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来看我,提了两瓶红酒,就着几个小菜,两人开始对酌。一瓶酒没有喝完,朋友就离开餐桌,歪坐在沙发上,说不行了。我问,1998年在北京,你每晚都喝长城白,还说不够,才几年就不行了?
朋友叹口气:“我已经将命中的酒喝完了。一个人命中能喝多少酒是注定的。前半生拼命地喝,后半生就不能喝了,一喝就胃疼肝疼……透支了。早知道,前边该悠着点。”
“既然这样,就戒酒吧。“
“可一个人活着,连他喜欢的事都不能做,活着又有啥意思?”
我明白他的心境。花花世界,他什么都经历了,从女人到监狱,如今,放弃尘世,躲在自己的乡村别墅里,无非就是喝上两杯,读读《二十四史》,在半醒半醉中看日出日落,可偏偏……很为他难过。
没过几天,有一位好朋友从国外回来,我们相聚。四十好几的女人,可仍旧意气风发,剪着俏丽的短发,套条牛仔裤,配上大红T恤,坐在咖啡馆的摇摇椅上,荡呀荡的。她悠悠地对我说“那边的男人背影真帅,不知道正面怎样。有不少人背影漂亮,一转身,你就想逃。”忽然想起,几年前的一天,我们正在斑马线前等人,也看到一个男人,皮肤棕黑,眉目俊朗,她当时笑嘻嘻地说,“要不是我在开车,立马下去向他要电话号码。”
我说:“你一点儿都没有变,还是那么年轻,有激情。怎样做到的?”
她说,不用去做。记得吗,我对你说过,我是没有成熟的果子。从前着急呀,怎么人家都熟了,就我不熟。可一熟,不就掉了?什么都看透了看淡了。不如悠着点生活,享受当下。反正迟早要熟,不急。
我看着她光滑如婴儿般的面庞,想起很多往事。她从未结过婚,16岁起就一直暗恋一个男孩,直到八年后,男孩带着自己的老婆出现在她的面前。从此,阴差阳错的,她一个个地爱上,又一个个地离开。以世俗的眼光,她是太吃亏了。因为爱是奉献的,从精神到物质。她却从没抱怨过这些男人。一段恋情结束了,她会精神抖擞地开始下一段。
她是还没有成熟的果子。她第一次对我说的时候,我哈哈大笑:“你可真会给自己找借口,为什么不说你遇人不淑?’
然而,她要是也早早挑中一个好男人,结婚生子,她还会有今天的活力吗?还会如此尽力地飞来飞去地为她的事业奔波,从画廊到装修到房地产?还会精心地往脸上涂抹芦荟,经常关心容貌体形?还会这样有滋有味地对我说,看,那边那个男人。
果子还没有熟呢,我们得给它养分。
由此又想到张爱玲的那句名言:出名要趁早。尤其是女作家更要如此,青春苦短。可是,趁早趁早,不如悠着点,慢慢品饮生活,别让果子太早成熟。
一个人到了巅峰,就只有往下走。无论怎样不情愿,巅峰不容人独霸。如果你还在路上,才会满怀希望地一直攀爬,每走一步,就接近一步,一天不到,就一天不放弃。人生趣味在哪儿?说来说去,自己的不放弃而已。
杜拉斯在30来岁时写出《抵挡太平洋的堤坝》,与诺贝尔奖失之交臂,70岁才写出轰动一时的《情人》。这是同一个素材,在她心中梦回萦绕几十年。若是当时就评上奖呢?就让她成为当红作家呢?还会有《情人》这样的惊世之作吗?
天才的张爱玲,20多岁就已经出名。然后,开始身不由己地往下滑,自尊高傲的她,惟有选择与世隔绝,不说也不听。能听什么?当年是如何收获崇拜和荣誉?说什么?当年是如何不会做饭却会写文章?当年,当年是一朵有毒的罂栗花,她若天天吸着,等于是自杀,不吸,可能比自杀还难受。
张爱玲的出名也是自己未曾料及的吧,但是教导世人“出名要趁早”,仿佛大可不必。好好生活,像杜拉斯那样,在生命即将落幕的时候享受巅峰时分,一辈子都在希望中度过。
不论是美酒,还是爱情,或者是名声,不要殚精竭虑地死死强求,或者趁早地享用个够。留点遗憾,也许能够让你更认真地生活下去,保持新鲜的希望和激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