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的社会功能

据《周礼》,周代的官职有六大系统:天官家宰,其主官为太宰,相当于后世的宰相。不过主要职能是设官分职,负责宫中的事务。在六大系统中,地位最高。

地官司徒,其主官为司徒。负责民政及国民经济的管理。论职能也和后世的宰相相当,所以后世的宰相也称为司徒。

春官宗伯,其主官为大宗伯。掌管祭祀以及与祭祀有关的音乐、占、卜等等。大体相当于后世的礼部。

夏官司马,大体相当于后世的兵部。

秋官司寇,大体相当于后世的刑部。

冬官据说佚失,用(考工记》充代。

有人认为,《周礼》的设官分职状况,大约只是一种理想,当时并不一定真正实行。然而即算是一种理想吧,我们也可看出一些问题。

    首先我们看到,祭祀在古代国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以致必须专设一套机构来进行组织和管理。其地位比兵、刑等部门甚至还要高些。

    这样一种政权组织框架后世不断有所变通。比如汉代,兵;刑‘政三巨头为三公)地位高出各部石而唐采LEI后厂则以六部为基础,等等。但祭祀在国家机构中占一特殊地位的框架结构则大体不变。这是政教未分的中国古代国家组织的重要特点,是基督教国家所没有的现象。

    占卜是祭祀的一道必要的程序,易,就是占卜的一种。(周丰L.大宗伯》:

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

  然而太卜只是负责,“掌”而已。具体执行的,是太卜的下属:盆人。(周礼·大宗伯):笙人掌三易,归藏,三曰周易。以辫九盆之名。一曰连山,二曰九览之名:一曰巫更,二曰巫

咸,三曰巫式,四曰巫目,五曰巫易,六曰巫比,七曰巫祠,八曰巫参,九曰巫环,以辫吉凶。凡国之大事,先呈而后卜。

因此,《周易》的是天意。《周易》的占卜,是决定国家大事的重要因素。

  占笙之所以能辨吉凶,因为占卜的结果,传达(礼记·祭义》载:昔者圣人建阴阳天地之情,立以为易。

    也就是说,圣人把天意写成了《易》。因此,占签时,天子也必须像臣子对待君主那样,面向北,以听天的指示:易抱龟南面,天子卷芜北面,虽有明知之心,必进断其志焉,示不敢专,以草天也。((礼记·祭义))

据(尚书·洪范》篇,国家每有大事,五个方面的意见。这五个方面是:天子、卿士、要征求庶人、卜、 效。

如果大家一致同意,就是“大同”,上上大吉。

若天子同意,卜赞同,笠赞同,卿士和庶民反对,吉。

若卿士赞同,卜、盆赞同,天子和庶民反对,吉。

若庶民赞同,卜、笛赞同,天子和卿士反对,也吉。

天子赞同,卜赞同,笙反对、卿士和庶民都反对,内事吉,外事凶。

假若卜、盆一起反对,那就安安静静,什么也不要作。

如果有所行动,一定是“凶”的结果。

      由此可以看出,在古代国家,卜笛所表达的意志,要高于人的意志,甚至高于天子的意志。因为卜笠表达的是天意。

        卜笠的地位也就是《周易》的地位,(周易》在古代社会享有祟高的地位。

   秦朝焚书,因为(周易》是卜笠之书而未烧。用今天的眼光看来,似乎是秦朝轻残《周易》,事实恐怕是恰恰相反,这正是对《周易》的重视。因为卜笛所传达的,乃是天意。

  说(周易》是卜笙书,就是说《周易》是传达天意的书,自然不能烧。

      这是我们从《周礼》中看到的第一个问题:《周易》在古代社会具有十分祟高的地位。在《周易》中,天意的表达采取了什么形式呢?用《周易》的话说,一个是象,一个是辞。象,就是卦艾象;辞,就是卦艾辞。

      依《易传》所说,那卦艾象都是圣人伏羲仰观俯察得来的,因此,卦艾象都是抽象的象征。比如象征天、地、牛、马、竹子、山河等等。但从卦叉辞看来,却完全不是那么回

事。六十四卦辞,三百八十六条丈辞中,与卦象所象征的物象呈对应的,极其罕见。事实本身表明,卦艾辞创作者几乎还不知道后来的观物取象说,不知道卦象象征着什么。也就

是说,那些卦象本不是物象的符号,而仅是吉凶的符号。至于为什么这样的符号吉,那样的符号凶,则只有当事者知道了。

    这些表示吉凶的符号,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就是一种图。不必是一种图画,但至少是一种图像。而后来的所谓易图,其中多数也就是一种图像。因此,完全可以说,卦象本身就是图。而前人,也早已表达过类似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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