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是贵州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是贵州境内有名的旅游胜地。在当地,悠久的民族文化中服饰文化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内容之一。
石阡居住着仡佬、侗、苗等13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62%。各民族在长期劳动实践中相互融合,创造出大量极具地方特色、彰显民族神韵的民族服装及装饰品。鼎盛时期,该县生产的排须、吊穗等用于制作民族服装的工艺产品,曾畅销新疆、青海、四川、云南等18个省市自治区,并远销东南亚、东欧。
石阡民族服饰何以有如此魅力?
据《石阡民族志》记载,明清时期,县内万安乡、北塔乡(今属汤山镇)、龙洞乡(今属大沙坝乡)等地,家家户户有纺纱机,妇女织布除保证全家穿用外,还可拿到市场上交换钱粮。民国时期,县内养蚕、纺纱、织布、印染更为兴盛。县城东门外双狮子、南门外新教场、老教场和启灵观4处,栽桑80余万株。民国十五年(1926年),文庙节孝祠还开办了蚕桑学校,每年一期,培训150多人。北塔乡新场、下屯等地的成、曾、彭等姓仡佬族人,家家养蚕抽丝。县城冉、邱、徐、李等仡佬族、侗族10余户居民生产的绣花钱,除供本县外,还远销镇远、施秉、凯里等周边地区。万安、北塔、龙洞、孙家坪等地的手工土白布,除自用和县内畅销外,还销往安顺、余庆、黔南等地。
解放后,石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艺品的发展,组建了石阡民族丝织厂,购买年产线3000公斤,排须20万米,丝绸15000米,主要生产用于制作民族服装的排须、吊穗等民族服饰。自1962年开始,产品一直供不应求,畅销新疆、青海等18个省市自治区,远销东南亚、东欧。当时产值已达30万元。1983年,该县生产的排须、吊穗获国家民委、轻工业部授予“优质产品”称号。1988年,石阡民族丝织厂还出席了国务院、国家民委组织召开的首届民族先进表彰大会。
新世纪的今天,石阡县提出了建设“公园县、疗养县、旅游县”的奋斗目标,大力挖掘民族民间文化。随着楼上千年古寨、尧上仡佬族文化旅游村等乡村旅游景点的日趋完善,日渐稀少的筒裙、破肚衣等石阡民族服饰又逐步走向前台。筒裙,是石阡仡佬族妇女服饰,上衣短仅及腰,袖背上有鳞状花纹,中段为羊毛织成,染成红色。穿戴时,许多妇女还喜欢在外罩上青色无袖长袍,长袍前短后长,穿时从头套下,同时系上绣花围腰,形成一套搭配协调、漂亮美观的民族服装。破肚衣,是仡佬族青壮年男子夏秋常穿的对襟短衫,无领,有的订布扣7至9粒,也有的不订扣子,肚子常露,故称破肚衣。另外,绣花鞋垫、荷包,刺绣背肚、披肩,挑花围裙、香包以及排须、吊穗等民族手工艺品,已成为外来客人争相购买的旅游纪念品。
民族服饰已逐步成为当地居民向外展示自己独特民族文化的主要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