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节
民国五年
七月十五
有雨
今天是我嫁到冷家的第三天,我站在屋檐下,听雨点打在瓦片上所发出的“叮叮”声,那些雨水顺着瓦当之间的空隙细流一般落下来,砸在泥地上,溅起一串水花。
我叫方羽,三个月前还在省城里念大学,那时,身穿青蓝色校服的我是多么光彩照人,无忧无虑,可就在我尽情享受青春美好时,忽然一道晴天霹雳,父亲生意失败,心脏病发作去世。为了偿还他生前所欠的债务,我不得不休学回到家乡,嫁来这荒凉偏僻之地。
冷家的祖屋是一栋古式庭院,有长长的走廊和雕梁画栋的阁楼,花园又大又深,假山石桥林立,长满各种各样的树木花草。
听说一直到光绪年间冷家都还是京城里的显贵,但后来不知怎么得罪了宫里的主子,被人陷害,枝叶凋零,家业衰落,最后不得不搬来这乡下地方,到现在已是三代单传。
我所嫁的,就是冷家大少爷冷子君。
虽说是名媒正娶嫁过来的,但对我来说这和卖身没什么两样,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见到我那没有一点感情基础的夫君,还记得新婚之夜,我盖着红巾坐了整整一个晚上,泪水湿透了我的衣襟,但他还是没有来。天亮时,我松了一口气,也不知是喜是悲。
“少奶奶。”一声低沉的呼唤,我转过头,见到一袭青衣。
他是冷家的大管家,在这个几乎没有什么人气的大院子里工作了三十年,到现在已是长须胜雪,两鬓白霜。
“张老爹,有什么事吗?”我问。
“夫人让您过去,说有很重要的事要嘱咐您。”
“恩。”我整了整大红色的旗袍,随着他绕过三个长廊,来到正厅。
正厅摆设古朴奢华,宽敞明亮,采光非常好,但不知为什么,每次来这里向婆婆请安时我都会感到异样的压抑。
此时,我那身穿绸缎绿衣的婆婆正端坐于正堂之上,她看着我,眼中露出灿烂又诡异的笑容。
我上前拜了一拜,道:“婆婆万安。”
“起来吧。坐。”
“是。”我听话地坐到一旁,恪守做媳妇的孝道。
“羽儿,这几天难为你了。”婆婆的声音和蔼温柔,却让我生生打了个冷战。
她这是怎么了?前几日她是那么的威严,我甚至可以从她眼中看到对我的厌恶,如今为何对我如此和善?
这样的变化,意味着什么?
“羽儿不苦。”我怯怯地答。
“哎,你也别倔了。”她低低地叹了口气,“成亲三天了,都还没见到丈夫的面,哪有不苦的。不过你也不必太伤心,今晚我就让子君来陪你。”
我全身一震,定定地看着她,心中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言不由衷地答:“谢婆婆。羽儿一定好好服侍夫君。”
“恩。”她满意地点了点头,脸色又转为阴沉,“不过,羽儿,你要记住,子君有畏光症,见不得一丁点的光,你一定要将烛火都灭了,知道吗?”
畏光症?我悚然一惊,冷子君有畏光症?为什么我先前不知道?他不是自小身子弱,一直住在院子最深处的聚月斋吗?难道他足不出户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种可怕的病?
“婆婆放心,羽儿记住了。”
“好!”老太太大喜,对身旁的丫鬟道,“去把‘摇红’端来。”
“是。”那神情有些木讷的女孩答应一声,转身走进内堂,不一会就捧出一杯茶来,恭恭敬敬的奉到我面前,道:“少奶奶请喝茶。”
“这……”
“羽儿。”老太太颇为自豪地说,“这茶名叫“摇红”。是我用三十六种奇花泡制而成,对美容养颜有奇效,你尝尝看。”
“是。”我将茶接过来,细细地看着那琥珀色的液体,沁人心脾的异香扑鼻而来。钻进我的肺里萦绕不去。我的手顿了顿,然后一饮而尽。
“味道如何?”婆婆急切地问。
我回味着口里残留的香味,露出一丝笑容,道:“果然好茶,婆婆也教教子君泡茶的手艺吧,羽儿泡给夫君喝,”
婆婆眼中闪过一道不易察觉的光,令丫鬟将空杯端下去,道:“你和子君圆了房,我自会教你。好了,你先下去吧,好好准备。”
“是。”我站起身来,再拜了拜,退出房去,抬头仰望碧蓝得耀眼的天空。
今夜,将是我一生中最长的夜吧。
夜,静如止水。
我坐在床沿上,身穿成亲那天的大红嫁衣,静静地看着紧闭的房门。
四周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还记得很久以前有位教授在授课时曾说过,对黑暗的恐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早在远古时人类的基因里就有了这种恐惧,一直遗传了千万年,依然存在。
但我恐怕已经失去这种恐惧了吧,当一个人的心变得麻木,所有的感情都将失去,只剩下冷酷。
门无声地开了,我的心紧了紧,放眼望去,屋外没有月光,依然漆黑一片,但我能感到,有人进来了,他那细微的脚步声在这寂静的夜里如此清晰。
我紧张地绞着十指,但他似乎没有要过来的意思,就这么静静地站在门边,定定地望着我。
时间仿佛停止了,我与他在黑暗中对峙,似乎经历了一个轮回。
“你——不过来吗?”最后还是我打破了沉默,也许是紧张的缘故吧,声音竟有些沙哑。
他没有回答,只是低低地叹了口气,轻轻地走了过来。
接着,我感到一只手抚上了我的脸,那只手如此冰冷,冷得没有一丝温度,就像是……就像是……
尸体!
我一惊,触电般跳了起来,躲开那只如鬼魅般的肢体,向墙角靠去。
然后,我听到一声幽幽的叹息,那声音比他的手还要凉,让我仿佛掉入了千年不化的冰窖。
良久,他似乎又迈出了步子,向门边缓缓走去。门开了,屋外有一丝暗暗的星光,让我看到了一道白色的浅影。
我全身一震,也不知是好奇还是什么驱使着我,追了出去。
他的步子好轻,白色的影子一跳一跳,仿佛没有一丝重量。我就这么远远地跟着,尽量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
他穿过了一条长长的走廊,这并不是去聚月斋的路,大约过了一刻种的时间,我跟着他来到一处极偏僻的院落,那里有一座小小的假山,他走到山后,呼地一闪就不见了。
我的心一动,跟到了假山后,这里一无所有,我伸出手在那用石头筑成的山上一点一点摸索,如果我没有猜错,这里应该有一个通道的入口。
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手下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脚下发出一声轻响,陷了下去。
那是一条长长的阶梯,又陡又潮湿。我没想到通道竟在脚下,一个不稳,滑了下去。
一阵天旋地转,我滚到了地下室的底部,顿觉全身疼痛不堪,几乎就要昏厥过去。
我艰难地爬起来,这里和我那冰冷的新房一样,都是一片漆黑。我在空中虚空地摸索着,缓慢地移动着步子。
地下室并不大,走了一会就摸到了一个长长的箱子,大概有半人高,木是好木,却找不到箱门和抽屉,只有一个厚厚的盖子。
这是……
棺材!
我向后跌去,拼命忍住就要冲口而出的惊叫。
棺材?怎么会是棺材?这里怎么会有棺材?谁死了?难道……
我颤抖着从衣服里取出一个小小的荷包,里面装着我从省城里带来的东西。我掏出一根火柴,由于太过紧张,手无力得几乎握不住,最后,我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终于在棺材上将它擦燃了。
借着这一缕微弱的光,我看到那棺材前立着一个牌位,我凑过去,只见上面赫然写着:
爱儿子君之灵位!
手一抖,火柴一下子灭了,四周又重归黑暗。我站在这黑暗的中心,仿佛掉入了一场永远也醒不来的梦境。
冷子君死了?那刚刚来见我的人是谁?
难道……是鬼……
不!不可能!我后退几步,倚在一个箱子上,这世上怎么会有鬼呢?一定是哪里弄错了!一定……
我全身一震,像受了炮烙一般跳了起来,我刚刚靠着的是什么?棺材?为什么这里还有一口棺材?
我再次掏出火柴,扑到那牌位前,看到了一个令我毛骨悚然的名字。
方羽。
儿媳方羽之灵位!
“啊——”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恐惧,大声惊叫起来,踉跄后退几步。跌在地上。
不——这不可能!为什么会有我的棺材?我没有死啊!我的身体还有温度,我还有脚,我不可能会死的!我……
“你已经死了。”一个冷然的声音自身后响起,我悚然回头,看到一张苍老的脸。
我那威严的婆婆正手执烛台立在阶梯前,眼中闪着森然的光。
“婆婆,我……”
“你已经死了。”她冷冷看着我,微弱的烛光映着她的脸,格外诡异,“你已经死了三天了,在你嫁过来的那个新婚之夜,你心疼病发作,已然死去,只是你自己并未察觉而已。今日是七月十五鬼节,鬼门大开,你快快躺回棺材里,随子君去吧。”
“不——我不信!我不信!”我歇斯底里地大叫,“我没有死!我这么会死呢?你在骗我!在骗我!这里的两口棺材都是空棺!”
说完,我转过身扑到冷子君的棺材前,使尽全身力气,掀开了棺盖。
“住手!”婆婆脸色大变,欲上阻拦,但为时已晚,我看到了棺材内的情形,那居然是------
一副还未成型的胎儿的骸骨!
我突然什么都明白了,那杯“摇红”,那个白影,那只冰冷的手,还有这两口棺材!
一切都连成了一条线,我已然知道了所有的真相。
“羽儿!还不快回棺材里去!你已经死了。”婆婆声色俱厉,仿佛要将我撕碎一般。
我已定下心来,露出一丝微笑,道:“婆婆,羽儿这不活得好好的吗?怎么会死呢?您就别演戏了,叫那穿白衣的人出来吧。”
老太太一惊,冷冷地看着我,那眼神,似乎要将我的五脏六腑都看穿。
我伸手敲了敲那具为我准备
妖璧--夷梦短篇之二
民国六年
三月初八
晴
暮春三月,草长莺飞。
宇龙折在一家古董店前停了下来,抬头,看到牌匾上那三个朱红的大字: 阅新堂。
阅新堂?为什么以前没听说过?他疑惑地上前掀开竹帘,走了进去。店里的摆设古朴简洁,并排着的红木柜上整齐地摆放着许多瓷瓶玉器。宇龙折是个行家,一眼就看出这些东西不是俗物,他拿起一只笔洗,仔细端详,竟发现那是宋代汝窑所制,价值连城,不下万金。这样的无价之宝竟被随便地摆放在铺面上,这店主也算是大手笔了。
“先生喜欢这只笔洗吗?”一个温婉的声音自身后响起,宇龙折转过头,只见一名身穿白色旗袍的女子正站在柜台后。
她是个少见的美人,丰肌似雪,一张脸看不出年龄,瀑布般的青丝自然而温柔地披在身后,白色的旗袍上绣着几朵火红色的彼岸花,特别抢眼,却不显媚俗。
宇龙折看着她,道:“你是``````”
“我是阅新堂的老板,叫秦素 。不知先生怎么称呼?”
“我姓宇。”
“哦,宇先生,您是否看中了这只笔洗?”秦素微微一笑,笑容甜美迷人。
“没错,” 宇龙折竟看得有些痴了,“不知秦老板肯不肯出让?”
“很遗憾。”秦素满怀歉意地摇了摇头,“这只笔洗已经售出了,过几日买主就会来提货,宇先生您晚了一步。”
“已经买了?谁买的?”宇龙折皱起眉头,他想要的东西还从来没有得不到的,“我出双倍的价钱,不,三倍!”
“宇先生,不是我不买你面子,您也是生意人,也知道信誉对商人来说是多么重要。”秦素笑容温柔平和,淡淡地说,“凡事都讲求一个缘字,既然先生与这只笔洗无缘,又何必强求呢?本店还有更好的东西,只是不方便摆在店面上,不知先生愿不愿意随我进内室看看?”
“更好的``````”宇龙折眼中闪过一道光,这笔洗已是无价之宝了,居然还有比它更值钱的古董?
“是的,先生请随我来。”秦素从柜台后走出,轻移莲步,撩起挂在内门上水晶帘,道,“请。”
宇龙折走进内室,这里的摆设略显奢华,家具全由镶金樱桃木作成,柜子上依然整齐地摆放着许多古董,皆不俗。
这样的地方,当是接待贵客的吧?
秦素为宇龙折奉上一杯茶,道:“先生请稍等,我这就去把那东西请来。”说完,她转身走入后院。少时,便捧着一只黑匣子走了进来,那匣子极为怪异,上面雕刻着许多上古图腾,竟无法看出用什么材料所做, 只是年代想必已十分久远了。
“先生请看。”秦素将匣子对着他,打开,顿时霞光四射,将宇龙折的脸照得妖异无比。
宇龙折大惊,捧过来仔细端详里面的物事,那竟是一块璧玉,纯白的璧身略显透明,里面似乎有水流一般的东西在汩汩流动。
“这``````”
“这块璧名唤‘孤月’,乃璧中之王。我一位精通盗墓的朋友不久前才从一座战国古墓中将之寻出。据墓内竹简所载,它应该比和氏璧的年代更为久远,是当之无愧的绝世之宝。”
“太``````太棒了!宇龙折取出璧玉,捧在手中,脸上呈现异样的红晕,眼中一片贪婪,“这样的好玉,秦老板真的愿意出让?”
“实不相瞒,这璧为古人陪葬之物,长久受阴气侵蚀,妖气极重。况且它来路不正,留在身边太久易生祸端,我早就想将之售出,只可惜一直未找到合适的买主。宇先生是有缘人,我自然愿意出让,只是如若先生嫌它不祥,我``````”
“不!”宇龙折将玉死死地抓在手里,生怕它就这么飞了,“我从不相信什么妖气,这块玉我要定了,秦老板请开价吧。”
“好!宇先生果然快人快语。”秦素笑道,“即是如此,我就不与先生讨价还价了,五十万!”
“五十万?”宇龙折一惊,这可是个天文数字。他低头看着手中的璧,盘算着该不该利用来路不正压低价格。
秦素似乎看出的他的心思,轻轻一笑,道,“先生应当知道,此璧乃无价之宝,若不是此物不祥,五十万是决计买不到的。先生要是觉得价格不公,我们就只好下次再做生意了。”
她这话说得极绝,没有一丝让步的余地,宇龙折端详着璧玉,实在不舍,咬咬牙,说:“我买下了,五十万就五十万!只是现在我没那么多现钱,给我三天时间,我必会筹齐五十万!”
“好,宇先生,我就等您三天。”秦素从他手里取回璧玉,小心地放入匣中,道,“三日之后,请务必来接 它。”
“放心!我会得到它的!”宇龙折嘴角挑起一抹狰狞,转身离去。秦素送到店门旁,道,“还请先生为本店保守秘密。”
宇龙折没有回答,身着黑西装的身影越行越远,女老板看着他的背影,美丽的脸上绽开诡异至极的笑。
三月初十
晴
金公馆位于省城城西,占地三十亩,纯白的建筑透着浓浓的欧洲气息,广阔的草坪绿草青青,有爬满藤蔓植物的秋千和高大的梧桐树。
宇龙折坐在白色的西式椅上,悠闲地喝着咖啡,享受春日温暖的阳光。
这样的生活真是舒适啊!
他原本只是个穷学生,如今入赘大名鼎鼎的富豪金家,就什么都有了,名声,钱财,还有别人的尊敬,他真真正正成为了上流人,但是``````
“龙折。”一位满身珠光宝气的女子缓缓走了过来,她的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却掩盖不住气质的粗俗,“我要去白家玩牌,呆会儿兰桂坊会把我订的布料送过来,你帮我挑一块,我要做套旗袍,知道了吗?”
“知道了。”宇龙折强忍着怒气,冷冰冰地答。
“哼,没用的东西,整天就知道游手好闲。”宇夫人甩下一个不屑的眼神,转身离去。
宇龙折将手中的咖啡杯往桌上狠狠地一搁,深深吸了口气,闭上眼睛。
他很清楚,自己在冷家毫无地位,这一辈子都要受妻子的轻视与折磨,但他不能离开,一旦离开这个家, 他就又是一无所有了。
这时,他不禁想起了那个女孩,那个穿着青色校服的女学生,她很美,很温柔,知书达礼,浑身都洋溢着青春的气息。当时他是那么地迷恋她,和她海誓山盟。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没有钱就没有一切,他最终选择了抛弃她,投入金家大小姐金青青的怀抱。为了彻底摆脱她,他甚至设计害得她家破人亡。
她会恨他吗?不过恨也无妨,为了达到目的,他是可以不折手段的。
“姑爷。”一个女佣走到他身边,恭敬地道,“巡捕房的李队长来了。”
“哦?”宇龙折睁开眼睛,脸上一阵激动,“快,快请。”
少时,一名身穿黑色巡捕服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他长着满脸的麻子,身体肥胖,满脸堆笑,宇龙折感到一阵恶心。
“宇老弟。”李队长嘿嘿笑了两声,“你可真悠闲啊。”
“哪里哪里。”宇龙折努力压下胃里翻腾的黏液,挤出一丝笑容,道,“坐,坐。我要的东西带来了?”
“带来了。”李队长在圆桌旁坐定,从腋下取出一只黑色的匣子,上面雕刻着诡异的上古图腾。
宇龙折迫不及待地打开匣盖,青色光芒射出来,照着他的脸。他捧起璧玉,仔细端详。
“没错,没错。就是它。”
“当然不会错。”李队长贼兮兮地笑道,“我为了这块玉可费了不少心思啊。昨天老子带着弟兄们去阅新堂收缴这墓里盗来的脏物,那娘们还跟我装傻,害得弟兄们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搜出来。”
“我明白。”宇龙折紧盯着璧玉,脸上漾起异样的红晕,“老蔡。”
“姑爷。”一名老人在旁恭敬地答。
“去把那箱子拿来。”
“是。”
老蔡提来一只黑色皮箱,打开,里面竟是一捆一捆满满一箱子的钱。李队长眼中喷出贪婪的光,紧紧抓住皮箱,笑道:“这怎么好意思?嘿嘿``````宇老弟,我就不打扰了,队里还有事。你慢慢欣赏,我告辞了。 ”
“老蔡,送李队长出去。”
“是。”
宇龙折捧着璧,几乎就要大笑,他终于得到它了,只花了区区五万!那个阅新堂的女老板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好玉!真是好玉!”他轻轻抚摩着璧身,感到一阵微微的凉意,仿佛里面藏着整片海域。
“老蔡!去把郭老请来。”他激动地吼,“他是鉴定古物的专家,我要请他好好鉴赏这块上古宝玉。”
“是。”
郭老本名郭子生,已年逾七十,年轻时以盗墓为生,后因机缘巧合之下找到一座汉代古墓发了迹,现在也成了省城响当当的人物了。
宇龙折恭敬地将郭子生从车上扶下来,道,“郭老,请。”
“宇先生,你太客气了。”郭子生拄着龙头拐杖,颤巍巍地走入宇龙折的书房。宇龙折放下厚厚的窗帘 ,整个屋子都宛如进入了黑夜。
“宇先生,你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啊?”郭子生坐在沙发上,疑惑地看着他,“难道你这玉还像夜明珠一样会发光不成?”
“没错。郭老,您请看。”宇龙折捧出黑匣子,郭子生接过来,一双树皮样的手在上面缓慢地抚摩,脸色渐渐凝重起来。
宇龙折皱起眉,担心地问:“郭老,这匣子有什么不对吗?”
“这匣子``````是用千年老龟的龟壳做成,似乎很有些年头了,可谓价值连城,只是这图纹``````”
“怎样?”
“这图纹我似乎在哪里见过``````让老夫好好想想``````对了!”郭子生眼中爆出精光,道,“当年我曾看过一本古籍,里面有这图纹,据说是古楚国镇压妖魔的符咒!难道``````这璧``````”
他打开了盖子,万丈光芒喷薄而出,将书房映得通亮,他盯着这块宝璧,双眼圆睁,嘴唇微微颤抖。
“郭老,这璧``````”宇龙折看着面容诡异的郭子生,道,“这璧``````是真品吗?”
一声脆响,盖子合上,阻断了耀眼的青光。
“快``````快把窗帘拉开!”郭子生歇斯底里地吼,疯狂的模样宛如中了魔。
宇龙折一阵慌乱,连忙拉开厚重的青色窗帘。阳光温柔地透进书房,温暖了每一个角落。
郭子生平静了许多,道:“宇先生,这璧你从哪里得来的?”
“阅新堂。” 宇龙折说道。
“阅新堂?”郭子生一震,盯着满脸诧异的宇龙折,道:“卖给你玉的是个很美的女人?”
“这个``````”宇龙折不好说是夺来的,只得道,“正是。”
郭子生沉下脸来,拄着拐杖艰难地站起身,宇龙折伸手欲扶,却被他一把推开,冷冷地道:“受不起。”
宇龙折一怔,还想说什么,却见郭老已走出门外,他连忙跟出去,却见郭子生用复杂的眼神看了他一眼, 说:“宇先生,这璧满身妖气,留在身边必起祸端,你``````”他欲言又止,最后深深叹了口气,走入了车内。
销魂鼎--夷梦短篇之三
民国六年
四月初七
晴
“你相信鬼吗?”
“什么?”秦素看着面前这个邋遢的乞丐,露出吃惊的神情,“你走错地方了吧?”
“不,没有,我没有。”那乞丐见她有逐客的意思,忙道,“你这不是古董店吗?我就是来卖古董的。”
“古董?”秦素这才仔细打量这名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乞丐,他实在脏得不像话,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衣服是件长大褂,油污多得几乎看不清颜色,头发像一篷焦黄的杂草,不知藏着多少虱子,这样的人——会有古董?
“是的,是的。”乞丐讨好地笑,看起来更加面目狰狞,“我有一件宝贝,老板要不要看看?”
“宝贝?”秦素心中十分厌恶,但依然面露微笑,“这和我相不相信鬼有什么关系?”
乞丐一听,脸上神情突然变得极其恐怖,他双手撑着柜台,往前倾了倾,双眼睁得像对铜铃:“因为那件宝贝闹鬼!”
“闹鬼?”秦素冷笑一声,几乎每件古董都会有一段故事,这些故事或凄美或恐怖,被传闹鬼并不奇怪,到是卖古董的人自己说闹鬼,还不多见,“那好,你说说,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是只鼎。”
“鼎?”秦素来了兴趣,“什么年代的?”
“听说是商朝的,大概这么高。”他用那双像是从煤灰堆里掏出来的手在胸前比画,“是木头做的。”
“木头?”秦素大惊,她做古董生意这么久,还从未听说有人用木头做鼎,不禁大怒,脸色冷下来,道,“你行骗走错地方了,谁不知道鼎都是用青铜铸造,哪来的木鼎?况且商朝的木头,还可以留到现在吗?”
“老板,你可别不信。”乞丐急了,“要不怎么说是宝贝呢?您先看看货?”
“不必了。请吧。”秦素并不想和他耗下去,毫不留情地下了逐客令。
“这``````要不我白送你也成啊!”乞丐大声叫起来,面色焦急而苍白,“那``````那东西闹鬼,我不能把它留着了,你``````你等着,我马上就拿来给你!”
“等等``````”秦素本想拒绝,可那乞丐脚步极快,转眼之间已不见人影。她叹了口气,道,“真是穷疯了。”
夜凉如水。
秦素打扫完店面,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是十一点了,街上行人稀少,怕是不会再有什么生意,明天医学院又有课,还是提前打佯吧。
她关上店门,正欲回房,却听到身后响起急促的敲门声,一阵紧过一阵,她皱起眉头,这么晚了,会是谁?难道是抢匪不成?
她冷笑一声,如若真是劫匪,她会让他好好尝尝恐怖是什么滋味。
“啪!”门开了,一个全身散发着恶臭的人跌了进来,正是白天那名乞丐,他一脸惊慌,怀里还抱着一只巨大的包袱,里面似乎包着十分笨重的东西,砸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是你?”秦素握拳的右手紧了紧,诧道,“你要干什么?我说过鼎我不要了。”
“老板,我``````”乞丐惊慌地关上门,道,“我知道给你添麻烦了,但这只鼎不能再留在我身边,请你务必收下它。”说着便拆开了包袱,里面果然是一只四足古鼎,高一尺,宽两尺,鼎身呈淡淡的青色,上面雕刻着奇异的图腾和文字。
“你说这是木头?”秦素冷笑道,“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这根本就是青铜!”
“不!这是木头。”乞丐不停地隔着雕花木门往屋外查看,脸上充满了焦急和恐惧,“老板,时间紧迫,我不能跟你说太多,总之请您务必收下。这东西闹鬼,月亮出来的时候千万不要把它拿出来。我得走了,秦老板,一切拜托您了。”说完便打开门窜了出去,秦素连忙追出,他早已消失于茫茫的夜色之中,不见了踪影。
回到店内,女老板看着这只强塞给她的小鼎,眼中突然冒出惊异的神色,黑色的眸子宛如一潭湖水,深不可测。
“这``````难道是``````”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秦素就出门了,她是医学院的教授,又兼营古董店阅新堂,时常奔波与两者之间,好在学院里的课不是很多,她还不算太累。
路上的行人很少,店门也都紧闭,只有那些挑着担子卖早点的老表们在路旁打点生意。早上的露水很重,青石路面都一片润湿,和着落叶,踩上去发出‘唧唧’的响声。
秦素眉头依然紧皱,昨晚她一夜未睡,心里都在想着那只小鼎。到现在为止她都无法确定鼎的来历,这在她的古董生涯中还是第一次。她也只能做一些猜测,,但如果她的猜测没有错,那麻烦可就大了。
这时,她突然闻到一股恶臭,那臭味如此熟悉,夹杂着一丝腥甜,在早晨清新的空气里弥漫,更加清晰。她一惊,转过头,看到一条深深的巷子,臭味从那巷子深处涌出,一浪一浪。
秦素迈开了步子,一步一步向里走去,在巷子的尽头,她终于找到了臭味的来源,那是一张脏得看不清颜色的帆布,布下显出一个人的形状,殷红的血汩汩流出,像藤蔓植物般蔓延,
她蹲下去,轻轻撩起帆布的一角,看到一蓬焦黄得像杂草的头发和一张熟悉而肮脏的脸。
秦素的手一顿,脸色沉下来,居然是昨晚那个乞丐!他死了?
看来,今天这课,她是上不成了。
阅新堂里,涌起淡淡的暗香,然后听见竹制的门帘响动,一位身穿青布学生服的年轻女子走了进来,她扎着两条又粗又长的辫子,自然地垂在胸前,一张美丽的脸清纯可人。
“教授。”她看见秦素坐在柜台后,笑了起来。
“小羽?”秦素也笑了下,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教授,今天你没来上课,我想是不是您生病了,就来看看。”方羽走过去,刚好看到柜台上放着的古鼎,吃了一惊,“教授,这是您新进的货吗?以前怎么没见过。”
“昨天一个乞丐硬塞给我的。”
“乞丐?”方羽笑了一下,“还硬塞?恐怕不是什么好东西吧?”
“是不是好东西现在我还不能确定,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给我鼎的乞丐被人杀了。”
“什么?”方羽终于发现事情的严重,笑容一下子褪去,道,“怎么死的?”
“被人用刀一刀砍死的。”秦素眼皮跳了一下,“而且是东赢武士刀。”
“什么?”方玉大惊,“教授,难道杀他的是**人?”
“还不能确定。不过也十之八九。”秦素伸手抚摩着那只鼎,“死者伤口十分平整,里面教窄,而皮肤处较宽,凶手无疑应该是名剑道高手。”
“**武士都自视甚高,根本不屑与段数低于自己的人动手,他们会专程来杀名乞丐?就为了这只鼎?”
“你可不要小看这只鼎啊。”秦素微微笑道,“你仔细看看,这是用什么做的?”
“这``````”方羽将脸凑过去,那鼎浑身呈淡青色,与一般青铜没有多少区别,只是细细看去,就会发现``````
“这``````这上面有``````”她满脸惊讶,一副不敢置信的神情。
“没错,上面有木头独有的纹路。刚开始我也不敢相信。可是事实如此,又容不得我不信。它是货真价实的木头。”
“可``````可是怎么会有人用木头做鼎?而且,也从未听过有青铜色的树木啊。”
“这还不是最奇怪的。”秦素葱根般的手指在鼎身上划过,道,“那个乞丐告诉我它是商朝的东西。当然,它不是,因为,它是古楚国的制品。”
“古楚国?”
“没错。你看。”秦素指着上面雕刻的诡异符号,道,“这是古楚国的文字,我查了一下古籍,总算弄懂了它的意思。”
“上面说什么?”
秦素的神色忽然变得很忧伤,她缓缓度到窗边,看着窗外那片广阔的天空,低低地道:“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嫌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
“这``````这不是``````”
“越人歌。”秦素转过头,“传说中一首美丽的上古民歌。相传是中国第一首译诗。鄂君子皙泛舟河中,打桨的越女爱慕他,用越语唱了一首歌,鄂君请人用楚语译出,就是这一首美丽的情诗。有人说鄂君在听懂了这首歌,明白了越女的心之后,就微笑着把她带回去了。这就是《越人歌》的故事。”
“这么说,这只鼎就是古楚人用来记载这个美丽传说的鼎了?”
“不无可能。”
“可是``````真有木头可以几千年不朽吗?”
“这``````我倒是知道几种不朽的植物,但那都是《山海经》里传说中的神木,现实中真有那样的东西吗?况且,它们都不是青铜色。”
“那``````”
“等等!”秦素表情突然一滞,眼中光华闪过,表情凝重起来,“我好象想起什么了,那乞丐说这鼎闹鬼,难道是``````”
“是什么啊?”方羽见她不说话,继续道,“教授?”
“小羽,我要出一趟门,大概一周后回来。”秦素转身进了里屋,换了件白色旗袍,简单收拾了点东西,道,“这段时间你帮我照看一下店。”
“教授,到底是怎么回事?”方羽被她弄得一头雾水。
“等我回来后再告诉你。”秦素走到门边,又转过头来,表情十分严肃,“小羽,你要记住,把那鼎放到妥善的地方,无论谁来买都不要卖。还有,也是最重要的,绝不要把它拿到月光下来,否则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明白吗?”
“教授,这到底是``````”
“放心,很快你就会知道了。”秦素朝她笑笑,道“记住我的话,好好看店。”
她的眼睛就像有魔力,只是一个小小的眼神就可以给人勇气,消除一切猜疑,方羽顿感一股暖流划过整个身躯,心情不自觉地好起来,她点了点头,道,“好的,教授,我一定会把店看好,还有``````这只鼎。”
“交给你,我放心。”秦素转身走出屋去,方羽抚摩那只奇异的鼎,眼中忽然漾起诡异的神色。
窗外的阳光渐渐暗下去了,代之而起的是夕阳那特有的血红。方羽坐在柜台后,拿着一本古书细细地读,那是她不久前才从城南旧书店里买来的孤本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