年他回到了有海的地方,临走时他偷偷塞给我一本书,是印度诗人泰戈尔的《爱者之贻》。“爱者之贻”是一个国王为纪念死去的爱妃而造的泰姬陵,它的中间便是弧形的穹窿,像一大颗泪珠。我扶摸着那颗贝壳,想起我曾说:它像一大颗泪珠。而他曾说它是朴实却丰富的泪珠。他的心事正像海的心事。我倾听海螺里的呜咽,我想呀想,躲在被窝里流泪。
  
  他是个孤儿,而我有宠爱的双亲。他在海边沉思,我在内陆怀想。他寄来一大盒贝壳,一颗颗都像泪珠。他写了整整十二张纸的长信给我。我觉得自己如同站在海边,听海的心语和叹息。他忧伤而坚毅的目光穿过重重阻隔照亮了我的浑噩。我每天从家走到学校,从学校走到家,背着沉重的双肩书包,书包里塞满了高考复习资料,心里则盛满了海。正因为海的希冀,我才丢弃了所有的娇气把自己埋入了书堆。
  
  他说他在海边的学校读书,成绩依旧拔尖,教室是临海的,听到海在柔曼或激情地咏叹心事,他会很感动。他说走在海滩上的时候,若是看到像泪珠的贝壳,他必然跪倒,感谢它并且收藏它。他问我:让我们一起考上大学好吗?让我们一同去任何一个有海的地方好吗?
  
  好啊。好啊。我要考上大学,和他一起,去任何一个有海的地方。泪珠形状的贝壳是我的护身符,也是我的力量之源。
  
  后来我们果真同上了大学,大学就在有海的地方,大学的操场就是海滩。我们重逢时,我依旧背着双肩书包,书包里躲着《爱者之贻》,而我手里握着泪珠般的贝壳,他的个子蹿得老高,目光坚毅,他捧出几只小盒子,盒子里全是泪珠般的贝壳,他笑的时候,我明白了海有了心事也会流泪,可海的流泪是宏阔而充满希冀的。
  
  第一部分:永远的牵挂永远的酸枣面儿每次放假从老家回学校,我们都带些家乡的特产参加同乡们的聚会,我努力揣度纯子最爱吃些什么。
  
  上大学的时候,我最喜欢的是纯子。那时候整个年级有我们这个城市的七个人,从老大到老七号称“七人帮”。纯子最小,是惟一的一位女性,如当今的江姗一样清沌脱俗,被称为“七仙女”。几个男孩子纷纷把呵护纯子当做己任,我更是觉得义不容辞。
  
  我年龄最大,读大三时,在一次全校的河北老乡聚会中要选同乡会长,是纯子提议让我当会长。其余几个哥儿们就鼓起掌来,于是我迷迷糊糊地成了同乡会会长。当了会长,我有事没事都喜欢找纯子,纯子就那么嘻嘻哈哈地周旋于我们几位男士之间。
  
  后来局面就明朗化了,纯子喜欢交往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另外一个是老六大林,我们三个人形成很微妙的“三角恋”。
  
  每次放假从老家回学校,我们都带些家乡的特产参加同乡们的聚会,我努力揣度纯子最爱吃些什么。那时家里除了些地瓜干再没有什么可引诱女孩子的。快开学时路过村子的小卖铺,柜台上摆着很大的一块酸枣面儿,吃一块酸酸甜甜的。对了,带些酸枣面儿给她。
  
  吃酸枣面的时候,纯子笑逐颜开地叫嚷:“呀,真好吃哪!”我心里就酸酸甜甜,感觉实在是好极了
 但我的酸枣面儿没有使纯子成为我的恋人。有一天夜晚我终于发现纯子和大林在学校的操场上漫步。和我一块惊呆的还有“七人帮”中的老三。看到大林很自然地揽了纯子,老三说:会长,你完了,老六捷足先登了。我大脑迷茫一片,知道自己的情梦将告一段落。大林这小子,不仅长得高大英俊,能歌善舞,而且老爸是我们市财政局的一个头头。而我出身贫寒,只会写写字做文章。
  
  随着我的单相思的破灭,我们的学业也相继结束。说来也怪,我们七个人又原封不动地回到我们这个小城,进工厂进机关,只有纯子一个人进了医院,穿上了白大褂。
  
  再见纯子的时候她已快要和大林结婚了,他们装修新房时,“七人帮”又相聚在一起。纯子对我说,会长你也该找一个成家了。我说我找不到合适的,尤其是找不到爱吃酸枣面儿的。说这话时就我们两个,其他人都满头大汗地往墙壁上刷涂料。纯子的脸红了,我也显露出刹那间的窘迫不安。
  
  我问纯子:快结婚了,送你什么礼物?
  
  纯子说:有空回老家,捎些酸枣面儿吧,我爱吃。
  
  他们结婚时我就真的送去了一大包的酸枣面儿,四四方方的。纯子很惊讶很喜欢地喊了一声。大林说,放在冰箱里,保准吃半年。
  
  “七人帮”自此开始分裂,各自忙着找自己的伴侣。“七人帮”再次聚齐的时候已是五年过去了,那会儿纯子的女儿已经会喊伯伯叔叔了。我们都结了婚,我的爱人也是如纯子般清秀聪颖,而且也爱吃酸枣面儿。但这次相聚不是在大林家,而是在医院的病房里——纯子生病住院。见到她时,我们几乎哭了起来,纯子不再是丰满清秀,而是消瘦苍白,一头秀发开始脱落。纯子正在输液,见我们去了,喊了一声“会长”就言语凝噎。我握住她的手,凉凉的。一刹那我回忆起大学时的爱情经历。
  
  我说:纯子,好好养病,会好的。想吃什么?哥哥给你买去。
  
  纯子说:会长,我想吃酸枣面儿。
  
  偏偏那会儿大枣刚刚红了半边儿,按时令,酸枣面儿冬天才有的。我和大林受了纯子的托付就四处寻酸枣面儿。奔波了几十里,转遍了整个城市都没有买到。我爱人说:回老家吧,也许老家有呢。于是我连夜回到老家,寻了两天,终于在一家远房亲戚家里找到了一块酸枣面儿。
  
  回到城市,爱人说大林来了好几次电话,纯子好像病得很厉害。我和爱人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医院。纯子这时已经靠输液维持生理机能了。大林这时才告诉我们:纯子患的是骨癌,未及截肢,癌细胞又转移到肺上。
  
  我手中的酸枣面儿沉沉地跌到地上。纯子睁眼见到我说:“会长,可惜,我不能吃你的酸枣面儿了。”我把酸枣面儿送到她的手上,纯子很艰难地笑了笑。出了病房,我的泪水就哗哗地流出来。
  
  纯子终于没有挨过春节。离过年还有一个半月,纯子就离开了人世。告别纯子时,纯子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戴着假发套,静静地卧于鲜花丛中。
  
  后来,我终于给爱人讲了自己在大学时是如何地爱纯子追求纯子。那夜爱人也流了泪,我脑海里不时涌出纯子第一次吃酸枣面儿的情景。
  
  直到春节,我才从纯子辞世的悲伤中脱离出来。大年初五,我对爱人说:“咱给纯子烧些纸钱吧。”
  
  这时老三和老五来了电话,说大林又结婚了,在纯子去世仅二十天。
  
  我头上好像挨了一棒,很愤怒地打电话给大林。大林嘟嘟哝哝地说:“纯子走了,孩子太小,现在的爱人原来关系就挺好的,快过年了,家里冷冷清清的,反正早晚得……”
  
  我骂大林:才过了二十八天啊,纯子尸骨未寒,你他妈的忍心吗?说罢我摔下电话。
  
  过了半年,到了“七月七”,我忽然又念起“七仙女”纯子来。于是和妻子打电话分头行动,“七人帮”剩余的六个人在我家聚了一次会。说话间,我捧出一疙瘩块酸枣面儿,说:“请 你们吃酸枣面儿,纯子最爱吃了。”
  
  我们几个人把冷眼投向大林。大林怔怔地流了眼泪。再聚会的时候,大林就很难请到了。
  
  秋天时,老三说他帮助大林的女儿寻了全市最好的学前班,看纯子的面子……那年秋天,我的女儿也降生了,我给她起的名字叫纯子,一年后,我惊讶地发现,女儿最爱吃的也是——酸枣面儿。
  
  第一部分:永远的牵挂还是觉得你最好不管前路如何,我们总算有缘相识,但求真情的永恒,不奢求飘渺的永存。
  
  去年十一月份的一天,抱着为主队加油助威的想法,我看了四川——广东一役。这场比赛虽以广东队的失败告终,但这个队前锋线上的一个队员却让我凝住了视线。他踢得很漂亮,传球、射门……娴熟而潇洒。整场比赛,都是他在唱主角,细腻的脚法,博得全场一阵阵喝彩。或许我不该看这场比赛,不该留意他,我没有想到这就是我无尽的等待的开始……第二天,作为校文学社记者,我去采访四川队,训练场上没有四川队的影子,我却在一群正练习跑步的队员中一眼看到了他。微黑的皮肤,好看的轮廓,被阳光映照得像童话中的英武的王子。我静静地看着他跑动的身影。一圈、两圈……我竟然一直未挪动脚步!休息的时候,他跑到球门后面坐了下来,一转头,正碰上我颇为尴尬的眼神。
  
  “怎么女孩也迷足球?你一直在看我们练球?”他问。
  
  “为什么不能?”我不服气。他摇摇头,再摇摇头:“真是难得啊!看了我们昨天那场比赛没有?……”
  
  真没想到他如此随便、健谈,不觉中和他聊了好一会儿。
  
  “后天我们就回广州了,明天你还来吗?”他的眼睛很黑很亮,我怔了怔,有几分失望,不知道他看出来没有。我想说“会”,但头却不听使唤地摇了摇。他歪着头笑,再摇摇头,不知在想什么……我默然不语地看完他们训练
  “怎么还不回家?”他提着一兜足球在我身旁停下来。
  
  “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和地址吗?”我很轻地问。我想这是我那天说得最艰难的一句话。他一笑,掏出纸笔飞快地写下名字、地址、电话号码。最后他握握我的手,我觉得有泪弄湿了眼。
  
  “再见,小女孩……”他向我挥挥手,最后一个登上了停在场外的专车……一阵怅然忽涌上心头。为什么会到这里?为什么会这么巧地认识他?为什么要他留地址?为什么会有几分不舍?我找不到答案。第二天,我没去……日子就在表面的平静中滑过了一大截,与他的偶然相识常在不经意中想起。或许是太喜欢足球,或许是他的亲切、洒脱给我很深的记忆……我在不知不觉中造了一个很美很远的梦。他的容颜、他在绿茵场上的洒脱,仍旧清晰如昨,毕竟我们有缘相识。纵然我扮演的“追梦人”角色很无奈,但亦无悔……从球报上我知道了他更多的事情,他曾是国奥队的主力,是个颇有才能的队员……几次想给他打电话,拿起话筒却又放下。他是个优秀的足球队员,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球迷,彼此之间是否有很大的距离?元旦节过后便是他的生日,惶然中,我终于拨通了电话。听到他的声音,我忘了该说些什么。他告诉我近期的比赛安排,谢谢我给他打电话,末了,祝我节日愉快,我竟忘了道声“生日快乐”!
  
  “小女孩,都喜欢过节……”是他嘻嘻哈哈的声音。他总爱这么说。他从不叫我的名字,只叫我“小女孩”,这时便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失落涌上我的心头。
  
  接下来的日子,他很忙碌,除了比赛还是比赛。写给他的信,他忙得没有时间回,我只能从球报上找寻他的消息。很想告诉他心里深藏的那个梦,很想告诉他一个小女孩因为他才有的秘密,但他的随便、不经意让我终于未能说出口。也许在他眼里,我真是一个幼稚、爱做梦的小女孩!他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我怕给他写信时,笔守不住秘密。
  
  几个月后,一个很突然的消息使我惊呆了。
  
  难道认识他真的就是错?为何命运总是为难我?香港一个名足球俱乐部经理看中他的才能,特别邀请他去那边踢球。他去了,他从来就是一个喜欢挑战的人!我不愿相信,但事实是无法改变的。他的一位好友打电话给我说,他走时托他办一件事:
  
  “上次你想听他唱《还是觉得你最好》,他自己把这首歌录唱在磁带里,让我替他寄给你,过几天你就可以收到……”
  
  上次?对,那是最后一次跟他通话了吧。他真的走了,签了约后,要踢几年才能回来。他竟没有给我打电话提及此事,我们不是朋友吗?难道缘尽此时?我禁不住落泪了。
  
  “……但我不懂说将来,但我静静待你归来,就算春风秋雨中,与你愿望已不同,还是有点故梦想倾吐……我依然,而我竟然还是觉得你最好……”这首歌是他最爱唱的。这一夜,满天的繁星在流转,遥寄记忆的回音……放假的前几天,忽然收到他的信,里面有一张他在香港机场拍的照片,还是那么笑容灿烂。信上写了短短数行字:“……小女孩,谢谢你对我的关怀!希望你能早日如愿当一个体育记者,不要因为我而留下遗憾!祝:明年高考顺利!”原来他什么都知道!他早已明了我对他的好!我的梦太远太美,他知道自己不能帮我完成这个梦,却不忍心让我难过,给了我最真的挚情!在他眼里,我永远是个小女孩;在我心里,会深藏他的名字,这终是一段无奈而又感人的美丽……“我一直觉得你很好……”他在信中说,“我没有告诉你我要走,希望不要怪我……”我潸然泪下,为他的坦率,也为自己那个太遥远的梦,美丽而不可及。没人能否认自己的幼稚,但更无人能否认那份纯真。我一直想给他讲那个梦,讲梦中的落花飘飘洒洒……我想对他说:谢谢你在走过雨季的时候,带给我一份欣悦、一份遐思……留给我一段深刻的美丽。虽然它不是很完整,但却纯净、透明得没有一点杂质!第一个步入我梦中的是你——始终觉得你最好!”
  
  天边,有几朵很美的云彩,这是梦里见到的吗?不知道他现在好不好?还会记起我这个远方的小女孩吗?他知不知道我仍将在这里等待?不管前路如何,我们总算有缘相识,但求真情的永恒,不奢求飘渺的永存。不管明天有几天,不管永远是多远,当岁月悄悄滑过之后,在我的回忆里,依然有今天的一段歌、一段美丽……第一部分:永远的牵挂爱情之外的栀子花在四月天的黄昏,我们也一起去散步,云淡风轻,满山坡的油桐树开着浅黄色的花,竟那么美!
  
  与宏的情谊是这个没有隐私的时代,我不多的珍藏之一。
  
  毕业实习,我们这些师范生被派回原藉,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实习的学校。
  
  和我分到一个学校的是两个政教系的男生,不认识。那时,我只有二十岁,常常用外在的大大咧咧来掩饰内心的柔弱和羞怯。
  
  “谁是王宏?”我看着名单,对挤在一堆看分配名单的人问。
  
  “我就是。”人群中,一个文静白皙、戴着眼镜的男生答道。他的笑容像是说:我认识你。他真正是唇红齿白。
  
  不知咋的,我的嚣张顿时泄了气,不由回他一笑,低下头,心里有点欢喜:还好,不是和一个面目可憎的家伙做伴。
  
  上车时,我见到了另一个男生崔,黑而瘦,深度近视镜,一副老夫子的模样,他叫不清我的名字,喊我“猫”。
  
  宏和崔帮我把一大堆行李运上车,三个人的座位都占满了。宏见我站着,又倒腾了几下书包,挪出一点空隙,向我含笑示意。我坐下,不再为没和同班同学分到一起而耿耿于怀。
  
  在一个山环水绕、翠竹拥围的美丽小镇,我们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教师生涯。
  
  相处中,宏的善良和正直不露形迹地一再显示出来。崔要考研,早晨总是宏把饭打回来,把好菜留给他。崔的迂和我的率真总是“打架”。他常在吃饭时,板着脸背着手像对学生一样教训我:“段猫,你这就不对了。”心高气傲的我哪有让男生骂的时候?常常是负气推了饭碗,跑到河边竹林去哭。每次,宏总是也不吃饭,追出来劝我,但却从来不故意在我面前贬低崔,在宏的眼里,我和崔不存在谁好谁坏,个性不同而已
  不闹别扭时,我们三人相处甚欢,尤其我和宏。宏像一个可敬可爱的兄长。
  
  不用上自习课的夜晚,崔复习备考,宏会来到我客居的小屋,和我漫天闲聊。不管聊到多晚,他态度的坦然和端敬,使我从没产生过男女独处的不安。
  
  在四月天的黄昏,我们也一起去散步,云淡风轻,满山坡的油桐树开着浅黄色的花,竟那么美!
  
  我折了一枝放在鼻前嗅嗅:“一点香味都没有。”
  
  宏很在行地说:“它要结籽的,不是观赏花,当然不香。”
  
  “咱们这地方,花香最好的就是栀子花,好几年没见栀子花开了。”
  
  “你喜欢栀子花?我家就有一大株,到咱们实习结束,可能就会开了。”
  
  我对他翻了一下眼睛:“那有什么用?你家离这儿离学校都一百多里地。”
  
  宏笑笑,没再言语。无论我有理没理,宏对我最多的表情就是笑,就像崔对我永远都是批评一样。
  
  实习的最后一项成绩是带领团队活动,那天我从家里赶到实习学校,崔已提前返校,而宏一个人带着一班学生去了几十里外的宣化。
  
  几乎没有多想,我就到处找去宣化的车,宏一个人带着几十个学生,他一定需要我。
  
  找了大半天,我和几个掉队的学生才找到了一辆三轮车,颠得全身的骨头都散了架,终于在纪念碑下和他们会合。
  
  时隔多年,我还能清晰地记得,当宏见到我时,不是脸而是眼睛在笑,温馨而默契。如果友谊是个容器,不单是宏,我也一样在向里面投注着热情和真心,没有丝毫的杂念。
  
  远在北京读书的男友乘到安徽实习的机会,绕道几百里来看我,宏和崔十二分真诚地欢迎他,那晚三个小男人喝得酩酊大醉。男友从此和宏成了哥们儿。
  
  返校后,离毕业的日子屈指可数,我们各自回到自己的生活圈子,来往也少了。
  
  一天中午,刚走到寝室门口,沁人的花香阵阵袭来。推开门,只见我的床上放着一尺见方的大纸箱,打开箱子,满满一箱洁白的栀子花,像是刚刚摘下来的。
  
  同室的姐妹蜂拥而上,一边抢花,一边脸上暖昧地笑:“是男生送的吧?”
  
  是宏,我不知道捧着这个大盒子,他是怎么颠了一百多里土路,还让花儿朵朵鲜润的?生平第一次,有男人给我送花,却又全不关乎男女风月。拥着满怀的花,我实实在在地感动和幸福着。
  
  毕业后,宏到了县城高中教书,而我随男友越走越远。平时并不多联系,但从不觉得隔膜,不管分别多久,再见时,就像昨天刚刚分手一样,我多么庆幸时空没把我们变成陌路人。
  
  宏结婚了,有个很爽快很能干的妻。有了女儿,他对我说:高才生,给我女儿取个名。我就绞尽脑汁取了个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名字。
  
  每次见他,他会叫一桌我喜欢的家乡菜,席间,有时有我的爱人,有时有他的小女儿和贤慧的妻。
  
  姐姐的孩子上学,我打电话给他:“你得帮我办好。”口气还是当年的霸道,并不是无知到不明白这其中的艰难,但我对他没有客套,我也只能依靠他了。他把一切办妥,姐去谢他,给他小女儿买了点礼物,他涨红了脸退回去:“我和段漠就像亲兄妹一样。”
  
  在外奋争多年,我的心早已粗糙麻木,可当姐姐讲到宏说的“亲兄妹”这句话时,电话这端,我仍是久久地感动着。
  
  最近一次回去,母亲准备了硕大一包土产让我带上,我直愁到北京这漫漫长途我怎么奈何得了它?巧的是宏要去省城开会,我当即决定和他一起走。宏解嘲地说:“一认识你就帮你背行李;毕业,你把一百多斤的书箱甩给我,跑到北京去看男朋友了;现在,仍然是要人拎包才想起我。”
  
  我心里感动,嘴不饶人:“我叫你哥呀,别的男人我还不让他帮哩。”
  
  宏仍像每次那样一笑,去提那山也似的大包。
  
  坐到火车上,两人竟有点拘束,我看着他依然清秀的脸,眼角已有一丝皱纹,人至中年,生活对我们都不轻松。
  
  我说起了上学时的青春事:“你有芹的消息吗?听说当年她很喜欢你。”宏竟不自在起来:“没有,那时傻,听说她来,我就跑出去踢球。”“你不可能没喜欢过女生吧,说给我听听。” 我又顽皮起来。宏连连说没有、没有,接着就是沉默。
  
  我有些紧张起来,收回了放肆紧逼着宏的目光。
  
  很久,耳边响起了宏开玩笑的、我又盼望又害怕的声音:“认识你就喜欢上你了,可你却有了男朋友,叫我怎么办?”抬起头,第一次,我接触了宏令人颤栗的目光。
  
  正不知所措间,车到郑州,宏下车了。
  
  我回到座位,脑袋里嗡嗡作响:原来他喜欢过我……“喂,”身后一个男人推我,指着窗外,“他是不是找你?”
  
  我一看,宏举着一盒饭,挨个儿车窗寻找着。
  
  我赶忙放下窗玻璃,他把盒饭递上来,眼神和口气已然又是那个多年的兄长:“你凑合吃一点,我马上给你爱人打电话,让他接你,车上自己当心。”
  
  车开动了,我打开了饭盒。这么多年,宏以爱情之外的一片冰心,静静地守候着我的幸福与安宁。
  
  我吃着宏给我买的简单的盒饭,泪流满面。
  
  第一部分:永远的牵挂我不是你的那个“万分之一”吗我的眼泪不知何时已流了满脸,也许他早有预感,才避开这最后的告别。
  
  上大学的第一天,我是单身一人去报到的。我家离学校只有两站路,比上高中时还近。才骑了五分钟的车就到了,实在不过瘾,看着那些外地同学大包小包、风尘仆仆的样子,羡慕得要死。早知这样就报一个外地的大学,也好体会求学他乡的沧桑感。唉,现在可好,自己只背着个小背包,戴了一个太阳镜,倒像个旅游的,没有一点儿莘莘学子的样子。这样的开场未免太平淡了
  入学手续非常麻烦,真该让爸爸妈妈陪我一块来。早上严辞拒绝了他们几十次“陪同”的要求,还以为从此就能独立成人,笑傲江湖了,可现在腿都要跑断了,反而觉得自己离成熟越来越远,自理能力只不过略高于学前班的小朋友罢了。
  
  本来就已焦头烂额的我,终于被激怒了。起因是一瓶矿泉水。在住宿登记处,我填完表,一抬头却看见一个男生正大口喝着我的矿泉水。我立刻大叫起来:“你这人怎么这么不像话,随随便便就喝别人的水。你看看你,浑身脏兮兮的,把水都污染了!”坐在他身旁的几个男生哈哈大笑起来,他也憨憨地笑着。我更来了气:“你还好意思笑,你必须给我买一瓶!”他显然被我镇住了,乖乖地跟在我后面,向小卖部走去,那些无聊的男生笑得更厉害了。
  
  他买了一瓶矿泉水,一脸憨笑地递给我。我白了他一眼,一把拿过来,马上就去拧瓶盖,准备当着他的面,豪饮几口,好好发泄一下心头的怒火。天哪!就在这时,我猛然发现去拧瓶盖的手上还攥着一瓶矿泉水!原来我的矿泉水一直就在我手里握着!我几乎要被这无情的事实击晕了,愣在那里,脑子一片空白。等我缓过神来,本能地想到了脱身的方式——低着眼皮说一句“对不起”,把刚买的矿泉水塞到他手里,然后迅速逃离现场。当我准备付诸行动时,却发现他已不见了。
  
  办入学手续用了整整一天,傍晚我躺在架子床上,脑子里一片混乱,这混乱却和办手续的繁琐没有一点关系。如果能让这“矿泉水事件”不发生,我愿意去做任何事,包括多跑一万倍的路去办那些曾让我头疼的手续。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这件世界上最尴尬的事让我碰到了。在别人眼里,我已是一个头脑简单、脾气暴躁的傻子。只因为跑了几趟腿就乱了脑子,主演了一场“骑着毛驴找毛驴,还骂别人偷毛驴”的闹剧。唉,我该怎么办,今后怎么在学校立足?原想上了大学做个淑女,现在却成了“蠢女”,真真羞煞人也!我就这样胡思乱想着,折腾了大半夜。
  
  第二天起来,我一照镜子,脸都有点浮肿了,来不及多想,赶紧去开“迎接新生大会”。我窝在角落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在凉爽的晨风中,脑子不像昨晚那么乱了,情绪也松驰了一点。主持人宣布老生代表讲话,我想一定要“老生常谈”了,扫了一眼台上,那个老生西装革履,齿白唇红,倒也干净标致,有点“英俊小生”味道,说话还挺幽默,引得大家集体发笑。他下意识地憨笑一下,我突然打了一个冷颤:竟然是他!我飞快地回忆昨天的情景,试图否定这个惊人的发现。我实在记不起昨天那人长得如何,但那份憨笑,却分毫不差。的确是他,正是那个任我吆来喝去,最后又及时消失、给我台阶下的男生!
  
  后来我知道他也是这个专业的,比我高一级,算是我的师兄,他的名字叫胡远。
  
  大学的日子是阳光灿烂的,我的混乱心情很快被晒化了,蒸发了,我和胡远渐渐熟了起来,不过我们竟然谁也没有再提起过“矿泉水事件”。
  
  像大多数大学女孩一样,我经历着学习、考试、买衣服、听音乐以及谈恋爱。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很快便拉着手出双入对了,其实我也说不清这是不是谈恋爱,反正有个人处处依着你,顺着你,有种怪怪的甜甜的感觉。直到有一天,那个男孩告诉我,他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我什么也没说,掉头走了,径直去找胡远。我没头没脑地倾诉了一通,然后哭了。胡远用他的手为我擦干眼泪。上大学以来,我不止一次哭过,但因为感情问题却是第一次。现在,为我擦泪的不是男友,而是胡远——我的师兄。他是第一个为我擦泪的男性——除了我爸。胡远说了一些什么,记不清了,只记得他最后说了一句:我的师妹是我认识的女孩中最优秀的,不过我认识的女孩也不多,才一万来人。然后他咧咧嘴。憨憨地笑了。我也笑了。
  
  后来我又谈过几次“牵手”式的恋爱,每次都是半途而废;每次分手后我都去找胡远,仿佛成了一种程式;每次胡远都为我擦泪,每次都会说起那句话,然后咧咧嘴,憨憨地笑了,每次我也会随着他笑。
  
  胡远要毕业了,明天就走,晚上,我的脑子又混乱了。我想起了他为我擦泪的手,想起了他那句“万里挑一”的开心话,想起了那瓶矿泉水,想起了他那憨憨的笑……我还想起了自己那些似是而非的恋爱,想起了向胡远倾诉的习惯,想起了“迎新大会”上认出胡远时那一丝莫名的慌乱……我突然明白了:原来自己心底里是如此地珍藏着一个人,曾经好像已被蒸发干净的情愫,原来却浓缩成了一滴水,永远地渗入了我的心底。我终于决定了,决定明天送他时向他表白——我愿意他对着我憨笑一生。
  
  天亮了,我认真地打扮了一番,拉开门走出宿舍,突然发现门下有一封信,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我打开信,几行字映入我的眼帘——我的小师妹:
  
  师兄走了,有人和我换了车票,所以提前了几个小时,深更半夜,就不当面告别了。我准备过几个月结婚。她是我高中时的同学,我们静悄悄地谈了四年“两地恋爱”,火候也到了。欢迎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伴娘非你莫属,你一定会喜欢你这个嫂子的。你是个很天真的女孩,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我很喜欢你,你是我认识的女孩中最优秀的,不过我认识的女孩也不多,才一万来人。好了,再见。
  
  你的师兄我的眼泪不知何时已流了满脸,也许他早有预感,才避开这最后的告别。他仍像三年前一样,小心呵护着一个女孩的自尊,维系着一份纯真的感情。我的眼中又出现了那张憨憨的笑脸,这张脸的主人挨过我的乱骂,听过我的倾诉,擦过我的眼泪,为我买过一瓶矿泉水,给我留下一封告别信……我轻轻地向着远方说:“一路走好,我的师兄。”
  
  第一部分:永远的牵挂四个苹果走在异乡来来往往的人群中,看着别人热热闹闹的笑脸,突然感觉自己很孤单。
  
  自习室里两个女孩在分吃一个苹果,却怎么也分不开。无奈之下,俩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吃起来,就像从前——陈辰、玭玭、丹丹和我

admin 发表于 2011-5-31 12:10

  一段时间,我们几个人的晚饭都不回家吃,怕晚自习来不及,于是玭玭出去吃,陈辰和丹丹带饭,有我的,后来我也带饭,有玭玭的。每天晚饭时间4人会餐。那段时间忙于高考,爸妈怕我们营养跟不上,想方设法弄些好吃的,不同的花样,不同的口味,每天都在变,可惟一的不变的是每天的4个苹果。
  
  开始时苹果特大,我只带一个,吃的人也只有3个,玭玭不在。那天也忘了带水果刀,我们几个女孩又没有力气分工,于是陈辰、丹丹和我一人一口地吃起来,嘻嘻地笑着。平时别人喝过的水我们都不会碰,可那时谁也没嫌弃谁。
  
  第二天,妈妈帮我把苹果割成三瓣,吃的时候失去了许多水分,也失去了一些另外的东西。那天的苹果嚼在口中没有滋味。
  
  慢慢地苹果只剩小的了,吃的人也变成了4个。我每天从冰箱中选出4个近乎完全一样的,中午带到学校,忍住一下午的馋,晚饭后迫不及待地拿出来,偶尔还争抢一下哪个最漂亮,其实心里明白4个没有不同,只是感觉争抢是一种温馨,一种别人看来可笑却永远体会不到的东西。
  
  有时陈辰会在课间就把自己的苹果吃掉,晚饭后我仍会不声不响地拿出4个,就像荷西给三毛买的盒子。三毛喜欢一款盒子好久了,荷西偷偷地买了来,送给她。三毛欣喜至极,不知荷西如何知道自己喜欢,问他不答,之后三毛调皮地说:“你还是弄错了,我喜欢那个心形的。”然后没事人似地去给丈夫做饭。当她给丈夫添饭时发现碗中稳稳地放着那个心形的盒子。她笑着狂叫:“你到底买了几个?”
  
  她们也欣喜,却从不问我带了几个,因为心里都懂的,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仍是4个。
  
  天好的时候,4人并肩坐在台阶上眯起眼睛望着天空,再笑着问一个傻傻的问题:
  
  “天为什么是蓝的?”
  
  “因为海是蓝的。”
  
  “那海为什么是蓝的?”
  
  “因为天是蓝的。”
  
  每当夕阳漫步在山坳的时候,风中的人总会这样说:
  
  “山的那边是什么?”
  
  “是海。”
  
  “海的那边呢?”
  
  “是山吧!”
  
  一阵痴痴地笑,心里却是怅然。
  
  快乐也伤感的日子,我们祈望走出那片土地,又实在害怕远离那份相聚。
  
  渐渐地,吃苹果时的欢笑越来越少了。快高考了,这样相聚的日子在每个人的心底数过,谁都舍不得,可谁也不说什么。4个人都不是善于表达感情的人,而对这份友情的重视,更使我们吝啬言辞,4个人都懂的,虽然只是沉默。
  
  最后一天,晚饭谁也没吃,就那样坐着,不哭也不笑。许久,我拿出一个苹果,红红的,最漂亮的一个,4个人终于抬头,会心地一笑。一个秘密珍藏在彼此心底,像绽开的莲花,圣洁又美丽。我咬了一口,递给陈辰,然后玭玭、丹丹。脆脆的,果汁顺着嘴角流下。4个人孩子一般地边吃边笑着。
  
  那天的苹果吃得最干净,也最有滋味。
  
  那天我们没有像别人那样哭着告别,4个人笑着各道珍重,然后不回头地走出校门。
  
  经历高考,我们考上了4所不同的本科院校。天各一方的日子,书信往来,几句轻轻地问候,淡淡地安慰,有时也通通电话,言语间仍是痴痴的。陈辰感伤,怀念旧日,忘了海的颜色,我告诉她,海的颜色就是我们曾共同仰望的那抹晴空。海的这边除了山、还有思念。4个人心底放不下的是一份牵挂。
  
  走在异乡来来往往的人群中,看着别人热热闹闹的笑脸,突然感觉自己很孤单。于是怀念4人吃苹果的日子。
  
  轻轻地咬一口,唇齿留香,淡淡地,似旧日的心事。道不明,只心知。
  
  想念3个最好的朋友:陈辰、玭玭、丹丹。
  
  第一部分:永远的牵挂远方的树叶想着男孩若无其事的样子,女孩感到一阵温暖,不只是身上,还有心里。
  
  初三开学的时候,正是树叶纷纷飞落的季节。据说班里要转来一个女孩,她的家在很远的地方。男孩望着窗外不远处的一棵树,树叶随风像蝴蝶一样飞舞,偶尔也会有一两片被风从窗口吹进教室。女孩来了,就坐在男孩前面。男孩轻瞥了一眼女孩,看到了又一片叶子从窗口飘了进来,于是想:她大概就是一片叶子吧,一片从远方飞来的树叶。
  
  初三是段几乎没有空闲的日子,每个人都有好多事要做,无暇顾及别人。女孩坐在前面好久了,男孩一直没有注意过她,或许因为太忙,或许因为她是那种不漂亮、不爱笑,也不爱讲话、什么时候都安安静静——总之,太平凡的女孩。
  
  一个阳光很灿烂而又没风的下午,班里上着乱哄哄的自习课。教室里的空气暖烘烘的,流动速度很慢。男孩懒懒的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发现班里除了自己和前面的女孩之外,所有的嘴都在发音。他觉得该和女孩说些什么,又不知该说些什么,想想还是算了。男孩照旧趴在桌子上,闭上眼睛他迷迷糊糊地想:远方的叶子真是与众不同。
  
  秋天要结束了,秋雨却下个不停,乱乱的,让人的思绪也像雨丝一样飘忽不定了。男孩顶着雨踢了一中午的球,头发和衣服都湿漉漉的。当他提着泥乎乎的球鞋拐过楼梯时,看到女孩站在阴暗的角落里,低着头,头发遮住了大半边脸,看不清表情,只看见脸上一道道的亮白,手里捏着一封信。男孩停住了,注视着阴暗中的女孩。她看起来是那么单薄、无助。男孩想过去安慰她,可说什么呢?站在那儿,他犹豫了很久,怎么也提不起走过去的勇气,最后还是慢慢地转身踏上了楼梯。走了几步他不由转身,女孩看起来更加脆弱了。他感觉女孩很可怜,于是深深地鄙视自己的懦弱,转身逃似的跑掉了,楼梯上只留下一阵响亮的脚步声。
  
  男孩开始注意那个安静流泪的女孩。她总是形单影只,很无助的样子。于是男孩经常向她借些练习本、橡皮、尺子之类的东西,或者找些话题来聊。男孩想,只要仔细看,每一片叶子都有自己的美丽,比如女孩,她爱书,也读过很多书,有时让人觉得她也是一本书,一本平和不张扬但充满灵性的书。一次他在女孩的练习本上看到了几个字——“独在异乡为异客”。整整的一张纸只有这几个字。他的心好像被猛地揪了一下,一股酸酸的滋味横在嗓子眼儿里,咽得他有些难受。他抬起头定定地看着女孩的背影
  班里发了一本集着名家散文的书。除了女孩以外每人一本,因为她是新生。女孩向男孩借过书,欣喜地翻阅着,脸上露出很甜美的笑容。还书时她很认真地看着男孩说:“这本书真好。”男孩只随口答了一句:“是吗?”看着女孩,男孩闪亮的眸子里映着她眼中流出的遗憾。
  
  第二天早上,女孩桌上端正地摆着昨天发的那本书。一向准时上学的男孩不知为什么直到铃声响过,才匆匆忙忙走进教室。一见他来了,女孩欢快地把书捧给他看,双颊因激动而绯红,用异样的眼光看着男孩的眼睛,好像希望能在他眼里找到什么似的。男孩显得有些慌乱,不敢看女孩的眼睛,忙接过书掩饰。翻开书,扉页上有一行飘逸的字——“你在他乡还好吗?”字体和男孩的大不一样,落款没有署名,只是“送给XXX”。男孩随手翻了翻书,眼里闪动着得意的神采,他很夸张地惊叹了一声,故作神秘地问:“谁送的呀?”笑着把书送给女孩。女孩没说什么,看着他,淡淡地笑着,接过了书。
  
  坐在位子上,女孩呆呆地看着书,爱惜地抚弄着。阳光从窗子照进教室,有一缕柔和地伏在女孩的手和书上,女孩感到一阵温暖由手中传来。她抬头看着窗外,阳光分外灿烂,湛蓝的天空有一朵极白的云;树叶悠悠地飘动,对于将来未知的去向并不感到迷茫。原来秋天的美丽在不同的地方并没有什么区别。女孩挪动了一下桌子,让阳光裹住全身。
  
  女孩看到书角上的一点污渍,是昨天她不小心弄上去的。想着男孩若无其事的样子,女孩感到一阵温暖,不只是身上,还有心里。女孩仰起头,阳光照在她脸上,眼中有晶莹的东西在闪动。
  
  在自习课上,男孩收到了一张字条——原来无论在哪儿,阳光都是一样的温暖。
  
  第一部分:永远的牵挂爱的传呼正是因为这个浪漫的主意,才使我经历了一次生命的挑战;也正是因为这个浪漫的主意,才使我深刻地体验爱之于生命的伟大力量。
  
  他很爱我,爱得精心,爱得透彻。
  
  刚开始的时候,他用电话约我,我接了电话装作很随便地说上几句,让父母听着很平常,毕竟那时我只有十八岁。有一天傍晚我们又一次见面。他表情严肃地对我说:“今后我不会再打电话给你了。”我的心怦怦跳起来,目光凝滞在他的眼睛上:“为什么?”这时他诡谲地一笑: “为了这个。”说罢塞到我手里一个沉甸甸的东西。“BP机!”我惊喜地叫起来。他双手抚着我的肩头说:“这台汉字机送给你,以后我会经常呼你。”我调皮地说:“如果我离开这座城市,你就呼不到我了。”他挺得意地摆摆头:“这台机器我办了漫游,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会呼到。”我又问他是哪个寻呼台,号码是多少,他说:“这是爱情专线,号码不公开。”从此以后我每天都把它秘密地带在身上,一刻不离。
  
  也许是爱情来得太迅猛,我显得措手不及,有一种承受不了的感觉,就像糖吃多了牙便疼。于是我想到爱情应该更浪漫一些,于是我想出了一个自以为浪漫的主意。正是因为这个浪漫的主意,才使我经历了一次生命的挑战;也正是因为这个浪漫的主意,才使我深刻地体验爱之于生命的伟大力量。
  
  那个周末的早晨,我静悄悄地留下一张字条出了家门。坐上汽车奔邻近的县城而去。万万不曾想到,我正在走向一场灾难。
  
  在自认为挺新鲜的县城里转了一个来回,脚步渐渐发沉,像阴暗沉重的天空。我随便买了两个面包,一只火腿,然后找到一家有淋浴间的旅馆住进去。我把那些吃的东西放在房间茶几上,迫不及待地冲进狭小的浴室。就在我准备脱衣服时,脚下一阵晃动,我急忙扶住一根铁管,心里颤抖个不停。这是怎么了?是错觉吗?事实很快证明,这一切并非错觉,因为第二次晃动随即出现了,而且还伴随着急促、沉闷的断裂声。我的全身都开始颤栗。当我刚刚意识到灾难即将发生的刹那间,第三次剧烈的晃动出现了,随即一阵轰鸣,屋顶向下压来,灯熄了,什么东西重重地砸了我的肩头一下,接着身边这块狭小天地充满了呛人的灰尘味——残酷的地震发生了,无边的黑暗和无边的恐惧把我紧紧地包裹起来。身边依然有咯吱吱的声音,大概是那几根结实的水管在呻吟。我像一头受伤的野兽,拼命地放声号叫,拼命地拍打、撕咬浴室的门板。然而一切都是徒劳,折腾几个回合后,我无力地蜷缩在阴凉冷漠的地面上。
  
  不知过了多长时候,忽然腰间突突地一阵颤动,BP机!我匆匆地摘下它,在一片漆黑摸索着按到了键子,显示屏立即放出了荧绿色的光芒:“林先生请你七点钟到老地方见面。”读着这句话,泪水又一次涌出,滑过嘴角,咸咸涩涩。他一定不知道我已经被黑暗囚禁起来了;他一定喜滋滋地站在“老地方”等我;他一定拿着一束红玫瑰或者其他什么小礼物,藏在身后准备让我猜测;他一定会越等越失望,因为我不可能赴约了。我的腿发沉,头也发沉,肚子里咕咕直叫。我想起茶几上的两个面包和一只火腿,它们正散发着香味,丝丝缕缕,我仿佛已经闻到。以前曾听长辈人讲过,人在死前没吃饱饭,死后就变成“饿死鬼”,谁都不愿意做饿死鬼,所以死前要吃一顿饱饭。而我,恐怕连这个起码的要求都实现不了了。想到这里,黯然神伤,全身毛骨悚然。这是我平生中第一次品味孤独、悲怆和恐惧。
  
  BP机又一次在我手中颤动起来:“林先生问你在哪里,请速回电话。”我不可能回话了,即使告诉他我现在的处境,他也无能为力,大自然的力量又有谁能抗拒呢?我渐渐地冷静下来。面对无法挽回的死亡,我别无选择,只好冷静面对。大约十分钟过去了,BP机第三次震动:“我去你家看到了字条,请火速回家。”我有些惊喜,他知道我在这里,可是他知道这里已经发生地震吗?我的内心一阵躁动,冷静又离我而去了。
  
  BP机第四次震动:“我听到了广播,知道你那里发生了什么,相信你此时正拿着BP机读我的话。我们很快会见面。”似有一缕曙光在眼前闪现,忽明忽暗,若即若离。
  
  我期待着BP机的第五次震动,我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双手棒着的BP机上,它成了我生命惟一的寄托。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BP机却像疲惫的孩子睡着了。这怎么了?他在干什么?他也疲惫得睡着了吗?不,他不会睡着,他一定比我更焦急,更担心,因为在他心目中,我比他还重要
  已是深夜了,我一点睡意都没有,更确切地说,我担心一觉睡过去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BP机终于震响了,这是第五次:“我去找你,车不通,想尽各种办法,还是无功而返。我相信你不会出问题,你是一个聪明又好运的女孩。我等待你的归来!”
  
  第六次,第七次……我在他一次又一次的传呼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小时,不知不觉间已过了两天两夜。然而死亡的阴影还是越来越紧地箍住我的全身,我仿佛看到自己体内的鲜血和肌肉正被一条黑色的巨蛇一口一口贪婪地吞噬。我马上就要垮了,记忆中的一切都随着我的思想被狂风撕扯着,无情地抛进滔滔大海,起初还随波飘摇,接着渐渐向下沉落。就在即将沉落到海底之际,BP机第三十八次,也许是第四十八次或四十九次震动起来,那震动像磁极,牢牢吸住了我身体内残余的所有能量:“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举行哪些仪式?从现在开始我们分别设想一下,日后评选出最佳方案。”结婚,婚礼,实在太诱人了。在他的牵引了,我陷入了遐想之中。我听说过海底婚礼,两个人双双潜入大海,像鱼一样自由自在穿梭在海洋世界里,那该是别有情趣吧?还有一种跳伞婚礼,与白云并肩飞在空中又是怎样的感觉?我又一次振作起来,俨然我们的婚礼即将开始,海底或者空中,录像师也早已做好准备整装待发……人生多么美好,又有多么美好的人生等待着我啊!
  
  第六十次,第六十一次……他一次又一次向我传呼,一次又一次给我注入生命的活力;一次又一次把我的生存信念从崩溃的边缘拉回来;一次又一次丰富了我对未来的美好渴望。
  
  度过了漫长的四个昼夜,我终于获救了。当我看到他纸一样惨白的脸,火一样红的眼睛,一下子明白了世间最为珍贵的东西就是爱。他拥抱着我,只说了一句话:“我坚信爱的力量是无穷的!”然后就昏迷着倒下了。
  
  我感谢救援人员,更感谢他给我的每一次传呼,因为是爱情专线发出的生命传呼。
  
  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待到冬尽飞花时爱,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但绝对是她走向美丽生命的那把钥匙。
  
  明慧初识斯仁是在大二的课堂上。那时大学里的年轻教师正时兴斜坐在讲台上,跷着二郎腿和学生讨论问题,衣着一丝不苟、神情肃穆地讲解庄子和六朝骈体文的斯仁因此给明慧以特别的感觉。
  
  他们的感情开始于一年后的古都之秋。在连绵的阴雨中,明慧身陷一场“年轻的爱情”而不能自拔。她不问缘由地爱着那个男孩,对方却淡淡地若即若离,明慧痛苦不堪。在异常郁闷的心境中她给斯仁写了一封满纸解不开人生困惑和迷茫的信——因为信赖,也因为距离。其时斯仁已经去另一所大学读硕士学位了。接到信的那天,斯仁就骑着一辆破车赶来看明慧。好长一段时间以后,明慧仍觉得斯仁先是老师,然后才是朋友。她从未想过和他会有特别的感情。直到有一天,在初冬略有寒意但很明亮的月光下,斯仁忽然吻了明慧一下。
  
  那个冬天,在北京肆虐的风沙里,明慧过得愉快而又矛盾。她享受着斯仁的关怀和宠爱,这是她曾渴望在爱情里拥有而不得的;但同时,又怀疑着这份感情的性质——她总是怀着敬慕的心情听他讲学问,讲学术,讲学人,带着自愧不如的焦急读从他那里借来的书。不久后到来的新年中,明慧接到的一封信使这份感情的脆弱昭然若揭。信是那个男孩写来的,回忆、思念、懊悔,还有憧憬和誓言。看完信,明慧知道自己完了,她其实一直未能走出那场感情。她怀着无限歉意,也有终于理清感情所系的轻松给斯仁写了一封信。
  
  收到信的那天外面下着那年冬天北京的第一场大雪,斯仁正打算约明慧去圆明园。他不信手里的信真是明慧写来的,立刻赶去求证,但一见她的表情,斯仁就知道一切已无可挽回了。那一夜的雪特别大,斯仁的自行车胎破了,他推着车冒雪走回自己的学校,眼镜片不断地变模糊,斯仁不停地抬手拂去上面的雪花,可是没用。他发现原来自己在流泪。
  
  半年后,明慧毕业随男友去了南方小城,他们很快结婚了。
  
  明慧是四年后的初夏离婚的。他们冷战了两年。起初她因幼小的女儿而下不了决心,后来他开始经常夜不归宿了,明慧不得不细细询问自己这份婚姻的来龙去脉,发现她竟已找不到爱的确切理由。
  
  在这一场婚姻中,明慧觉得自己燃尽了生命中最灿烂的一章,然后力竭神衰地失去了一切:青春、爱、家庭、孩子,还有自己健康的神经和身体。她的心渐渐地冷了、木了。最后她自甘放弃地让自己掉下去,不再努力,不再感受,也不再思索。直到那年夏末最热的时候,斯仁出差顺道来看她,明慧的生活才有了一些改变。
  
  斯仁在小城里留了两天,明慧陪他看了那里的几处古迹。两天中,斯仁无时不感受着明慧的抑郁寡欢。斯仁走的那天中午,太阳辣得不近情理,他们立在站台上,都觉得空气闷得让人窒息。斯仁突兀地抓住明慧的一只手臂,用力摇着说:“明慧你看着我!”然后坚决地对惘然地望着他的明慧说,“你应该考研。你要离开这儿,明慧,你不能这样下去!”
  
  斯仁走后,明慧接连几个晚上失眠。她已离开学校五年了。五年中她几乎经历了女人的一生,自觉老了几十岁,心已生出了厚厚的茧,封死了所有的梦想和期望。生活于她,已经僵硬得无可改变。但是,考研的念头一经斯仁提起便日日生长不可遏制。一周以后,明慧写信给斯仁,请他帮助购买复习资料。
  
  接下来的日子,明慧在工作、孩子、复习和一阵阵发作的胃痉挛中苦撑。那年是江南罕有的一个寒冬,早市上小贩菜担里往日青青绿绿鲜活的菜心,都包上了一层冰碴,明慧厨房里的水龙头,也被冻裂了。为了抗拒疲倦,明慧常常一面猛喝浓茶,一面不肯给自己加衣保暖,结果手脚都生满了冻疮,痛痒不堪。她更加消瘦了,却不给自己半点怜惜,她怕软弱的情绪上来会冲垮自己在这寒冬中坚持下去的勇气。她怀着一种决绝的心情,认定这是自己生活下去的惟一机会:那时她当然还无法相信,任何苦难都会过去,生活里不会总是阴霾。
  
  斯仁每周都有信来,询问她的复习进展,关切她的身体。信常写得很厚,明慧却总是匆匆扫过,然后就锁进床头的抽屉。渐渐地,竟积了半屉。后来,明慧曾一一翻检,一一细读那些信,发现那些冬日里,斯仁心细如丝,热情如火。其实,彼时的明慧也并非毫无所觉,只是她深知五年来自己已改变太多,早年的拒绝已经铸成了他们之间无法缩短的距离。更何况,那时感情于她,正如洪水猛兽般可怕
  明慧终于筋疲力竭地度过了备考的日子。提前一天,她背着大包赶往设在苏州大学的考场。在苏大招待所,她吃惊地发现斯仁也在那天上午从北京赶来了。“我没什么事情,来陪陪你。”斯仁轻描淡写地说。那一天里的明慧是不会注意到这解释的不合逻辑的,那时正值期末,斯仁是丢掉学校里一群复习待考的学生请假赶来的。
  
  第一天走出考场,看到在外面等候的斯仁,明慧几乎不能举步:她连考题都未能答完。那一晚,明慧吃不下饭,斯仁陪她坐在校园里一幢灰砖楼前的石阶上。寒气袭来,明慧瑟缩了一下,想告诉斯仁明天不再考下去了,斯仁却像知道她要说什么似的,这时握住了她的双手。
  
  “明慧,有件事,我本想等你考完再跟你商量。我来之前帮你想了两种方案,考上呢,最好;考不上呢,或者明年再考,或者,明慧到北京来打工好吗?我想,请你答应和我结婚。”明慧吃惊地睁大了眼睛,不相信地看着斯仁,月光洒下来了,照在斯仁的脸上,镜片后的一双眸子盛满安详,柔柔地罩住明慧。
  
  “相信我的话,明慧,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你能做许多事。即使,现在你不愿做任何事,答应到我身边来,让我好好看护你,我要让你快乐起来。”明慧怔怔地望着斯仁,渐渐地,热热的感觉从斯仁的双手传了过来,传入双臂,传入肺腑,冲进了眼眶和内心。明慧发觉,在整个漫长的冬天她刻意冷冻起来的软弱正从脸颊上大滴大滴地滑落下来。
  
  接下来的几门功课,明慧考得轻松,本来苍白的脸上也隐隐现出一层光泽。只是她不再去想那晚斯仁的话。她怀着感激,相信那是斯仁对她的安慰和怜惜。考完那天,斯仁送明慧去乘返程的大巴,那是冬日里异常温暖的一个中午,阳光照在背上,已有了热热的感觉。明慧与斯仁立在路边,一时间心里竟有一种软软的惆怅。汽车要开了,明慧尽力微笑着向斯仁道别,斯仁却有些着急地说:“明慧,回去考虑一下我的建议,然后写信告诉我,好吗?答应我,明慧!”
  
  汽车嗽叭响了,明慧跳上车挤向窗口,斯仁在窗外微笑着,明慧忽然感到一阵不舍的疼痛——那是她与斯仁的相识中从未有过的疼痛。
  
  一年后,明慧再次应考考取。
  
  放了暑假,斯仁来接明慧北归。那时,明慧还没有结束手中的工作,只能在下班后慢慢理东西。启程前的一个中午,累极的明慧建议睡一会儿再干,两人便各拿一张席子躺在地板上。朦胧中,明慧觉得嗡嗡作响的电风扇停了,夏天的用电量总是超负荷,停电是常有的事。但是不一会儿,却有一阵一阵的柔风拂过她的身体,明慧就在这惬意的柔风中掉进了睡乡。不知过了多久,明慧醒来,才发现是斯仁坐在她的身边,一手为她摇着扇子,一手用毛巾替自己擦汗。明慧没有动,眼泪却涌了出来。她想起多年前校园中斯仁的关爱,过了那么久,世事已经改变了太多太多以后,斯仁的爱依然那样切实地就在身边,触手可及。就在那一刻,明慧终于感到自己那颗渴望、寻找、拒绝、被拒绝的心,被一个人、一种甜蜜苦涩的幸福满满地占住,再也无法逃脱也不愿逃脱了。她为此流着泪一遍遍地默默感谢命运,在青春岁月里历经苦难,原来是为了这一份太美好的幸福。
  
  两年后,明慧接受斯仁的建议,和他结婚了。
  
  因为感情,世界曾对明慧关闭所有的通道,同样因为感情,明慧打开了生活四壁盛满阳光的门窗。爱,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但绝对是她走向美丽生命的那把钥匙。明慧找到了自己的那一把,多年来,她一直为此而感激、庆幸。
  
  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长发为君留我在得得失失中走过来,实现了自己曾经向住的生活,也邂逅了一个又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
  
  “你为什么不留长发?你留长发会很好看。”他突然拍拍我的肩,一本正经地说。我转过头,气恼地瞪了他一眼,“蒋正杰,我的头发关你的事吗?”说完又赶紧啃我的数学题。
  
  这学期班上换座位正赶上学校“先富带动后富”的政策,考试常常“大红灯笼高高挂”的他自然而然成了我的同桌。开始我是谨遵师命,正儿八经地“扶贫”,但每次考试卷发下来,他分数看都不看就往抽屉里一塞,然后豪气干云地招呼一帮哥们儿出去踢球,我终于觉得孺子不可教也。
  
  他在班里连个小组长都不是,却在男生中极有威信,走到哪里都跟着一帮兄弟,俨然无冕之王的派头。一次晚自习,几个调皮的男生搅得教室里闹开了花,身为值日生的我束手无策。他看了看恼得要哭的我,悄悄地递出去几张纸条,只一会儿,沸汤般的教室便如釜底抽薪了一般安静下来。我回过头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他很大气地笑了笑,不以为然地挑了挑眉毛。从那以后,我值日的时候便少了许多麻烦,然而他的哥们儿便也开始有些暖昧地朝我起哄,他在一边既不怂恿也不制止地笑着,直到我红着脸,故作镇静地走远。
  
  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大学。学习一轻松便忙着参加五花八门的社团活动,把生活过得绚丽多彩。他给我来过几次信,说他当了警察,工作很忙但很充实。他回忆起高中时的生活,不浓不淡地透露了对我的好感与思念。我心里觉得好笑,我们是两个生活方式截然不同的人,能发生什么呢?我没顾得上给他回信。
  
  一天下午,我匆匆赶去上课,半路上遇见了他。我开始没认出来,他喊了我一声,我一愣,问:“是你呀,你怎么在这儿?”他的样子很惊喜,“我来看体育系的一个哥们儿,没想到遇上了你,还好吗?”他问道,熟练而优雅地吐出了一个烟圈。我皱了皱眉头,不置可否地说:“还好。我赶着上课,下次再聊。”于是,点点头走了。以后,他每次来看他体育系的哥们儿的时候便顺道来看看我。后来我才知道他根本没哥们儿在体育系,即使那次看似偶然邂逅也费尽了他的心机。他一来就神侃。我说校园里的趣事,他便讲破案时的惊险情节,常常惹得一寝室的同学心惊肉跳,惊叹不已。时间长了,我便觉得他是个尽职尽责,敢拿命去拼的好警察,不禁有些佩服起来。
  
  大二的春天,我遭遇了一场车祸。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他正候在我身边。他惊喜地叫了我一声,紧紧地握住我的手,仿佛握着一件失而复得的宝贝。接我出院的那天,我们在草地上散步,他对我说:“有句话我不知该不该说,但是我差一点失去你,所以无论如何我一定要让你知道我爱你。”我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表白愣住了。他轻轻转过我的脸,看着我的眼睛说:“我不要你作出什么决定,只要你知道我的心是爱你的就够了。”说着他就走了,留下彷徨的我站在阳光里
  他还像从前那样来看我,跟我聊天,陪我散步,带我出去,我容易晕车,他便陪我一站路一站路的往前走。有一回走了八个小时从武昌走到汉口,两个人的脚上都起了泡。公路上尘土飞扬,人声鼎沸,两个人傻傻地走。那是我一生中走得最长的一段路,现在想起来,因为有他在身边,并不觉得累。
  
  年轻的时候,我不懂得爱情。我以为大学中文系毕业的我应该有比这浪漫得多的爱情故事。所以当真的爱情飘过时,我没有抓住它。
  
  认识他的第七个年头我毕业了,我总以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还没来得及看他期待的眼睛便匆匆签了约去了广州。现在想起来,当时我若是多看一眼,只多看一眼便不会与今生的情缘错过。
  
  岁月在我的指间滑落。我在得得失失中走过来,实现了自己曾经向住的生活,也邂逅了一个又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有大束大束的玫瑰,有奥迪和蓝鸟来来往往,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也许是在办公室里起草文件的时候,也许是在扣晚礼服的第二颗纽扣的时候,他的影子不经意地冒出来。之后我便走一会儿神,走到落地窗前,看一会儿下面的车来车往,想想他和我一站路一站路往下走的情景。
  
  突然有一天,我没来由地想留长头发,我不知道这个念头从哪里冒出来。直到有一天朋友看到我长发飘逸,拍拍我的肩说:“其实你留长发很好看”时,我才知道是因了他,因了他在我做数学题时拍了我的肩说的那句恼了我的话。
  
  我不顾一切地剪了头发。我看到长发就想起他,想起他便难受。因为在我离开的第二年,他在破获一起缉毒案件时牺牲了。
  
  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我初恋的抒情史诗火车载走了一颗正在恋爱的心。月亮不见的时候,我们彼此看见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物理系大四的萧伟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出现。在食堂或是公共自修室,我们总是很频繁地见到。周末的时候,他总是和他的同学来找我和我的同学玩,我们总是在月光下散步或谈话,我喜欢和他并肩地坐在石凳上,一起说我们共同的家乡和不同的童年故事。
  
  有的时候,我真恨透了我自己,老是穿着一条背带牛仔裤和那件桔红色的毛衣,我对自己的这个形象真是腻透了,尤其是和萧伟在一起的时候。我连做梦都在希望我能穿上美丽的衣服,站在萧伟的面前。
  
  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时装屋中,有一件连衣裙使我在它面前久久徘徊流连。这件连衣裙是由一种进口的棉麻料子做成的,颜色如维多利亚时代的很典雅的棕红色,其中夹有一种橄榄青似的绿色,碎花图案,上身很紧,裙子的下摆很阔大。真漂亮!每次走过,我都会呆呆地站在那儿,几乎是梦寐以求地向往穿上这件连衣裙站在萧伟面前。
  
  每次看着连衣裙,我心中就发涩:289元人民币,我一个大学二年级的学生,哪来这么多钱呀。
  
  有一天,我和我的同学们上街看电影,回校的路上正好路过那家时装屋。我没有对那件连衣裙再看一眼。走在我身边的萧伟,他的脚步停了下来,他两眼盯着那件连衣裙。他说这是一件多么漂亮的连衣裙,他让大伙都停下来欣赏,并对我说:“秦泰,你说是不是很漂亮?”见我不置可否,他又对同伴们说:“嗨,你们说,如果秦泰穿上这件衣服,是不是会特别漂亮?”我的那些男女同学都说漂亮漂亮,但是我们买不起。于是,我们就说说笑笑地大踏步地离开了。
  
  回宿舍只有三分钟的路程,我很留恋这仅剩的三分钟,故意放慢了脚步,走到萧伟身边。我已经能感觉萧伟同时也放慢了的脚步了,但是那哽在唇边的话就是说不出来,走了十多步路,萧伟的声音传过来,他的脸仍然朝着正前方,好像不是对我说似的:
  
  “秦泰,你穿那件连衣裙,一定好看。”
  
  我没有说我曾经怎样地伫立在时装屋中呆呆地渴望那件连衣裙的情形,我也没有说我和你萧伟一样喜欢的就是这样一种味儿。我什么也没说。
  
  这时节正是阳春三月。萧伟没有几个月就要毕业了,他和我是老乡,我们都是从很遥远的另一个城市到这个大上海上学的。一想到他要走了,我的心就会感觉突然从阳光地带走入阴暗角落时的不知所措。在这所有的日子里,我就想着那件碎花的连衣裙,我真想穿上这件连衣裙,让萧伟在离开学校的时候,看见我穿着它,在夏天的阳光中向他招手。但是,那实在太贵了,我买不起呀。可我又突然想到,那式样很简单,我只要买到这种色调的碎花花布,我自己也可以试着做一做呀。
  
  6月底将有萧伟他们离校前的话别晚会。在五月底的一个晚上,我被通知作这次话别晚会的女主持人。我自然很高兴,但同时,我的悄悄的计划必须紧锣密鼓地进行了。
  
  我几乎走遍了上海的所有绸布店,终于在一家小店铺里找到了和那件连衣裙颜色、图案相仿的花布,虽然质地没有进口的料子那么好,但是却有粗织粗纺的另一种味儿。这个时候,已是6月20日了,离话别晚会只有八九天了。我又去那个时装店仔细研究了一番那件连衣裙,回宿舍后,将报纸拼起来,将书桌也拼起来,大干了起来。我很不顺手,也很不自信,脑子想了又想,才敢在报纸上划线条,在身上比划来比划去的,花了整整一个星期天。终于,在晚上,我才用剪刀在花布上“开刀”。以后一个星期里,只要有空,我就用手缝我的花布裙子,小时候,我很爱绣花做针线活儿,这时候全派上用场了。
  
  忙了好一阵子,花布连衣裙终于做成了。我迫不急待地穿上身,用一个小圆镜照来照去,看不清全身的效果。同寝室的同学说很棒很好看,怎么会这么合身。一直生怕裙子做坏的我,被同学夸奖了一番,这才骄傲得什么似地说:“买来的衣服哪能像我这么做一星期裁一整天的!”
  
  当我站立在宿舍正门口的大穿衣镜前的时候,简直要高兴得晕过去了。我要的就是这种感觉,这种阔的裙摆,在风中摇曳抒情的样儿!
  
  我在萧伟他们班的信箱里塞了一封给萧伟的信,里面写了一句话:“6月27日晚上6:30,在学校小树林的圆桌边等我。”
  
  6月27日,夏天来临后的一个难得清凉的日子。这一天,我紧张地准备晚会的主持,紧张地吃午饭、晚饭,更是紧张地想象萧伟见到我时的表情。6点20分,我匆匆走出宿舍楼,走过教学楼前的林荫道,又走上了一条两旁种着一种叫不出名儿的树的小道,前面就是小树林了。也许是我走得太快的缘故,一不小心,只听见“嘶”的一声,我的美丽的连衣裙阔大的裙摆被挂在外面的树枝条撕出两尺多长的裂口
  前面站着萧伟。我哇的一声哭出声来了,我的准备了近一个月的连衣裙!
  
  萧伟不知所措。我还在哭,眼泪流得像决堤的洪水。萧伟走近我,掏出他的手捐递给我。等我停止哭泣了,萧伟拉住了我的手,我的手被他温暖的大手握着,从来没有过的温暖和激情涌遍我的全身。
  
  “我一直在想象,想象你穿着这件连衣裙时的模样。真好看……你是不是特意为我而穿上这件连衣裙的?……”萧伟那厚大的手掌仍然握着我的手。
  
  我又哽咽起来:“人家就是要穿给你看的嘛。你知道我想了有多少天了吗?……但是,它破了……”我说着就又伤心了起来。
  
  萧伟轻轻地拍打着我的手,说:“这一天怎么就来到了?但是,我却要离开上海了。秦泰,你穿着这件连衣裙走到我面前,好像是千百年的一段恋情从深深的海洋中浮现出来,我觉得已经有千百年了。”说着说着,萧伟将我的双手提到了嘴唇边,一片濡湿的温柔在黄昏之中散漫开来。萧伟继续说:“我还有三天就要离开上海了,你一定要穿上这件连衣裙去火车站送我,好吗?现在,你必须去换条裙子,我等你。记住,晚会一定要主持得精彩。”
  
  三天后,我穿着这件缝补过的连衣裙,在拥挤嘈杂的火车站送走了萧伟。我失魂落魄。虽然不久就要放暑假,我就能见到萧伟了,但是,我知道萧伟这一走,就注定了我们在以后的两年中必须分离。
  
  不久我接到了一封萧伟寄来的特快专递:
  
  “在启动的火车厢中,我看见一个身穿碎花连衣裙的女孩在灼热的阳光下向我招手。火车载走了一颗正在恋爱的心。月亮不见的时候,我们彼此看见了。”
  
  我双手拿着萧伟的信,伫立在渐渐蔓延而扩大的黄昏暮色之中,身上的碎花连衣裙在晚风中轻轻吹起,正向远方诉说着一个女孩心中久久的渴念和最初的爱情……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打开报纸,将那枝没送出去的玫瑰花插在一只玻璃杯里,看着那些花瓣一片片落下,我的眼睛竟湿润了。
  
  我早就想在情人节给燕妮献上一枝玫瑰花。燕妮不是我的女友,我也不是她的恋人,我给她送花并不奢求得到什么,我只想为自己心爱的姑娘送上一份节日的问候。
  
  认识燕妮是一年前的一天中午。那正是樱花开放的季节。我们都在武汉大学读大三。那天,学校的午间广播刚停息,寝室里一片宁静。弟兄们纷纷拱进被窝,午睡了。
  
  突然传来一串轻轻的叩门声,不知谁在被窝里粗鲁地吼道:“找谁?”叩门的手指犹疑着,又轻轻敲起来,一个纤细的声音问道:“黄彬在吗?”啊?是个女孩子。
  
  寝室里的空气霎时兴奋起来。我们笑嘻嘻地将头探出蚊帐,连声催促黄彬:“快,快,阿黄,找你的!”阿黄忙不迭地套上他的臭鞋子,箭步趋前,可恨他将门只打开一道缝,把身体斜勾在门内,只伸出头和那外面的女孩说话。我们只能听到他们用鸟儿一样婉转的家乡话叽里咕噜地说些什么,却看不到女孩的面容。
  
  屋里的几个急了,一个朝阿黄嚷嚷着:“快让客人进来坐呀!”傻阿黄似乎才反应过来,连忙发出邀请。几番推辞之后,女孩终于进了屋。我们的眼睛好像在暗夜突然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户:这是一个美丽的天使!只见她秀丽的脸蛋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胸前垂着两条可爱的小辫子,她的皮肤粉白粉白,好似室外盛开的樱花,无意中将花粉全撒到了她的脸上。那笑盈盈、羞怯怯的样子愈发衬出她的清纯动人。糟糕,瞧我们这间凌乱的寝室:桌上是乱七八糟的书本碗勺,地上是横七竖八的杂物鞋子,空中的绳子上随意搭着毛巾、三角裤,再加上人仰凳翻,姑娘居然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
  
  正在大家后悔不迭之时,女孩已经先行道歉了:“对不起,打扰你们了,下回我挑个好时间来。”说着,她的身影已轻盈地飘出了屋,还轻轻为我们带好了门。
  
  据阿黄交待,女孩子叫燕妮,正读法律系三年级。不知为何,虽然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间,燕妮的影子在我心中却怎么挥也挥不去了。那天燕妮进屋时,我闻到了一股幽幽的香味儿。她走了,那香味儿还在,让人怜爱地弥漫在空气里,盘旋在我的枕畔。我开始焦灼地盼望着燕妮的再次出现,盼望再次看到她灿烂的笑容。
  
  我还以为这种期盼和思念只不过是一个尚未成熟的男孩子寻求的一份新鲜和刺激,后来我才明白,这种焦灼只属于恋爱中的傻瓜!我已经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燕妮。
  
  然而,转眼一月过去了,燕妮却再未光顾我们的寝室。
  
  我猜想,燕妮定是被我们宿舍的“悲惨”状况吓得不敢再来了。于是,我悄悄地当上了寝室的管家。我敦促这个勤洗袜子,提醒那个多整理桌子,还呵斥那个不要把刚换下的秋衣秋裤随随便便地就搭在绳子上。弟兄们常常狐疑地看着我:“天舒,你哪根神经搭错啦!”谁料细心的阿黄却一下子点破了我心中的小秘密:“你是盼着哪天燕妮再来吧?”弟兄们一听,恍然大悟,围着我大声起哄。我很男子气地说:“是又怎么样?”阿黄顿时“悲壮”地说:“可惜呀,燕妮已经有主了!”
  
  我不由大惊失色:“什么?是谁?”
  
  “是他们法律系的一个研究生,听说帅得很,又有才。这才是两个月前的事儿。”
  
  什么?两个月前?那时候,我早已见过了燕妮!我恨不得捶胸顿足,我为什么没有捷足先登呢?我感到仿佛有一只美丽的花瓶摔到了瓷砖地上,花瓶的碎片正割裂着我的心房。弟兄们还在一旁为我出谋划策,要将燕妮夺回来。可在我心中,爱一个人,就应当祝愿她幸福。既然燕妮有了男友,或许,我该将自己的爱意偷偷收藏……那一夜,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不久,我果然在校园里看到了燕妮和她高大帅气的男朋友,他俩挨得很近,亲亲热热,有说有笑,格外引人注目。燕妮仰脸望着那男孩时,我看见她眼睛里闪着亮光,脸上绽开着幸福的笑容。而他呢,则是那种让他的同类看一眼便顿遭挫折的男子汉,高大英俊,满脸自得

admin 发表于 2011-5-31 12:16

  燕妮真的不再来了。阿黄倒是常常有老乡聚会,听说常有燕妮,每每看到阿黄欣欣然换装准备出发的样子,我便又一次怅然若失:阿黄也不风流倜傥,也不英雄才俊,缘何有个燕妮那样玲珑剔透的老乡?
  
  好心的阿黄为了逗我开心,经常找借口带我到燕妮寝室去玩。我们并没有什么要紧事,只是坐着喝茶,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接近燕妮,更知道她是一个心无城府、活泼开朗的好姑娘。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开心,离开她的日子,立即变得更加难熬。
  
  燕妮终于记住了我的名字。她常拿我开玩笑:“天舒,你长着一张娃娃脸,永远都像小孩子。”
  
  唉,的确,我的外表并不显得成熟,而且,那天我悄悄与燕妮比身高,我只比她高一点点,这愈发使我没了勇气。恐怕,我是永远也不敢向燕妮表白心迹了。
  
  偶尔,燕妮也来我们寝室坐坐。每次她来,我总要给她泡上一杯她爱喝的果汁。几个弟兄总阴阳怪气地说:“啊,我们也想喝果汁!”我瞪着他们得意地说:“休想!”燕妮只顾羞涩地笑。
  
  燕妮每次走,弟兄们总怂恿着让我送,于是,我就将她从樱园一直送回桂园她的宿舍门口。
  
  一天,在回去的路上,我们正穿过樱花大道边走边说笑,突然,我看见燕妮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忧郁。
  
  燕妮低声说:“天舒,我现在越来越想不明白了,我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感到好开心,可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时却常常不快乐,我觉得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我……”
  
  我忙男子气地劝慰她:“优秀的男孩子都是这样的,当他拥有时,他会装得满不在乎,实际上,他心里肯定是爱你的。”
  
  燕妮高兴地看着我:“真的吗?真的吗?”我肯定地笑着,心中却针扎般疼痛。
  
  回去后,我一言不发,生了自己一下午的闷气。多好的机会啊,当时,我真想对她说:“对待那种自以为是、得意忘形的家伙,你应该以牙还牙,早早远离他!”
  
  可我不能。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乘人之危?
  
  转眼情人节到了。
  
  我想,燕妮的男友一定会为她买许多玫瑰花。而我,也情不自禁地为她买了一枝,我并不想得到什么,只想悄悄告诉燕妮,我很喜欢她。
  
  中午饭后,我用一张大报纸将玫瑰花裹了一层又一层,生怕会在路上遇着熟人。我在心里一遍遍念叨着:“玫瑰花,送给你!玫瑰花,送给你!”
  
  来到燕妮的寝室。燕妮正忙着,她是班上的生活委员,要把刚发下来的饭菜票一份一份送到每个人手里。她用白皙而纤巧的手指将它们一一分好,又灵活地列成一堆一堆,再分给一个个同学。
  
  我悄然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干活,玫瑰花还握在我手里。
  
  终于,她的手空了。她舒一口气,一回头,看见了我:“你什么时候来的?对不起,冷落你了,你不要生气哦。”“哪里哪里,是我来得不是时候。”我慌忙站起身,掏出那枝被报纸裹得严严实实的玫瑰花,正欲递上去,忽然有人叫她。她忙说:“就来就来。”又对我说:“真对不起,和同学约好了,去看篮球赛,不能陪你了。”我强颜欢笑:“你去吧,我也没什么事。”我悄悄留下玫瑰花,先走了。刚出门,燕妮就追上来,喊:“天舒,你的东西忘拿了。”我一看,天哪,燕妮正举着装着玫瑰花的报纸递上来。我接过它,嗫嗫地说:“是……是报纸。”
  
  我夹着玫瑰花,沮丧地回到宿舍。
  
  打开报纸,将那枝没送出去的玫瑰花插在一只玻璃杯里,看着那些花瓣一片片落下,我的眼睛竟湿润了。
  
  弟兄们一个个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大家见我悲壮地坐在那儿,一时都不知说什么好。阿黄先开了口:“天舒,有时缘分就是一刹那的事,为什么不鼓足勇气试试呢?”弟兄们一听,也都拼命为我打气,我一咬牙,拿起那枝玫瑰花径直跑到了篮球场。我知道有许多人在看着我,但我还是走到燕妮面前了,郑重地将玫瑰花递给她。
  
  燕妮惊奇地看着我,瞪大了眼睛,羞红了脸。
  
  “什么都不是,什么也不为。我只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在燕妮还没明白过来的那一刻,我已经说完转身走了。
  
  真没想到,缘分就是那一刹那。在我转身走时,燕妮已经爱上了我。她被我的真诚和勇气打动了。两年后,燕妮成了我的妻子。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情人节,燕妮的那位男友竟然将燕妮最渴盼的那束玫瑰花送给了别人!而就在那个伤痛的夜里,燕妮忽然明白了很多,包括自己的选择!
  
  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经典“爱情启事”
  
  后来,那女孩就成了阿丰的女朋友,再后来,都毕业了,那女孩就跟着阿丰到南方闯荡去了。
  
  那日,吾室诗人阿丰的学生证不知失落于何处,翻遍箱柜、床铺上下,未见踪影,急得他在寝室团团乱转。外人有所不知,别看那小小的学生证,在大学的用处可不少:去图书馆看书,假期往返买车票,到校医院看病等等,少它不行。
  
  看来,只得登寻物启事,再做最后的期盼了。同室的哥们皆曰:纯粹多此一举。试想,那学生证上面,姓名、系别、班级一应俱全,倘拾到者有意送还,不过举手之劳,何需再费那纸墨?
  
  阿丰却摇头道:“一般的寻物启事,自然无益。如果措词新奇,定能引人注目,或许能发动众人为吾寻找呢。”
  
  至晚饭时,食堂门前告示栏内,一大张红纸书写的寻物启事颇引人注目。有人笑曰:“不愧是学中文的,找个学生证,也要写一首情诗。”
  
  原来那则启事如此写道——“朋友,三年的风雨/我们都已相依着走过/为何在这阳光灿烂的时节/你竟悄然地离我而去/甚至来不及道声再见/哦,朋友/你可知晓,在你走后的日子里/我是怎样地彻夜难眠/……/哦,归来吧/我一生守望的朋友。”
  当然,在诗的下面,还有一行蝇头小字,无非是哪位拾到者,通知谁谁,一定感谢云云。只是那首诗几乎占据了整个版面,仿佛无意寻证,只是向大家公开一首爱情诗而已。
  
  第二天,那则启事旁边多出一张红纸,上书一题《不曾失去》的小诗:“只要你真心地寻找/你就会欣喜地发现/春天的承诺从未改变/走吧,朋友/在你的身后/是我远天一样的目光。”诗的下面亦有一行小字,曰学生证已被其拾到,归还之前,有一条件——失主还应认真作一诗,张贴出来,大家评判,倘若合格,届时定会完璧归赵。
  
  阿丰读罢此诗,欣然道:“拾主实乃知音也,吾当珍惜这一天赐良机。”
  
  整整一个下午,阿丰都泡在图书馆内。未及开饭时间,告示栏前已有很多人前来围观。我室诸兄弟混迹其中,搜集各种反响。只因时间久了,那首诗我已记不清。阿丰的诗篇在墙壁上发表的当晚,外语系的几个女孩走进了我们寝室。其中一位,先向阿丰索去诗歌的底稿,然后将阿丰失落的学生证双手交还。
  
  后来,那女孩就成了阿丰的女朋友,再后来,都毕业了,那女孩就跟着阿丰到南方闯荡去了。
  
  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初恋的音乐盒(1)车开了,载着他越走越远,而他眼神中的难舍难分却十分清楚地印在了我的脑中。
  
  一1992年10月,我进入大学后不久,便被招收为校报学生记者团成员,在那里,我认识了已经是记者团团长的江浩。江浩高我一级,是四川成都人,他不但英俊潇洒,而且文笔出奇的优美,在入大学以前,我就读过他那美丽凄婉的爱情故事。
  
  我坚信,爱情真是一种缘分。我很难描述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但当时我的的确确有一种眩晕和沉醉的感觉,而我从他的眼神中也发现风情万种的底蕴……很快,大家都熟悉起来。我能明显感觉到江浩对我的那种异乎寻常的关心。一次,江浩的又一篇爱情故事见刊后他收到300元的稿酬,大家都嚷:要让江浩请客。江浩很慷慨地带了记者团的几个小师弟就去买东西。不一会儿功夫,大包小兜的食品水果就被买回来了。记者团所有成员那天晚上在校报编辑室里热热闹闹地吃着聊着,气氛融洽得如同兄弟姐妹。快11点钟的时候,大家都陆陆续续地回宿舍了,我正要走时,江浩拉了一下我的衣袖说:“晓晓,你等一下。”我的心猛地一跳,一种预感烧红了我的脸。
  
  只剩下我和他时,两人都觉得不自在,江浩往昔的那种从容飘逸已经荡然无存,他有点语无伦次地说:“我来西安一年多了,还没有吃过几样西安的小吃,你是西安人,可以给我当个向导吗?再说……稿酬,我也想单独……请你的客。”我连想都没想就点了点头。
  
  第二天傍晚,江浩骑车带我从南郊出发,在我的指引下,我们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了西大街有名的贾三灌汤包子店。那天,我们两人吃得开心极了,边吃边聊,心灵的距离一下子缩得很小很小。在那里,他告诉我,本来以我的文笔是很难被记者团录取的,但他为我据理力争,他告诉其他成员:“她的那一肩长发就是篇很美的散文。”大家都被他逗乐了,就这样,我成了记者团的一员了。
  
  华灯通亮时,我们从西大街往回走,我坐在后座上,看着江浩壮实的双腿狠劲蹬着脚蹬,心中既感动又满足。我们大声地说着笑着,他不时回过头来看看我,然后一甩头发,就讲起很幽默的小故事,我开怀大笑,心灵的雀跃是前所未有的。突然,一直沉浸在快乐中的我发现江浩骑错路了,本来我们应该往南拐,但我们正向北骑着。我知道,一定是他迷路了,我本想告诉他,但是没有说出口。我双手轻扶着他的腰际,任他飞一样地疾驰,我真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我们能这样相依相靠一生一世。
  
  骑着骑着,江浩停了下来,他大叫一声“糟糕”,回头对我说:“我们走错路了,南辕北辙!你看,那不是火车站吗?”位于西安市区最北的火车站灯火通明,江浩又说:“晓晓,我们走错路你也没看出来呀?”我心虚地说:“我一直在听你讲笑话,一点都没注意。”于是,我们又沿原路返回,我在后面给他当“指挥”:“向左拐……向前……”这时候夜已经很深了……  那一夜我失眠了。
  
  二因为那个美丽的夜晚,我和江浩更亲近了。但我发现,和我一起进入校报的经济系女生叶子对江浩表现出非同寻常的关心。因为她已经花了好多个周末在织一双手套,织着织着就去问江浩颜色、花样如何,而且还要在江浩的手上量量尺寸,那种过分的亲昵弄得江浩很尴尬,而我心里也十分不快。
  
  1992年11月15日晚上,那是一个让我永生难忘的日子。因为快期中考试了,那晚我在7区大教室里看书,11点30分时,教室里只剩下了我和另一个女孩子。正在这时,江浩从后门进来,走到我身边和我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又陪我坐了几分钟就一声不响地走了,他的表情很怪,我当时心中挺纳闷。又过了一会儿,我听见有人敲窗户玻璃,我回头一看,是江浩在教室外边,他用手指了指腕上的表,我抬起手腕一看表,正好三根针同时指向12,我再抬起头时,他已经走远了。我正莫名其妙时,那首古老的英文歌曲在后门处响了起来:“Happy birthday to  you,happy birthday to you……”我急忙跑过去一看,后门处的地上放着一个盒子,盒子里放着一个美丽的“心”形音乐盒。音乐盒的盖子打开着,美妙的音乐是从一个旋转的彩色圆盘处发出的,有一个滑稽的塑料小人站在圆盘上,随着圆盘一起转动,还做着祝福的运作。我猛然间想起11月16日是我的19岁生日,由于忙于应付考试,自己竟将它忘了。我弯腰捧起音乐盒,将小人拿开,音乐就停下了,我再将小人放上去,祝福的歌声又响起来。我忽然明白,原来江浩他是要在11月16日来临的一刹那将那美丽的祝福送给我,我感动得差点掉下泪来。当我正静静地听音乐时,旁边那个女孩走了过来,她说:“祝你生日快乐!”我将小人拿开,她接过我手中的音乐盒,看了半天说:“是男朋友送你的吧!我去年生日男友也送了我一个这样的音乐盒,但没有这么别致,而且也没有你男友这么浪漫!”我满足地笑着向她说了声“谢谢”。
  我小心地将音乐盒收起来,回到宿舍后,就悄悄地将音乐盒锁进了箱子,我不敢将它放在外面,我那帮姐妹整天正闲得慌呢!
  
  第二天,我到编辑室去,江浩一见我脸就红了,我也有点不好意思,但我还是轻轻对他说了声“谢谢”。
  
  正当我沉浸在初恋的甜蜜中时,却发现江浩好像变了,见了我也不再说笑,对我礼貌客气得像见了陌生人,我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怎么在意。半个月后,我的奇怪终于有了答案:西安飘雪的时候,他的手上已经戴上了叶子早早就为他织好的那双手套——他们成了公开的恋人。
  
  我的心快要碎了,难道我苦等的是这种结果吗?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去编辑室,我怕见江浩那张俊秀却冷漠的脸,我怕听叶子那满足而夸张的大笑。我明白一厢情愿地爱一个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虽喜欢他,而他却只能给我一个兄长般的关怀,是我误解了他。
  
  这样一想,虽然很心痛,我也就释然了。但我不能没有男友,我要让江浩知道除了他我还会找到更优秀的男孩子。一个北京男孩对我一直很好,他幽默、帅气,也很善解人意。上大二不久,我们成了恋人,虽然我深知,我从未真正爱过他。
  
  以后,我和江浩在校报编辑室见面时,我们都会微笑着点点头,但那例行公事般的笑容有着冬天的寒冷。我们的关系就这样冷冰冰地持续到他大学毕业前夕。
  
  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初恋的音乐盒(2)三1995年7月4日,是江浩离开西安回成都的日子。他走那天,记者团的全体成员,以及他的好多同学、老乡都去车站为他送行。我夹在人群中看着他和送行的人手拉着手聊着,看着他一脸真诚的忧戚,我的心也仿佛被什么东西揪痛,毕竟他是我的初恋啊!我突然发现他的目光越过那么多人在焦急地寻觅,我很迷惑:他的女朋友不就在身边吗?当他的目光移到我跟前时,总要做一下停留,现在回想起来,那种停留有着多么丰富的内涵呀!我分明感到,在注视我时他对别人的敷衍和心不在焉。
  
  火车快开时,他恋恋不舍地上了火车。本来他的座位不靠窗,但他换到了靠窗的位置。他和车下送行的人一一握别,我发现了他眼中的泪光。突然,他大声喊站在远处正注视着他的我:“晓晓,过来!”我过去,发现他看我的眼神中有一种明亮的伤痛和热烈。我踮起脚尖,以便能听清他的话。而他,把他那健美的身躯和英俊的面孔从车窗中伸出来,俯身到我跟前,在我光洁的额头,重重地一吻,长长地一吻。顿时车上车下死一般的寂静,我不知所措地闭上了双眼。这时,我听见了掌声,潮水般热烈的掌声,那是同学们在为他的行为鼓掌呢!他用一种只有我一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这是我3年来惟一的缺憾,今天,我补上了。”看着他含情脉脉的眼神,我哭了。
  
  车开了,载着他越走越远,而他眼神中的难舍难分却十分清楚地印在了我的脑中。
  
  回到宿舍,我摸了摸额头,他的热吻似乎还在。我打开箱子,拿出了那个我一直不敢动不愿动的音乐盒。打开盖子,将小人儿放在圆盘上,顿时,那首古老的经典英文歌曲充满了整个屋子。音乐声中,我又想起了那个迷途的夜晚,还有让我情窦初开的19岁生日。我沉浸在音乐中,情感在乐曲中起伏,我将头埋于掌中,任泪水悄悄滑落。“他既然这么喜欢我,为什么不表白呢?难道他还要一个女孩主动向他表白吗?”我正陷于沉思中,音乐结束了,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那磁性的声音曾多少次牵我梦魂:“晓晓,我爱你,做我的女友好吗?如果愿意,就请送我一根你的长发,因为一根长发代表一生的牵挂!”
  
  顿时我被惊得目瞪口呆!我捧起音乐盒,捧起那爱情的表白,紧紧地抱在胸前。我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对我的态度急转直下。当时没有听完音乐的我也就无法明了音乐盒中古老乐曲之后所藏的这段秘密,更无法给他回复,而他一定以为是我拒绝了他,于是违心地接受了叶子的爱情。
  
  这个发现让我心痛得热泪长流,命运为什么这么喜欢捉弄人?
  
  当晚,我铺纸提笔含着泪给他写了一封信,我不愿这样的误会伴我们一生,尽管我们已经错失了最好的时光。
  
  信中,我没有忘记给他一根长发,我只是想表明,我当初真的是愿意的,愿意的呀!
  
  很快他回信了:
  
  晓晓:
  
  走得最急的都是最美的风景,伤得最深的也总是那些最真的感情。
  
  给你送音乐盒后那几天,我如坐针毡,我盼见你又怕见你,而每日见到你,你总是一脸平静的微笑,我以为你一定拒绝了我。本来,我想让所有的秘密伴我一生并随着我的生命沉入大地泥土,成为永远,但是,那天在车站我吻了你,我当时心中无数次告诉我:不吻她,你将抱憾终身。你知道,那我该要多大的勇气呀!
  
  你的生日是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打听到的,在这之前的半个月,我就一个人悄悄骑车到东郊的工艺品厂,我请求工人为我制作一个特别的音乐盒,因为一般的音乐盒只有音乐,而我想将我最想对你讲的话录到音乐盒中去。起初,工人不同意,但最后他们被我的真诚所打动,为我录音,制作,而且音乐盒的外观也按我的要求重新做了设计,送给你的礼物我要与众不同还要有情调。本来,这样的单件产品成本很高的,但工厂也只收了我普通音乐盒的价钱。临了,年长的那位工人拍拍我的肩说:“小伙子,祝你好运。”
  
  还记得我俩第一次单独外出的情景,回来时,我们迷路了,南辕北辙,其实是你迷路了,而我一直很清楚,我是故意要走错路,因为我想和你多呆一会。当我向北拐时,我怕你当时会认出路,谁知你根本没认出来……看到这里,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双眼。
  
  如今我只想告诉恋爱中的朋友,如果你给心爱的人送了音乐盒,请一定将爱情表白放在音乐前面,常常,爱情成功与否就差一曲音乐的时间。
  
  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风里吹来五丁香信从刘雯的手中飘落,躺在课桌上,风儿吹来,一枚丁香飘飘然落在那信笺上。
  
  实际上,刘雯喜欢徐浩完全没有理由。徐浩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似乎还不如刘雯,刘雯尽管不漂亮却小有名气,从小学到高中一手漂亮文章愣是写得全校师生没有一个不知道刘雯的。可这年头男孩子不喜欢刘雯这种类型的女孩,她太聪明、太精灵,或者说,有些太世故。同刘雯一个班的三十几个男孩子一个接一个地名“草”有主,当然没有一个是对刘雯而言。
  刘雯与徐浩是初中同学,高一分在相邻的两个班,高二时,刘雯分在文科重点班做团支书,徐浩在理科普通班做宣传委员,两个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人能走到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可刘雯偏偏喜欢上了老实的徐浩,当然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刘雯信缘分,而缘分本身就更不需要理由了。
  
  两人第一次单独谈话纯粹是一次巧合。那晚,他们各自的伙伴都去看电影《泰坦尼克号》了,晚自习后,他们也就只有独自回家。于是,独自回家的刘雯恰巧遇到了独自回家的徐浩。刘雯就谈起了数学老师上课打错了领带,徐浩谈起了物理老师手指上有一个吸烟时烧出来的泡,那个夜晚无疑是愉快的,连满天的星星都在凑热闹。
  
  闲下来时刘雯的好友李唯逼刘雯说出喜欢徐浩的理由,刘雯扳着指头数,尽管徐浩没有什么大优点,却也没有什么缺点,这当然是难能可贵的。或许这就叫缘分吧!李唯看着刘雯的眼睛,她终于明白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不需要理由,就像刘雯喜欢既无才又无貌、不具备一点儿优势的徐浩一样。
  
  刘雯看到徐浩与一个女孩儿走在一起时是在中午,徐浩和那女孩说说笑笑、打打闹闹的情景,多少使刘雯有点儿不舒服。精灵的刘雯只逃避了这一回,她躲在一棵树后看两人走过,她终于明白徐浩从未对自己承诺什么,其实说白了两人连好朋友都够不上。她开始笑自己自作多情。她曾试图了解那女孩的身份只可惜一无所获,甚至于有几次在回家的路上碰到徐浩,他连招呼也不打便飞驰而去。稍带点儿失望的刘雯很快便忘记了那个中午,忘记了那个美丽得一塌糊涂的夜晚。刘雯逼自己不去注意徐浩,她对李唯说缘份还不够。她又开始忙,忙得昏天黑地。
  
  忙碌的刘雯真正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已是一个月后了,刘雯曾坐在桌前对着窗外的丁香花发呆,或许是又想起了一个月前的那段日子吧!那段日子刘雯曾经多次计算着时间出教室门,为了碰到徐浩,哪怕只是笑一笑,也曾许多次有意无意地谈起徐浩,谈得不知情者都一脸莫名其妙。刘雯常想如果自己也能捡到五瓣的丁香有多好,不是说捡到五瓣的丁香的人可以实现美丽的愿望么?
  
  徐浩邀刘雯一同去逛街购物实在出乎刘雯的预料之外,刘雯一直认为自己是在一厢情愿。徐浩再次遇到一个人回家的刘雯时便发出了这份邀请。刘雯忽然想到了那个中午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不想让徐浩知道自己很在乎他。刘雯想自己还不到为喜欢的人而生存的年纪,17岁,总该有自己的生存方式与理由。她仔仔细细看了看徐浩的眼睛,清晰地给了徐浩也给了自己一个回答:“对不起,我很忙,以后吧。”是啊,刘雯很忙,忙会考、忙高考、忙得天昏地暗。刘雯坐在桌前心里的滋味儿怪怪的。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用诗人的话说:“没有白马王子的花季不算是完整的花季。”可刘雯也明白自己真的忙,忙前途,忙未来,忙得顾不得许多东西,也包括感情,刘雯不知道这算不算书上说的“冰封”自己、“学会放弃”,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从此以后,自己与徐浩真的只能是普通朋友了。
  
  徐浩也仔仔细细看过刘雯的眼睛,临分开了只说了一句话:“其实只是想找个女同学帮我妹妹挑份生日礼物。”刘雯没做任何反应。徐浩走了,一走就再没回来。一直到十几天后刘雯收到了徐浩寄自远方的信。
  
  徐浩说“……刘雯你好吗?刚转学的那几天总想起你们,想老同学。可父母工作调动,我不走也难。本想临走前送你一份礼物,可看过你的眼睛我才明白,如果以前曾在你的眼睛中看到过什么的话,那么今天你的眼中则清清爽爽的只剩你自己。如果不是这次转学,如果不是这封我无法不写的信,也许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期望你的,远比你期望我的高。”
  
  徐浩说:“刘雯你潇潇洒洒地活着真好,何苦要受这份感情的拖累?是,我承认,从初三那年我们做前后桌的那天起一直到临行前的那最后一次对话为止,在这段近三年的日子里,我喜欢你,喜欢你的开朗,喜欢你所具有的那份精明与洒脱。我一直远远地看着你,你无拘无束地生活,这恰恰是我喜欢你的原因。可后来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这份远远的张望不再是我一个人的事,而是成为了一种双向的张望时,我才明白为什么书上说‘距离产生美’。于是我才试图疏远你,其实那个中午和我在一起的是我妹妹,我也看到了躲在树后的你。”
  
  徐浩说:“刘雯,其实直到今天我仍惦记着同窗的日子。可我不希望你为了别人而放弃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希望你为了不再‘鹤立鸡群’而放弃一只丹顶鹤的高贵。我不希望因为我的注视而让你放弃你的洒脱,如果是这样,我宁愿远远地注视你而不是看你走近。”
  
  徐浩说:“临行前看你的眼睛才发现,一个月的时间你终于又拥有了自己的天空。我们才17岁,远远地注视就够了,走得近了是种责任,我们的肩还太稚嫩,这份责任我们挑不起。”
  
  徐浩说:“刘雯,我多希望将来有一天我们能在同一所学府读书,如果你愿意,让我们共同努力好吗?等到高中毕业我们升入理想的大学,等到我们的肩膀不再稚嫩,等到我们终于有资格挑这副担子的时候,我想我们终于可以说,这份感情不再是拖累……”
  
  信从刘雯的手中飘落,躺在课桌上,风儿吹来,一枚丁香飘飘然落在那信笺上。这回刘雯清清楚楚地看见,那丁香分明有五个花瓣……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燃烧的海(1)大海的惊涛与被落日染红的灿烂晚霞交织在一起,在这一片热烈燃烧的大海边,一对相依相偎的情侣坐在礁石上,紧紧地抱在一起,永不分离……谭灵没想到一本书会翻开自己的大学爱情生活。
  
  那是秋天的一个淡淡的早晨,谭灵发现自己的书少了一本。她仔细回想了一下,一定是昨天晚上遗忘在合堂教室了。赶到合堂教室那曾经坐过的位子,没有那本书。既然丢了就算了,谭灵想。当她无精打采地回到寝室的时候,一个男生正等着她,手里拿着那本书。
  
  他叫钟扬,昨晚他到合堂教室学习的时候,发现了这本被人遗忘的书,便根据书上写的班级及姓名找到了这里。
  就这样,他们相识了。
  
  谭灵并不是那种天生丽质的漂亮女孩,她的家远在贵州山区的一个小城镇。在这所美术学院里争奇斗艳的女孩子中,她更显得普普通通了。因此,到了大学三年级,爱神那幸运的翅膀还未曾掠过她头顶的天空。直到钟扬闯进了她原来平淡无奇的生活。
  
  从此,校园外那条被废弃的铁路旁,经常出现他俩晃动的身影,也留下了喃喃的低语、欢声的大笑。当春天来临,绿遍山野的时候,他们又背起画夹,把自己融进大自然的风景之中。
  
  花开花落,草木枯荣。又一个炎热的夏季来临了,他们也毕业在即。
  
  这天晚上,他们牵着手又来到了那条铁路旁。月光从高大的扬树林上投下斑驳的碎影,风在轻轻地摇,草丛中的虫儿时起时伏地“叽叽——”鸣叫着,天地一片寂静。
  
  “灵儿,跟我一起到珠海,让我们在大海边结婚。”钟扬拥着谭灵,倚靠在一棵杨树上。
  
  钟扬的家在珠海。谭灵很少听及钟扬谈起自己的家庭,有时各自说到自己的家庭父母,钟扬总是三言两语就完了,谭灵也懒得打听。她只知道,钟扬是家中的独子,父母在做着生意,有一个姐姐去年考过托福后就到澳洲去了。
  
  “你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只是不知道你的父母喜不喜欢我呢?”谭灵抬头看着那轮皎洁的满月,脸上掠过一丝忧虑。
  
  “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钟扬轻吻着她光洁的脸颊。
  
  在大学恋爱的事,钟扬一直没对父母说,严厉的父亲使他只能把许多心里话留在肚子里。前些天他给家里写了一封信,隐隐约约透露了自己谈恋爱的事,父亲好像也没说什么。
  
  一个月后,谭灵跟随着钟扬,踏上了那片南国热土。出租车沿着宽阔平直的大道飞驶,车窗外是蓝蓝的天、翻卷的云、醉人的海风,还有那林立的高楼,这一切都让谭灵着迷,可是一想到很快就要见到钟扬的父母了,她的心里不禁又有些紧张。
  
  周围的高楼渐渐少了,路旁是一幢幢雅致的别墅。车子拐了一个弯,停在了一片精心护理的草坪前。
  
  “到家了。”钟扬打开车门对她说。
  
  站在这幢欧式风格的洋房前,谭灵觉得有点糊涂。她知道钟扬的父母是生意人,但她从未想过他父母的生意做得有多大。
  
  钟扬带着她走进布置考究的客厅:“妈妈,我们回来了。”钟扬一边向楼上喊着,一边让谭灵坐在沙发上歇息。
  
  “哎呀,是扬儿回来了,你怎么事先不打个电话,好去接你。”一位穿着入时的富态夫人从楼梯上慢慢走下来,她是钟扬的妈妈。
  
  谭灵站了起来:“伯母好!”钟扬连忙介绍:“妈妈,这是谭灵。”
  
  钟扬的妈妈满脸矜持地看着谭灵,挥了挥手,说:“坐下吧。”
  
  下午,钟扬的父亲从公司回来了,钻出那辆灰绿色的宝马轿车,他一眼看到了站在门前迎接他的钟扬和谭灵,他已经接到了妻子的电话,知道儿子带着女朋友上家门了。谭灵向他说了一声:“伯父好!”他点了点头,没有吭声,扫了儿子一眼,径直走进客厅,上了楼。
  
  钟扬父母的言行伤害了谭灵,她的脸因愠怒而红了起来。她拎起自己的行李,对钟扬说:“钟扬,我再也不会到这个地方来。”
  
  谭灵走了,但她没有离开珠海,她住在了车站附近的一家旅馆。钟扬满脸严肃地告诉她,只求她能住一个晚上,明天早上他会给她一个明确的答复。
  
  钟扬回到家中,和同样生气的父母谈了整整一个晚上。父亲明白无误地告诉儿子,在大学里谈了朋友耍一耍可以,要是结婚动真的,绝对不行。原因很简单:无论是从家庭背景还是人的长相,她配不上自己的儿子。妈妈在旁边也开导着钟扬:“我们就你这么一个儿子,婚姻大事父母是一定要管的,像你这样的条件,什么样的姑娘找不到?”
  
  钟扬不再说话,当天快亮的时候,他站起身,告诉父母,他爱谭灵,而且会和她结婚。父亲被激怒了,他向儿子吼道:“你给我滚!”
  
  钟扬看了父亲一眼,觉得是那么陌生。他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家门。
  
  在宾馆的房间里,同样一夜未能入眠的谭灵流着泪扑在钟扬的怀中,她害怕离开钟扬,害怕世俗的力量将他俩分开。而今,钟扬离开了父母,他俩将面对着生存难题。
  
  但这一切都不重要,对钟扬和谭灵来说,最重要的是,他俩能长相厮守。
  
  钟扬和谭灵离开了珠海,渡过琼州海峡,来到了海口。
  
  海口是个热闹而自由的都市,来自天南地北的人们带着同样的梦汇集在这里,到处充满着生命的活力。在喧嚣的大街上逛了两天,钟扬决定卖画。他告诉谭灵,海口市街头有不少的画廊,以他们俩在美院所学的油画专业技能,画出画,然后送到画廊去出售,应该是可行的。
  
  他们租了一间十多平方米的房子,买来绘制油画所需的颜料、画布等各种材料,钟扬又自己动手做了一具画架。海南岛火热的亚热带风情强烈地冲击着他们的艺术世界,他们画那热情奔涌的大海,画那浪花中耸立的危壁,画那暖风中摇曳的椰树……一幅幅画送到画廊,又一幅幅地卖出去,生活开始向他们露出笑脸。
  
  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燃烧的海(2)当季风吹起的时候,他们租了一套更大而且靠海的房子。
  
  窗外是海,月光下的大海暗潮涌动,传来阵阵低沉的涛声。钟扬和谭灵相拥着坐在一块礁石上,潮水在脚下扑打着?岈石壁,“哗哗”作响。
  
  到海口快一年了,生活是勤奋而艰辛的,但更是幸福和快乐的。他们已经商定好了,再过两个月就结婚,并到美丽的云南大理去旅游。
  
  钟扬和谭灵望着月光下的大海,静静地出神。
  
  “跟你在一起看海,真好。”谭灵柔声说。过了一会儿,她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怎么啦?”钟扬关切地问她。
  
  “结婚的时候,谁来向我们祝贺呢?”谭灵幽幽地说。
  
  “谁来向我们祝贺?”钟扬捧起她的脸,深情地望着她,说:“灵儿,你听这涛声,大海会向我们祝贺,会为我们见证。”
  
  过了几天,谭灵开始动笔画一幅画,她的脑海中已经勾勒了这样一道风景:那是海岸上的一块礁石,上面有两个相互依偎的情侣的背影,海水激起飞扬的浪花,遥远的天际处是灿烂的云,在这一片海天一色的流动中,礁石上的那对情侣是那么安静地看着沧海桑田。
  
  一天下午,钟扬给画廊送过画赶回来,推开房门,看见谭灵倒在了地上,画笔滑落在一旁,面前是那幅还未完成的画。钟扬急急忙忙把谭灵送到了医院。
  
  一张诊断书摆在了钟扬面前:谭灵患有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生命估计不会超过半年。钟扬顿时觉得天旋地转,攥着那张该死的诊断书,他泪流满面地仰问苍天:“老天,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们?为什么?”
  
  新生活的希望就这样被命运之手无情地撕碎。关在房间里,钟扬放声痛哭,他哭了整整一个上午。下午,他必须赶去医院。
  
  在病床前,钟扬将一束红玫瑰插在床头的玻璃瓶中,刚刚做过穿刺检查的谭灵显得很虚弱,她向钟扬询问自己的病情。钟扬微笑着对她说:“没什么大病,只是有些贫血,在医院休养治疗一段时间就会好起来。”谭灵嗅着那束散发出芬芳的红玫瑰,对钟扬说:“阿扬,等出了院,我们就一起到大理,如果我穿上白族姑娘的服饰,你说好不好看?”钟扬强颜欢笑,但内心深处已如刀割。
  
  谭灵的治疗需要大量的钱。钟扬在海口举目无亲,卖画积蓄的数万元很快花光了。谭灵也终于知道了自己的病情。不同寻常的化疗和输血让她察觉到病情的严重性,从一位实习护士的嘴里,她听到了真相,也知道了钟扬用光了所有的钱,现在正在偷偷地卖血筹钱。她更知道了自己得的是绝症,无论治疗与否,可能只剩下3个月的生命。她怔住了。钟扬匆匆地赶到她身边,紧紧地抱住她。谭灵一声不吭,泪水从她憔悴的脸颊上无声地流淌。过了良久,她在钟扬耳边轻轻地说:“我要回家。”
  
  钟扬泪如雨下。
  
  回到他们那个赖以栖身的家,看着那幅未完成的油画,无限的绝望和悲苦像鞭子抽打着钟扬的心。几滴泪水落在他的手背上,谭灵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在窗外阳光的映射下,显出一种苍白哀伤的美丽。
  
  天已经黑下来,远处传来沉沉的涛声,谭灵躺在钟扬怀中,侧耳静静地听着,她说:“阿扬,我想和你去看海。”
  
  海还是那片海,月光依然明亮。
  
  谭灵仰起头:“阿扬,你知道杨过和小龙女的故事吗?”
  
  “知道。”钟扬低声回答。谁不知道金庸先生笔下的杨过和小龙女呢?他们那缠绵悱侧的爱情故事感动着浮世中的男男女女。
  
  “杨过和小龙女还有再见之时,可我们只有来世再聚了。”谭灵悲伤地说。她想起了“生死多畏惧,命危于晨露”这两句话。过了一会儿,她又想:我要把那幅画完成,我要把与阿扬相处的这段短暂而快乐的日子画出来。
  
  “我要画完这幅画。”坐在窗前,谭灵伤感地对钟扬说。她出神地看着窗外灿烂辉煌的晚霞,提起画笔,她要把这狂热燃烧的色彩画出来。
  
  谭灵把自己关在小屋里画着画,她不让钟扬看那幅画,她说:“等我画完了,才让你看。”日子一天天过去,谭灵的面容也愈来愈苍白。
  
  画终于画完了,谭灵也如一朵枯萎的玫瑰,飘落在地上。那一天,当钟扬听到不祥的响声冲进画室的时候,谭灵已然滑落到地上再也起不来了。钟扬痛苦地抱着她,喊着她的名字。谭灵睁开眼睛,指着那幅画,用微弱的声音说:“看,大海在燃烧,我们一起去看海。”
  
  那幅画就在钟扬面前,大海的惊涛与被落日染红的灿烂晚霞交织在一起,在这一片热烈燃烧的大海边,一对相依相偎的情侣坐在礁石上,紧紧地抱在一起,永不分离……几天后,钟扬的父亲从珠海赶来找到了钟扬。他告诉儿子,他和妈妈已经改变了主意,决定接纳谭灵,并劝钟扬和谭灵回去。钟扬没有理会父亲,他默默地把父亲带到谭灵的遗像前,父亲呆在那儿,再也没有说话。
  
  又是一个满月之夜,钟扬孤零零地一个人坐在那块礁石上,望着月光下黑沉沉的海,泪水夺眶而出,恍惚中,他仿佛感觉到,他的灵儿又依偎在身旁,静静地陪着他,一起看海……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求婚”的故事我不用抬头就能猜到他肯定正得意地瞧着我呢,我能感觉自己的脸开始发烫。
  
  圣诞前夕的那天晚上,同学们聚在一起举办本学期的最后一次活动——“快乐圣诞”晚会。昏黄的烛光,漂亮的圣诞树,气氛真不错。
  
  这时,第六感觉告诉我,有个男孩一直在盯着我看。光线较暗,看不大清楚。应该是不认识,也可能见过几回面,也就没放在心上。
  
  “击鼓传花”游戏开始了。音乐骤停,“花”刚好落到那男孩手中。男孩从“花”中拿出张纸条,原来是让他扮演一个求婚者,而其女友必须毫不留情地拒绝他。大伙笑了起来,我也跟着幸灾乐祸地鼓掌。主持人当众宣布纪念品:是张精美的圣诞卡,但只能给其中一个人——求婚成功者,或拒绝成功者。
  
  没有哪个女孩自愿出列应征“女友”。主持人让可怜的求婚者站在场中央,平右臂,闭眼,转圈。一圈,两圈……男孩停住了。我心里格噔一下,那手分明正指向我,半天不肯放下!我左右看了一眼,都是男孩,只好在掌声中被请了出来。
  
  我真有点紧张,说:“给几分钟准备时间,行吗?”于是我们俩就到教室外的走廊去了。原来他是英语系的学生。他先开口:“我叫迈克,你呢?”“还没想过叫什么英文名字好呢,”我说。“那一会儿就先叫你凯伦吧。”“行。”

admin 发表于 2011-5-31 12:17

  “准备好了没?”主持人已经探了几回头,可结尾还没商量好呢。
  
  迈克径直走到场中,在凳子上坐下,旁边的桌上点着根蜡烛。
  
  迈克:“凯伦,亲爱的,到这儿来,今晚我有件重要的事情跟你商量。”
  
  我在迈克身旁坐下:“什么事让你这样认真,告诉我,亲爱的迈克。”
  
  迈克:“凯伦,在告诉你之前,我想唱首歌,仅为你而唱。(唱)怎么会迷上你(大伙笑)/我在问自己/我什么都可放弃/居然今天难离去/你并不美丽(大伙笑得更厉害)/但是你可爱至极……凯伦,你知道,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找寻一个人,一个能帮我建立属于自己的小小而又温暖的家的人。现在我终于找到了,她就坐在我的身旁。嫁给我好吗?凯伦?”
  
  我心里一动:说得那么真诚,跟真的似的。不就是在演戏吗,我可没忘记主持人的叮咛,说:“不,很抱歉,亲爱的迈克,我还没想到过结婚。现在这样子不是挺好的吗?”
  
  迈克:“不,请别这样说,凯伦。”说着把桌上的蜡烛拿到眼前。“看着我的眼睛,凯伦,难道你没看出,我对你的爱有多深?”
  
  我忍不住抬起头,那双乌黑的眼睛果真在看着我,有好几秒钟了吧(那眼睛,那眼神,至今难忘),我顿时有点慌乱,挪开双眼,好不容易想好的台词也忘光了。只听见自己在重复说:     “不,抱歉,我不想嫁给你!”
  
  迈克:“哦,上帝!我被拒绝,我该怎么办?”
  
  “再试试”,“再试一试!”人群中几个男生大声地喊。
  
  “是的,我会的,我已经习惯了,因为我已被拒绝了上千次了(大伙又笑起来)。但这将是最后的第一千零一次。请相信我,我一定会成功!凯伦,现在最后问你一次同样的问题,如果你答应嫁给我,那么什么也不用说,什么也不用做;如果你真不想嫁给我,那就请最后再吻我一次吧!”
  
  大伙一愣,接着便哄笑起来。我不用抬头就能猜到他肯定正得意地瞧着我呢,我能感觉自己的脸开始发烫。
  
  ……圣诞节这天,照例收到一大堆的祝福,其中有一张精美的圣诞卡。是“快乐圣诞”晚会那张!我一眼就认了出来。里面只有一句:能有机会为你唱完“灰姑娘”的下半段吗?
  
  后来,他有了机会,却没提及“灰姑娘”,倒说了许多其它的事。
  
  第二年的圣诞节,我们又谈起那天晚会上的事。
  
  我问他:“那最后面的一段话你可事先没跟我商量嘛。”
  
  “要不然,你怎么会答应嫁给我呢?”
  
  “好吧,那你为什么坚持要用‘灰姑娘’开头呢?你知道的,那是个英语晚会。”
  
  “没什么原因,就是喜欢这首歌。其实——很早以前就想唱给你听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
  
  “是吗?要是那天晚上你的手碰巧不指向我的话,恐怕早已唱给别的女孩听了吧?!”
  
  “不!你不知道,那时我压根就没闭上眼睛!”
  
  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带白斑的蕃薯干风儿柔柔地吹进来,头上的风铃叮铃叮铃地旋着,轻奏着一曲乡谣。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题记秋雨朦胧,如烟如雾。窗下是块青春的草地,绿油油的一片;窗前一棵不知名的小树,宽宽的叶子上那密密的绒毛苦苦挽留着这些天上来客,亮晶晶的闪耀着。
  
  玲子坐在窗前,执笔写着信。
  
  “爸爸、妈妈:家里一切安好吧……弟弟还挑食不?妈妈您的身体不太好,就多歇会吧,别那么劳累了。刚发了助学金,这月的生活费别寄来了……我在学校一切都很好,宿舍的同学都似一家子,相处得很愉快。只是……”
  
  玲子瞧了瞧旁边的金丝果脯,继续写道:“很想吃家里自己做的蕃薯干。这儿卖的袋装蕃薯干根本就没有蕃薯的味道……”
  
  风儿柔柔地吹进来,头上的风铃叮铃叮铃地旋着,轻奏着一曲乡谣。玲子捧起坠在胸前的铜钥匙,泪眼婆娑。
  
  “长夜空虚使我怀旧事,明月朗相对念母亲。父母亲爱心,柔善像碧月,怀念怎不悲莫禁……”远处高楼传来一阵渺茫的歌声。
  
  三百里外的天空异常的闷热。一团团云灰色的棉絮似的云朵缓缓地向西边聚拢,夕阳柔柔地投射在高楼上,远处的山峰锁上一圈金辉。
  
  “姐的信!”弟弟兴高采烈如旋风般卷进来。
  
  “呀,玲来了信?”正在洗衣的母亲带着双手白沫进了房。
  
  “什么,孙女寄来的?”奶奶两手抓着一件玄色衣裳,胸前别根针线从隔壁小房钻出来;父亲满头热气拿着铲子从厨房奔出。
  
  “姐姐问我挑食不……哎约,姐说想吃蕃薯干呢!”
  
  母亲一把抢过信,凑到灯下;奶奶早戴上老花镜凑过头,认真地一个字一个字地仔细研读,尽管自己认不了几个字。
  
  蕃薯?蕃薯打算卖了给她作生活费的!四十六块一担哩,房里还有两担没时间挑去卖……做什么蕃薯干!又费时间又多功夫,天气反复无常。这孙女也太馋嘴了……”奶奶絮絮地叨开了。
  
  母亲深沉的目光紧紧地盯着远方,一言不发。沉默了好一会,她抬起头,一字一顿地说:“趁这两天刮北风,有阳光,晒!”
  
  “这怎么行!”奶奶板起脸,“你白天累死累活地做建筑挑泥沙卖力气,骨头都散了架,哪有精神,哪来时间!”
  弟弟也插了句:“我正读初三,要温习,没时间帮你;爸爸又教毕业班,没空!”
  
  “再说,”奶奶望了望天空:“天气时好时坏的,这两天天刚晴,还不知道明天下雨不!”
  
  母亲默默地站起来,径直向旧泥房走去。
  
  秋风飒飒,寒星点点,山村的夜异乎寻常的静,偶尔一两声狗吠,更显静谧。皓月当空,银光点点地洒满大地。正是秋凉如水。
  
  一家院门灯如蚕豆,昏黄的灯光拖长了两条身影。灶膛里的火跳跃着一串永不休止的符号,照着一张干瘪的脸。在她的脚下,蹲着一个瘦弱的妇女:一张历尽人世沧桑的脸早已被岁月的年轮无情地辗出一道道深深的印记;那双松树皮一样干枯粗糙的手,青筋突起,裂痕累累,老茧丛生。生活的残酷磨砺出的这双手正伶俐地剥着蕃薯皮,完全不顾冒着热气的熟得淌水的蕃薯烫手。
  
  一桶蕃薯剥完了,两人吃力地抬上天棚。天棚已用竹竿、破竹席摆起了八卦阵。两人一手拿刀一手拿薯切了起来。奶奶絮絮地数落着:“这么晚了,孙女怕也睡着了。看你,真是自己拿苦来受!你这样为她,也不知道将来孝不孝顺呢……”
  
  母亲的心一颤,锋利的刀切破了手指。她偷偷背过身,迅速把手放进嘴边轻轻吮了一下。
  
  “她奶奶,你也困了,下去睡觉吧!”
  
  奶奶佝偻着身子缓缓下了楼。
  
  灶堂里还剩下几片红红的炭。蓝蓝的火苗轻轻地卷成一个问号。锅里的水扑腾腾地拍打着锅盖,冒出白晃晃热辣辣的蒸气。院内外弥漫着浓浓的甜甜的香味。
  
  银波淡照,月华如水,母亲的身上披上一件圣洁的银衣。她利落地切着,一块块晾在竹席上。秋虫啾啾,静寂的夜幕画出一幅美丽的剪影。
  
  “铛!铛!”古老的钟声在幽静的山村上清晰地回荡着。“啪!”的一声,最后一点亮光消失了。
  
  东方已发白。石猫山上彩霞盘绕,片片红云飞上天空,北风冽冽地吹了一天,傍晚,风婆婆换了袋口,南风暖暖拂着行人的脸。刚刚发硬的薯片立刻变软,一滴一滴渗着糖分的水掉在瓦面上,一会儿就变成了一个个红黑的斑点。苍蝇嗡嗡地逐着味儿赶来了。
  
  “没事的,还有阳光呢!”母亲笑了笑,拿着长毛巾挥逐着苍蝇。
  
  第三天早上,竟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奶奶忙跑上颠下地把薯片搬进走廊。母亲皱起了眉头。
  
  小雨纷纷扬扬下了起来,夹杂着恼人的风到处乱窜。天地灰蒙蒙的,不见一丝亮色。
  
  第四天,薯片起了白点,就像被人洒了一把面粉在上面。母亲呆住了,心像被锯般撕裂一样的痛楚。
  
  “看你看你,就听孙女一句话!这下可好,出麻疹了!”奶奶一个劲儿数落着,拿来毛巾小心地抹去那些小白点。
  
  雨,无情地下着;风,报复般刮着,老天爷恣肆渲泄着自己的情绪。母亲无神地站在走廊上,拢了拢两鬓花白的头发。一些薯片已长出了一层绿绒毛,母亲迟缓地捡起这些发了霉的薯片,装了一盆又一盆,倒进了猪栏。奶奶正在灶堂边取暖。
  
  火!母亲灵机一动,忙着把薯片搬进了厨房。地面全燃起了火,火苗窜得老高老高,欢悦地跳跃着。火燃了一整天。
  
  不再出白点了。薯片变硬了。母亲笑了。
  
  第六天,老天爷不再发脾气,抖擞了精神,又露出灿烂的笑脸。奶奶又颠着那双小脚,把薯片搬上天棚。这回,她没那么累:薯片已有一半填进了猪肚或扔进了阴沟。“咳,九十多块钱哪!就这么糟踏掉了!”奶奶摇着头,叹息着,母亲松了一口气,舒展开了眉头。
  
  一个风和日丽的中午,玲子收到了张包裹单,家里寄来的什么东西?玲子想:会不会是那本参考书,叫爸爸寄来的。她直奔邮政局。
  
  沉甸甸的一个至少有六七公斤重的大包裹摆在她面前,玲子诧异了:这该有多少本书?忙打开:一块块带着斑斑白点的红黑色的蕃薯干豁然入目。参考书内夹着一张写得歪歪扭扭的信:
  
  “……玲子,天气不好,晒出了白点。用火烘干的。不过不碍事,发霉的全扔了……”
  
  立刻,泪水蓄满了玲子的眼池,迅速地冲出密密的黑闸门,汹涌而出……空中又荡起了一段《念亲恩》:
  
  “亲恩应该报,应该摄取孝道。惟独我离别无法偎亲旁,轻弹曲韵梦中送……”
  
  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栀子花之谜我常常激动地做着白日梦,想象着这个害羞而古怪的人为什么不让人知道他的身份。
  
  自我十二岁起,每逢生日,总有一束白色的栀子花从天而降,没有附卡片,询问花店也打听不出谁是订花者,因为这花是被付现金买走的。
  
  我于是停止打听送花者的身份,只是来愉快地欣赏这束衬托在粉红色花纸中纯白美丽的鲜花。
  
  但是我从未停止想象和猜测这花是谁送给我的。我常常激动地做着白日梦,想象着这个害羞而古怪的人为什么不让人知道他的身份。
  
  妈妈引导我进一步的想象。她问是不是我曾对某个人做了特别的好事从而使他有此赠花之举?是不是我曾帮忙卸货的那位邻居为了表达谢意而赠花与我?也许是正在过马路的那个老人送给我的花吧,冬天的时候,我经常帮他取回邮件,这样老爷爷就不用冒着在冰上滑倒的危险去取信。虽然我只是个十来岁的小姑娘,但开玩笑地说也不排除某一个男孩子送花给我,我们曾偶然地相遇,他注意上了我而我却没有注意到他。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一个男孩伤透了我的心,在他给我最后一次电话的那个夜晚,我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清晨醒来,我突然发现镜子上用口红潦草地写着“失去一半,还会获得一个”,在爱默生这句名言前我默视良久,心慢慢地平静下来。于是我离开妈妈写的字去取了一块擦布,当我擦掉玻璃的字时,妈妈知道我的感情风波已经成为过去。
  在我即将毕业前夕,爸爸因心肌梗塞猝死。巨大的悲痛压倒了我。失去父亲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打击。我对毕业前夕的舞会及一切活动都失去了兴趣。但妈妈在自己巨大的悲哀中并没有忘记我的这些活动。
  
  父亲去世的前一天,妈妈和我曾为这个舞会带我去采购裙装。我们发现一件镶着花边,红白蓝点相间的裙子,它使我穿上就像《飘》中的郝思嘉,但衣服虽然漂亮,尺寸却不适合我。而后,爸爸过世,我就忘了这件衣服。
  
  但妈妈没有忘记它。舞会前五天,我发现这件衣服神奇地被放在我卧室的沙发上,而且正合我的身材,显然是特意订做的。它是那么美丽,那么艺术,那样可爱。那时我没有心情介意自己是否需要一件新的裙装,可妈妈在乎。
  
  她想让她的孩子感受到爱与被爱;拥有创造力与想象力;感知大千世界的不可思议;并且具有一种信念,即使面对逆境,在不幸与灾难中也能发现美的存在。
  
  事实上,我的妈妈已让她的孩子就像那些栀子花一样,追求可爱、强壮和完美,充满谜一样的灵气,或许还有一点神秘和不可思议。
  
  我二十二岁结了婚,婚后十天,妈妈过世。自从那时起,我再也收不到栀子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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