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讲究“慎终追远”,传统的祭祀活动多不胜举,其中的“寒食节”,又称“熟食节”、“禁烟节”,“冷食节”,“望绵日”等,曾是汉族重要的传统节日,时定每年冬至后一百零三至一百零五日,恰巧在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清明节”前一二日。主要节俗就是禁火,不许生火煮食,只能吃备好的熟食、冷食,故而得名。一般观点认为“清明节”的传统内容禁火冷食、扫墓悼亡等,都是从“寒食节”转化过来的。这种变化,大约发生在唐朝。白居易《寒食野望吟》诗:“鸟啼鹊噪昏乔木,清明寒食谁家哭?风吹旷野纸钱飞,古墓累累春草绿。”将寒食清明并提,是为例证。
由于“清明节”紧随着“寒食节”,后世随着时间的迁移,逐渐把寒食的习俗移到“清明”之中。宋代之后,“寒食”扫墓之俗移到“清明”之中。踏青春游、荡秋千等习俗也只在“清明”时举行。“清明节”便由一个单纯的农业节气上升为重要的大节日了,“寒食节”的影响也就渐渐地消失了。但寒食的食俗以若干变形的方式 传承下来,并保存于清明节中。
传说,“寒食节”是纪念春秋时代的介之推。介之推是当年晋国的贤臣,侍奉公子重耳。晋国发生内乱,公子重耳被迫逃亡国外,介之推跟随重耳流亡,历经艰难困苦,曾经割自己腿肉熬汤,献给重耳。及后重耳在秦国的帮助下,回国夺取君位,史称晋文公。重耳于是便提拔、奖赏和他一起度过十九年流亡生涯的那批随从。惟行赏未乃介之推,介子推无奈之际,赋诗云:“有龙矫矫,将失其所。有蛇从之,周流天下。龙既入深渊,得其安所;蛇脂尽干,独不得甘雨。”带着年迈的母亲回到家乡,隐居于绵山之中。即所谓“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后人称为《龙蛇歌》)介子推从者怜之,悬书宫门曰:“龙欲上天,五蛇为辅。龙已飞云,四蛇各入其宇,一蛇独怨,终不见其所。”晋文公见其书,才想介子推来,派人到他隐居的山中寻找。但只见山峦重叠,葱苍树木,就是不见介之推的影子。有人建议用火焚山林方法逼介子推出来,说介之推是个孝子,如果放火烧山,他一定会背着母亲出来。于是,晋文公命令放火烧山,蔓延数十里,连烧三日不熄,但介之推没有出来。火熄之后,大家进山寻觅,才发现介之推和他的老母相抱在一起,已被烧死在深山之中,时为三月五日。晋文公后悔不已,吩嘱将介子推葬于绵山,立祠祭祀,封绵上为介之推的祭田。绵上为地名,在今山西省介休县南、沁源县西北的介山(绵山)之下。翌年,介子推周年忌日来到之前,晋文公怀着愧疚自责的心情下令全国禁火,冷食一月,以表示对介之推死于大火的哀思,崇仰介子推高风亮节的四方民众,于被烧死的这天纪念他,大家在这天都不忍心举火,宁愿吞吃冷食,并在此时撮土献食,望祭先贤,同时也拜扫故亲之墓,寒食节禁火与郊祭的风俗, 也就渐渐形成了。
古代周朝,有“修火禁”例。《周礼.秋官.司(火)氏》中规定,每年仲春二月,要“修火禁”。“修火禁”并不是“禁火”,只是加强火的管理及相关措施,把火种及火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旨在严防火灾发生。冬至后一百零五天,在仲春之末,这时行禁火寒食之俗,正好与古代仲春“修火禁”相应,具有加强火禁的意义,结合儒家经典人微言轻依据,以“修火禁”的古俗作为基础,易于为众所接受。把禁火寒食之俗移到冬至后第一百零五天,时值仲春之末,天气已渐趋暖和,也不需整整一个月禁火寒食,而是只寒食一天,或前后几天。这样,可大大减少禁火寒食之俗所造成的危害 及不便。
《后汉书.周举传》:东汉周举当并州刺史时,所属太原一郡百姓认为,介之推之神不喜欢看见火,因此,当地百姓,在这个月中,无人敢生火用火,尽吃先前做好的冷食,叫做“一月寒食”。这一个月,偏偏选在隆冬,太原地处北方,隆冬气候严寒,期间尽吃冷食,如何吃的消?周举认为应改此陋俗。他写了一篇文章,放到介之推的庙里。文章说,隆冬灭火,严重地损害了百姓的健康,这不是您介之推这样的贤者的本意,当应让百姓不要灭火。周举又向百姓宣传,强调禁火伤身体,不是介之推这样的贤者所喜欢的,叫他们不必再在这一个月禁火寒食。这样一来,“众惑稍解,风俗颇革”。以此说法,介之推被烧死及百姓禁火寒食,都在隆冬,而不是五月份,也不是后世所说的清明前夕的寒食节。
曹操当政时,尽管冬至后第一百零五天禁火寒食,比以前的隆冬一月禁火寒食害处要小得多,但是,曹操认为,太原等地天气寒冷,即使只有一天禁火寒食,也会有损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下令禁止:“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明罚令》)也许时值多事之故,曹操这项禁令,并没有认真执行。冬至后第一百零五天禁火寒食之俗,不但没有被禁止,而且还扩展开去,流传下去,成为唐宋时全国性的大节日——寒食节。
晋代《邺中记》:“并州俗,冬至后一百五日,为子推断火,冷食三日。”可知在晋代,禁火寒食之俗所流行的地域,尚以山西并州等地为主。梁朝宗懔《荆楚岁时记》记荆楚地区岁时节俗,已有冬至后第一百零五天禁火寒食之俗。荆楚地区,与太原等地相距遥远。可见,在南北朝时,禁火寒食之俗,已远不限于山西并州等地了,而是已经发展为全国性的节俗了。
到了唐代,朝廷规定,禁火寒食期间,谁也不能生火用火,谁违反,就处罚谁。所以唐代诗人描写寒食,有“普天皆灭焰,匝地尽藏烟”之句。元稹的《连昌宫词》亦云:“初届寒食一百六,店舍无烟宫树绿。”无论朝野贵贱,都只好吃冷食,未能例外。官府还要派人到百姓家去检查禁火寒食的执行情况。检查者把鸡毛插在被检查之家的灶灰中,然后拔出来察看:鸡毛没有焦,说明这一家没有用火,没犯禁;鸡毛焦了,说明灶灰未冷,这一家违禁用了火,就要处罚这一家的户主。
唐宋两代,一般是禁火寒食三天,为冬至后第一百零四天、一百零五天、一百零六天,亦即冬至后一百零五天及其前后各一天。大寒食,小寒食、官寒食、私寒食等名目也产生了。第一天是大寒食,第三天是小寒食。杜甫有《小寒食》诗,中有“佳辰强饮食犹寒”之句。第二天是官寒食,所以就叫“炊熟日”。
寒食禁火,连火种也要灭掉。禁火期过,当然就得取新火。杜甫《清明》诗云:“朝来断火取新烟”。这年禁火期过,正好是清明日。贾岛作诗云:“晴风吹柳絮,新火起厨烟。”皇宫中取火,自然要比寻常百姓家来得容易得多。每到寒食禁火结束之时,皇帝便命人钻木取火,将火种分赐给近臣或贵族, 作为一种恩宠。
唐代诗人韩君平《寒食》诗云: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候家。
明代,寒食节期间,不禁火,不强要求人们寒食。此后,寒食节禁火寒食之俗,甚至寒食节本身,就渐渐地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消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