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有一则这样的新闻:一个青年,因为追讨朋友欠他的五百元,而失手刺死朋友。庭审的时候,青年的母亲得知儿子将被判处死刑而晕倒。而失去儿子的母亲竟向法官求情,求法官从轻发落凶手,并表示她能够理解另一位即将失去孩子的母亲的痛楚。最后,青年被免于死刑,改判十二年的有期徒刑。青年向朋友的母亲长跪不起,表示他极为深切的忏悔和感激。
这件事给我很深的思考。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青年刺死了他的朋友,他朋友的母亲理当要求他为其子抵命,这在法律,在人情上,都无可厚非。但这位母亲在经历了丧子之痛后,反倒深切同情起那位即将失去儿子的“仇人”的母亲,同命相怜使她“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的宽恕了那个青年,并代他向法官求情。这位母亲的伟大在于她那颗伟大的心灵!
由此,我想起了一句俗语:“灭却心头火,胜点佛前灯”。
为什么要点佛前灯?那是因为灯是光明与智慧的象征,在佛前点灯,可藉著佛的智慧光明,照破我们的无明,成就我们的智慧波罗蜜,而获无上功德。因而《无量寿经》说:“为世之灯明,乃人间最胜之福田。”《菩萨藏经》也说:“百千灯明,忏除悔罪。”这位伟大的母亲,灭掉了她的心头怒火,也令一个误入歧途的生命,迷途知返,得以新生。她的行为虽悖常情,但却具无上慈悲,她的良善和宽容,令人无比的感动。
然而,生而为人,在现实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不如己意或被他人损害,于是自然会生气。这心头火就是佛教讲的嗔心。这种愤怒、仇视、怨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会使众生身心产生热恼、不安,也是人的根本烦恼之一,与贪和痴一起被称为“三毒”。
仔细想想,人在生气的时候,就好像乌云盖在心头,你愈想驱散它,愈驱之不走。其实,没人喜欢生气,但往往境界现前,却没办法不生气,而且是越想越气。由于众生习气不同,有人是沾火就着,有的看起来似乎不会生气,但心里却是暗自生闷气。不管怎样,这心头火,却是被这怒和怨,慢慢点燃,最后形成熊熊烈火,不管不顾,烧掉了所有的功德—亲情、爱情、友情;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福报善果。当然,人非圣贤,谁也不能时刻都保持良好状态,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不断地学习和修持,来慢慢调整自己,学会在大事临头时“忍耐”克制,故寒山子诗偈云:“欲行菩萨道,忍辱护真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