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的乌镇有个人,家中饲养一条狗。这条狗可真奇怪,每到夜里,从河北游到河南的一家去守夜。有一天,主人把狗叫到跟前,斥责它说:“我饲养你。你却给别人家去守夜、看院;明天,我一定要找杀狗的人来,把你卖给他杀了”这天夜里,主人梦见狗对他说::“我曾经欠河南那家的钱。所以我每天夜里必过河到那家去守夜,用这个劳役来还人家的钱。现在我仅仅还欠十三吊钱,还完就不渡河去了。到那时,我一定报答主人的恩德。”第二天主人把那条狗叫到跟前,把串好了的十三吊钱拴在狗脖子上说道:“昨天梦里,你向我说了那番话。现在你到河南的那家还债去,免得你每夜过河了。”那条狗低下了头,接受了主人的训告。于是用嘴衔着铜钱过到河的南岸,到了那家,把十三吊钱扔下,就回到北岸主人家来了,从此再也不去了。
不多时,主人去探看女儿,喝醉了酒,深夜才回家,摇摇晃晃地摔倒在鱼池里,那条狗得知赶来,立即号叫,还衔着主人的衣服,拖到鱼池的岸上;然后跑到主人家的门前,用头撞门。女主人惊醒起来,开门看见狗在池边跑来跑去,就像用手指引着一样。女主人提着灯笼沿着狗跑的方向,仔细地一看,她的丈夫还醉倒在池边没有醒。于是搀扶着丈夫回到家里,丈夫醒后,才对妻子说了那条狗还债的故事。丈夫说前些日子,夜梦咱家那条狗说,要报答我对它的大恩,这就是它报答我的大恩呀。又过了好几个月,主人家不注意失火了。全家人都睡得很香甜,可是那条狗又用头撞门了,一边撞一边狂叫。夫妇俩都惊醒了,起来一看灶门前起火了,眼看就要烧到屋顶,急救才灭。主人从这两件事情以后,很好地饲养那条狗,一直到它死,还用棺材来埋葬它。这是清代康熙年间的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