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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2 发表于 2011-6-17 18:36

你的眼睛不要只爱上我的长发

我不知道天堂在哪里?
  我只听见过上帝的声音。他老人家如是说:爱情存在于哪里呢?它或许是一种疾病,我们看到的只是欲望。
  (一)
  我是小夕。
  若干年前的农历七月初七,我那伟大的作家母亲将我带到这个世界。于是我被喜欢写风花雪月爱情故事迎风流泪的母亲赐名为??小夕。
  我朦胧地记得有人告诉过我:“你与你的真命天子相遇之时,你们四目相对之际,那一刻,天空中必定风云突变电闪雷鸣。
  我坚信。因为我太年轻。
  但是,那日,邂逅VINCENT却平静无奇,云淡风清。与他相视,只看见他眼中一团火焰燃烧。情欲之火?不贴切。我更愿意理解为愤怒之火。两个人相撞,我手中的冰淇淋在他白色体恤印下污垢的后果。
  我没有感觉,我仰望他,不可忽视的火焰迅速蔓延到我的身上。无处可逃。
  后来,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VINCENT以狂热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我拥到床上,我仍然睁着纯真无邪的眼睛在想:天空怎么不见电闪雷鸣。我没有感觉。但我仍然被那团火焰燃烧,我纯洁的身体支离破碎,我看到了自己的鲜血,在我身下的床单上,如同一朵盛开的花,很小,很美,它没有名字,却留下永恒的记忆。
  抱歉,我不知道这是你的第一次。
  那么你呢?你也是吗?
  傻丫头,男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
  VINCENT的话在当时让我很费解。这一年,我十八岁。正赶上本世纪的最后一年?1999。相传会有世界末日的到来。我结束了我的童贞,是否准备迎接那一天的来临?
  (二)
  新世纪元年,我开始留发。这一年女孩和男孩相互替换性别角色。女孩的发越来越短,男孩的发长可过肩。朋友问我:“小夕,你为什么还要留长发?剪短它,方能跟上潮流的脚步。”
  发剪短了,真的不会有三千烦恼了吗?
  路上,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争吵,我没窥听却源源不断飘进我的耳朵。
  以后不要再纠缠我了。
  我真的很喜欢你。
  喜欢我的人很多,不要以为同你上床后,我就成为你的私人财产,我现在已经对你没兴趣了,以后别让我再看见你……
  女孩的话如滔滔江水,她看上去比我大点有限,男孩自始至终就说过一句:我真的喜欢你。
  我有一些恐惧紧紧抓住VICENT的手,他笑:“你紧张什么,又不是我们吵架。”在他眼里我永远是长不大的小女孩。他虽然22岁却很成熟。
  VINCENT一口一口地喂我吃冰淇淋。
  我含糊不清地问他:“你为什么不离开我呢?我们在一起好象很久了。”
  他反问我:“我为什么要离开你呢?我们不是挺好吗?我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吗?”答案是,很好,没有。可是他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启齿吗?在这个诸事都容易混淆的年代,我的爱情呢?在VINCENT身边,我心怀叵测地等待生命中那道电闪雷鸣。
  “小夕,我不知道你那小脑袋成天胡思乱想些什么?好了,一会咱们回家吧。我还要完成那幅画呢。”
  我撅嘴跺脚:“你陪我的时间总是少的可怜。”
   (三)
   我没考上大学,在社会游荡,靠当作家的妈和企业家的爸(我爸是农民企业家)“施舍”度日,生活还未曾出现窘迫现象。我没有理想,胸无大志,这年头凑合活着吧。
  VINCENT则不同。他在美术学院已经上大四了。他学西洋油画。他的远大理想??到法国巴黎留学。他孜孜不倦悬梁刺股废寝忘食但又不得不眷顾应付我这个小累赘。
  他的小屋堆积着他琳琅满目的作品。我无立足之地。他的床很狭窄,到了晚上我们便把那些完成与未完成的“杰作”小心翼翼地捧到地上才能做我们喜欢的运动。我不留宿,做完运动稍歇片刻我就打道回府。因为我惧怕屋中弥漫的颜料的气味。我说他是油漆匠,他就跟我唱:鸳鸯茶,鸳鸯茶,你爱我,我爱你。(法国电影《虎口脱险》里面的情节)
  一日,闲置在他作品当中无所事事的我终于爆发:“你能不能停下你的笔,我们中间有第三者了。”
  “谁?哪了?”
  “就是这些东西。”我指着满世界的瓶瓶罐罐五彩缤纷。
  “对不起,小夕,没有时间陪你,为了我的理想和事业,我们都要做出点牺牲,以后我会弥补你的。”
  我咆哮:“什么理想事业都TMD见鬼吧。你跟他们去恋爱,跟他们去睡觉吧。”
  他无可奈何:“你快20岁了,能不能不要那么幼稚,你爸妈有钱可以养活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却要事事靠自己努力。”
  这些实际性的问题总被我忽略。
  我无法忍受,摔门而去。
  天地间狂风大作,骤雨突降。
  我在雨中徘徊。
  冰冷的雨打在我的身上,我前所未有的清醒。我需要在雨中考虑一些从未涉及到的现实问题。我的心绪很凌乱。
  天空中雷电交加之时,一辆越野吉普车停在我的身边。
  “小姐,需要我送你回家吗?”年轻男人的声音在寒冷的雨中听起来很温暖:“相信我,我不是坏人,只是雨很大,你会感冒的。”
  我上了他的车。是什么原因驱使我相信了他。我找不到理由。
  (四)
  我找到了一份工作。
  承蒙上天垂爱赋予我美妙的歌喉,使我得以在酒吧找到了一份唱歌的工作。天生我才必有用。当然必须对老爸老妈隐瞒。
  我开始自食其力。
  我成熟了许多。
  峰,那个开越野吉普车的男人每晚给我捧场。送艳红的玫瑰。带我去宵夜。我的防线不功自破。
  我爱上了他。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需要吗?
  接下来的事不可避免。
  那也是个月黑风高的夜。
  他把我抱到了床上,我们互相撕扯着对方的衣服,我们的唇如漆似胶,迫不及待的想要对方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我低沉热烈的呻吟着,他喘息着,用力的撞击着我。时间仿佛凝固,春色荡漾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他无限怜惜地看着蜷伏在怀中的我,象猫一样温顺,红潮未退的脸上,散落着几绺凌乱的青丝,看上去很疲倦,但是很美。忍不住,用手指在我光滑的脊背游走,轻柔如春风,然后用嘴唇轻吻我的发梢,我的耳垂……我美妙绝伦的身体,带给他毁灭般的疯狂,让他迷恋。
  他没有留我过夜便开车送我回家。一路无语,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难道得到了就不知道珍惜吗?临下车之际,他把一沓厚厚的钞票塞进我的手中,我的心从高空一下子坠入无底深渊。
  我抑制住即将流淌的眼泪:“这算什么?我是个唱歌的女人,但是我不是妓女!”
  他愕然:“对不起,小夕,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想送你一件礼物,又不知道你喜欢什么……”
  “够了,收起你的钱,滚吧。”我打断了他的话,我无法容忍这个我爱上的男人这样严重地伤害我的自尊,我渴望的是真情,然而他呢?我是为了爱而付出,决不是为了钱出卖我的肉体。我的心隐隐作痛,那是被他残忍地一刀一刀地割得支离破碎。凛冽的夜风一寸寸侵蚀着我的肌肤,我体内所有爱的细胞宣告死亡。
   (五)
  我接到VINCENT的电话:“小夕,我已经办理好留学手续,我很想你,我们见一面好吗?我有很多话要对你说。”他的声音很陌生。
  “好呀,首先恭喜你。有什么话对我说?”
  “还是等到见面那天再说吧。”
  “我事先说好,别让我等你呀,我没耐心。”
  我在电话里开心地笑,在黑暗中我泪流满面。
  2001年,我不老,也没丑。我的发已长至腰际,我的眼神已风情万种(注意,这个词得自那些倾慕我的男人之口,我没有王婆卖瓜的嫌疑),我有很多男朋友。我听见了上帝的声音:爱情存在于哪里呢?它或许是一种疾病,我们看到的只是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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