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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爱情离我万水千山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2    时间: 2011-6-17 21:33     标题: 爱情离我万水千山

1  
    
  伦敦King’s Cross站开往爱丁堡的Intercity125特快,千栀把头靠在我的肩膀。  
  火车正从英格兰跨越苏格兰边境,窗外是不着边际的旷野奇景。蔚蓝的天空上,有大朵大朵的白云。羊群仿佛着了魔法的石头,定在草地上动也不动。片片树林忽远忽近,有一些原始的味道。在群山万壑之中,永远无法臆测下一个转弯会有什么样的惊奇与赞叹。  
  千栀被窗外的风景吸引了,面向窗外,脸上是安安静静的表情。  
  其实,这次欧洲之行就是千栀的主意。  
  凌晨一点,门砸得要倒掉,看是千栀我吃了一惊,有钥匙还砸门,这不是神经吗?开门第一句想问干嘛砸门,没容我开口千栀就说:“我要离家出走。”我点点头,等她下文,她却没有了。千栀就是这个样子,想说自然会说出来,不说谁也别想问。  
  她要离家出走,我想是没有什么办法让她留下来了。沉默之后,我说:“让我陪你出走吧。”千栀笑笑,然后拽我出门。  
  机场,我问她:“你是不是有点恨我?”她抬头,有些不明白。“干嘛拿我的门出气?”千栀这次笑出声来,“钥匙丢了。”这次是我不明白了,那钥匙三重防护,是我亲手设计的,想不到这还能丢,只能摇头,无奈。  
    
  2  
    
  薄暮时分,车到爱丁堡。  
  我们在中央车站下车,然后打的去了王子东街的贝尔摩若酒店,伦敦时我打电话在那里预定了房间。拿到钥匙,顺便在大堂买了一张爱丁堡的地图和一本相关书籍。  
  爱丁堡,苏格兰首府,坐落着中世纪乔治亚王朝以及维多利亚风格的浪漫建筑,被称为欧洲最美的城市。虽是小城,可以徒步去市中心及主要景点,但它却有着丰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背景。  
  晚餐,烤马铃薯和四季豆,餐后是巧克力甜点。  
  爱丁堡的夜是宁静的,橙黄的灯光取代了天光,投射在唯美的建筑群上,更显柔媚。我们行到王子街花园,那里有穿传统苏格兰裙的艺人演奏风笛,旁边有卖冷饮的小摊,千栀只喜欢香草味的冰淇淋,我买给她,宠爱地看她吃相贪婪。小摊边吹奏风笛的苏格兰人身着花格裙,鼓起脸颊,演奏着苏格兰民歌。千栀的脸,盛开得像一朵花。我想可不可以,可不可以就这样老去。  
  在爱丁堡3天,我们是快乐的游客。  
  曾经在大街上手牵着手奔跑,曾经在拐弯抹角的小店里兴味昂然地淘宝,曾经一起站上城堡的高处大喊,也曾一起在深夜的格拉斯广场买醉。  
    
  3  
    
  从爱丁堡回来,很多事情。第二天,我早早进办公室,冲上咖啡,收听电话录音,然后打开电脑处理邮件,全神贯注开始兵荒马乱的一天。
  10点,突然想起应该给千栀打个电话,叫她起床。顺便告诉她冰箱里有昨晚上喝剩的鸡汤,只需放在微波炉里热热就好了。没想到电话里无人接听,这个就会整天夜里神气的小妖精,哪天不睡到日上三竿?上午10点,竟已不在。  
  要来就来,要走就走,千栀在我这里绝对来去自由。  
  千栀又去哪了呢?打她手机,关了。不会再离家出走吧,自始至终她也没说出走的原因,这让人有些担心。公事没处理完,心已经乱了。我想,或许我需要一段时间好好的冷静一下,至少要弄明白自己和千栀的关系。  
    
  4  
    
  第一次见千栀是在学生街的一家酒吧里,那地方我已经3年没去。那次能遇见千栀,我后来想,有些事是注定的,我们无法解释原因。  
  杨子来了,指名要在学生街的那家酒吧,上学时经常聚会的地方。那时已经开学,广州9月微热的夜里。千栀正醒目地坐在吧台前的一支高脚凳上看调酒师把瓶子抛起接住,调出一杯杯花花绿绿名字怪异的酒。  
  她手里拈根烟,大学里抽烟的女生不算什么罕物,古怪的是千栀的抽法。左手两指夹烟,右手每挖一大匙冰淇淋送入口中,便伴以一口烟。看她顶着一头小绵羊似的蓬蓬鬈发,歪头嘟嘴,惬意眯眼,许久才将烟雾呼出,冰淇淋随后吞下。纯真,妖媚,恰似天使与妖精结合的精灵。那个瞬间,我第一次怀疑,自己的心,或许并非一团搏动着的血肉,而是满满的液体,在胸臆中激起层层温软的涟漪。  
  我将千栀遥遥指给杨子看,千栀似有感觉,抬头来,咬住匙子,隔了扰攘的空间,定定看过来,看得那么专注,以至于让我冥冥感到,一定有故事就要展开。那鬈发的小人儿却又埋头去吃她的冰淇淋,并无下文。  
  坐定,我和杨子说:“我要过去认识那个女生,不然会后悔。”他点头,微笑。  
  我拿一支高脚凳坐到她旁边,然后和侍者说:“香烟冰淇淋,和那女孩一样。”那个服务生看看女孩,才说:“我们这里没有,那是她自备的。”  
  女孩转过头来,对我笑笑,然后把吃了一半的冰淇淋和抽了一半的烟递给我,我挖一大匙冰淇淋送入口中,随后伴以一口烟,很好的味道,闭上眼睛如同冰咖啡。  
  我一口一口吃完,才说:“沈原谢谢你的冰咖啡,你是谁?”她一直看我吃,直到我问时她才说:“千栀。”  
  我点头,表示对名字认可,然后说:“怎样可以找到你?”她下了高脚凳,离开说:“下午四点半,学校门口。”  
  回来,我问杨子有没有一见钟情。  
  杨子说:“别人一见钟情我信,你——”他摇头。“阅尽千帆,只是因为还没有遇到那个人,我想这次是她了。”杨子捶了我一拳,“那就好好把握吧。”言语间却有些伤感。我说你怎么了,他说别再受爱情的伤。  
    
  5  
    
  四点半,我把车子停在门口,前面一辆抢眼的红色法拉利,里面一个干净的男生。我把玫瑰拿在手里,日本空运过来的蓝色妖姬,不是紫色或者棕灰色的替代品。  
  千栀走出来,一头小绵羊似的蓬蓬鬈发一晃一晃的。我迎上去,她却错开我,走到已经起身立在法拉利旁边的那个干净男生,一瞬间,心便缩紧,疼痛起来。千栀的声音:“你自己回去吧,我今天有事,晚点自己回家。”然后是那个男生的声音:“是,小姐。”  
  原来只是她家里的仆人,虚惊一场。  
  千栀转过身,面对我说:“去哪里?”我改变了主意,“回家。”她有些奇怪,却并不多问,从容上车。车到水产街,千栀等在车上,我下车买了鱼,回来说:“请你吃水煮鱼吧,如果口味不合适我还有四五种做法。”千栀笑笑,“那就水煮鱼吧。”  
  对于饮食,我是个极挑剔的人,忙时在几个固定的馆子,闲时就自己动手,烹饪美食。原本想请千栀出去吃,想想还是回家来吃吧,刚好杨子传授了一种北京水煮鱼的改良做法,味道很好。  
  千栀在客厅里坐得无趣,便来厨房,看到我各式各样的餐具还有整整齐齐五花八门的烹饪用的刀具她眼里闪着奇异的光,对那些做工精良的小碟小碗爱不释手。  
  我将鱼去鳞,除去鱼腹内壁的黑膜后洗净,然后从尾处片开,一剖为二,出骨片鱼,大而薄,淹渍,而后开火调汤,出味后鱼头连骨入锅,加盐,五加皮,沸水3碗,汤再沸,鱼片——放入,出锅,放入鸡精、白胡椒、椒盐粉,盆要够大,好在我有。  
  千栀吃到冒汗,我看她贪婪的吃相,心里快乐,只想以后有没有机会这样照顾她。我问味道如何,她只说很好,并不停筷。我取一枚钥匙给她,她有些吃惊。以后想吃什么随时来我这里,我做给你吃。她犹豫一下,还是接了过去。  
    
  6  
    
  千栀成了我的常客,并且经常来去无踪,因为她能开我的门。  
  我也养成了一个习惯,总是在冰箱里放一些亲手烹饪的美食,她来时,只用微波炉热热,便可以吃了,当然,如果我在,就会亲自做给她吃。  
  千栀话很少,人也沉默,偶尔在我这里过夜,睡得很晚,在电脑前敲敲打打,都是些忧郁的文字,我说她,妖精,你再不睡明天就变熊猫了,她笑笑,继续她的敲打。尽管她在我这里过夜,其实我们之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如果有,那也只是心里逐渐长大的爱情。  
  从欧洲回来之后,上午10点,我找不到千栀了。  
  我逐一回想沿途的细节,千栀并没有说出走的原因,只简单说过她的家事。  
  千栀很爱她的母亲,她说她身体里有很多东西都是和母亲相同的,她对父亲只用一个字称呼,他,除此之外连名字也没有。她说,他有钱,很多很多钱,而且是个养眼的男人,母亲爱他,却不是他的全部,母亲的角色只是二奶,其实做二奶做到母亲这种角色并不容易,母亲比他妻子更重要,她知道。  
  母亲是如此的聪慧美丽,进退得宜,她讲的话语从来就没有错误,千栀忽然便停下来,叹一口气,不再说了。  
    
  7  
    
  11点,我在学生街的酒吧找到千栀。  
  那里已经营业,但却没什么人,除了千栀,再就是坐在千栀对面的我。千栀坐在临窗的位子,透过落地窗的玻璃,可以清楚看到大街上的车水马龙。  
  如同第一次见她时,一边抽烟,一边吃冰淇淋。她看我坐在对面看着她吃,她就停下来,把剩余的分给我。我自然不用客气什么,边吃边等她说话。她看我吃,脸上是轻松的笑容,这笑容让人心里暖暖的。  
  咽下最后一口,我说:“千栀,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要认真回答我。”千栀点头。“你愿意做我的爱人吗?”她眼里现出惊慌的表情,那表情让我迷茫,她只说:“我们回家吧。”我颓丧地点头。出来时,我把千栀的手指握在掌心,穿过马路,再穿过一条马路,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这样握着她的手,心开始悲伤。  
    
  8  
    
  回到家里,我们面对面坐着,没有人说话,气氛有些黯然。  
  我不知道以后千栀会不会逃离我,我只知道从爱情退回到友情希望渺茫,况且那也不是我想要的。“千栀,让我看看你的手相吧。”她把右手给我,我握在掌心,看她细腻的指纹。她说:“你看到什么?”我说:“我看到你的爱情线,很乱,那代表迷茫。”  
  她不再说话,定定地看过来,那目光似曾相识。  
  挂着窗帘的屋子里光线黯淡,空气里弥漫了暧昧的味道。她过来,踮起脚尖,轻轻吻上我的唇,我双手把她收紧怀中,她用力吻我,透不过气来。  
  她的手穿过我的衬衣,在背上游走,我瞬间爆发。当她裸呈在眼前,爱怜突然由心底升起,我放缓了索取。细致地爱抚,她的肌肤如丝冰凉细腻,当白裙子在地上盛开成一朵栀子花,她呢喃出声,声细如风,空气里弥漫开少女的清香。  
  “你是爱我的,对吗?”她不语,柔软无骨附上我的胸膛,我听到她的心跳,和我连在一起,幸福居然来得如此轻易。把千栀轻轻地搂在怀里,我舍不得放开,如果能和千栀在一起,我情愿就这样老去。很长一段日子,没有着落的一颗心终于平静,揽着怀里的千栀,是疲惫之后的轻松,恍惚中,我幸福地睡去。  
  醒来时,她已经走了,除了床单上的那抹嫣红。她为什么一个人走呢,这个小妖精,连招呼也不打,再来时看我怎么收拾你。我坐起来,然后就看到床头上的一张纸,上面有千栀的笔迹,她写:  
  “母亲说:男人,都是不可信的。一旦信了,却会幸福;若不信,就会安全。你,愿意选择哪一种。  
  我选择安全,所以我喜欢香烟冰淇淋,闭上眼便是冰咖啡的味道,虽不是真正喜欢的那样东西,可只要闭上眼不去多想,也很味美。  
  你可以爱我,但是你要明白,我不相信爱情。”  
  那一刻,我才颓然地发现,爱情离我万水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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