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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与《易》之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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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8-11-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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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与《易》之关联
《易经》成书的年代,现 已无法确考,据《易传·系辞下》所载:“《易》之兴,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又说:“《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耶?是故其辞危。”因此,一般认为《易经》成书于殷周之际。
殷周之际是我国社会的变革时代。国学大师王国维在其《殷周制度论》中指出:“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间之大变革,自其表言之,不过一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移转,自其里言之,则由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他说:“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下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困体。故知周之制度典礼,实皆为道德而设。”
《礼记·表记》对的殷与周之思想文化作了比较,指出:“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周则发生了重大变革:“周人尊礼尚施,事鬼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这些变化在《易经》中也有所反映。《易经》中虽然还保留了一些天命鬼神观念,但已开始向道德与智谋的转化。这就是《易经》中的道德内函与蕴函的哲理。儒家道德思想源于《易》之道德内函,道家哲学思想则源于《易》之哲理。
孔子创立的儒家学派是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学术派别。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中对儒家评论是:“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又说:“夫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司马谈是站在崇道贬儒的立场评论儒家的,对儒家的评价不如道家那么高。班固《诸子略》中对儒家的评论是:“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徙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司徒之官为主管教化之官,儒家是以道德教化为业的学术派别。班固对儒家的评价比较公允。
儒家以尧、舜为崇拜的圣人,孔子言行汇编的《论语》中有《尧曰》章,记述尧传舜,舜传禹的告诫,特别讲到“允执厥中”。这一告诫是孔子《中庸》思想的来源。因此,说儒家“祖述尧舜”是有所据的。但尧、舜年代久远,对儒家的影响是有限的。孔子在研究礼乐制度时曾发出夏礼、殷礼文献不足的感叹!“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论语·八佾》)夏礼,殷礼的文献都不充足了,更何况更为久远的尧、舜时代的文献资料了。
根据《论语》所载,孔子直接继承的是周代文化。“宪章之武”,即效法周文王、周武王与周公。孔子说:“周监于 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同上)孔子以周文化的继承者自居。《论语·子罕》中记载,孔子周游列国时,曾在匡地被拘禁。孔子毫不畏惧地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这是说:周文王已经死了,周文化不就在我这里吗?如果上天果真要消灭这一文化,那么作为后来者我,就不会得到这种文化;天将这种文化交付于我,就是不愿消灭这种文化,匡人又能怎么样我呢?
孔子继承周文王开创的周代文化,而相传为周文王推演而成书的《易经》必然是其重要的思想渊源。
孔子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即五十岁之前,“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中庸》),建构以仁与礼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思想体系;五十岁以后,通过研《易》涉及天命之学,为其伦理道德思想提供理论依据,将其提升为道德哲学。这一论断可以从孔子自述其治学经历来证明。
“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对这一句话,近人钱穆等人认为,“易”为“亦”字。然而,从魏时何晏《论语》注、北宋邢疏,皆以《易》为解。何晏注曰:“《易》穷理尽情以至于命,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命之年,读至命之书,可以无大过。”邢疏曰:“此章孔子言其学《易》年也。加我数年,方至五十,谓四十七时也。《易》之为书,穷理尽情以至于命,吉凶悔吝,豫以告人,使人从吉不从凶,故孔子言已四十七学《易》,可以无过咎矣。”
这一注疏是符合原意的。《庄子·天运篇》中说:“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治有研究整理的意思。庄子是战国时代思想家,对孔子多有评论,这一孔子治《易》之说当为可信。《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司马迁是汉代著名史学家,他的记载绝非无稽之谈。据最新考古发掘出的帛书《易》中的《二三子问》、《易之义》、《要》等篇,皆记载孔子与《易》的关系。帛书《易》的《要》篇记载:“夫子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囊。”这与《史记·孔子世家》所载是相同的。另外还详细记述了孔子的弟子对他“老而好《易》”提出了质疑:“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孔子的答复是:“我观其德义耳也。”说明他是从“德义”方面研究《易经》的。
如果认为这些记载仍不足信,那么记载孔子言行的《论语·子路》中则有:“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己矣。”
何晏注曰:“孔曰南人,南国之人。”又引郑曰:“言巫医不能治无恒之人。”对“善夫”的注曰:“孔曰:此《易》《恒》卦之辞:德无常,则羞辱承之。”对“子曰:不占而己矣。”注曰:“郑曰易所以占吉凶,无恒之人,《易》所不占。”另有对“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的解释为:人没有恒心,连巫医都作不了。尽管解释有所不同,但《论语》中这段“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为《易经》《恒》卦九三爻辞则是事实。这说明孔子不仅研究《易》,或引《易》以发表评论。
另外,从孔子自述其一生思想演变所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愈矩。”(《论语·为政》)也说明孔子年五十而思想发生一重大转变,开始转向研究天命之学,即转向哲学思考,为其伦理道德建构哲学理论依据。
在孔子之前的典籍中,只有《易》为哲学经典。《汉书·艺文志》在评论“六艺”时指出:“六艺之文,《乐》以和神,仁之表也;《诗》以正言,义之用也;《礼》以明体,明者著见,故无训也;《书》以广听,知之求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故曰:‘《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言与天地为始终也。至于五学,世有变故,犹五行之更用事焉。”这是说,“六艺”中的《乐》、《诗》、《礼》、《书》、《春秋》皆为专门之学,即所谓“五常之道”,各有具体内容与具体用途,将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失去其作用与价值,而《易》是属于“形而上”之哲理,为《乐》、《诗》、《礼》、《书》、《春秋》的理论依据,即所谓“五学”之原,其作用与价值是无限的,即其“言与天地为终始也。”由此可见,孔子晚年转向研《易》,是其思想发展之必然。
中国古代哲学的根本思想是“天人合一”,这一思维模式是《易》所开启的。这就是《易传·系辞下》中所说的伏牺氏“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易》为中国天人之学,即哲学之原。先秦各家,皆吸取《易》之思想,建构各自的思想理论体系。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就是吸取《易》之思想,将其伦理道德思想提升为道德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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