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内的七大变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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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2-2-9 13:22
标题:
国内的七大变态事件
1.腐烂的一家三口
这是我实习的时候翻卷宗翻出来,到现在也未能侦破的案件。97年的8月份,我市“华侨饭店”的老板全家在家中被害。报案人还是一个警察呢,是老板的朋友,因为老板全家一直不出现也联系不上,职业敏感让他找锁匠打开了房门,结果——老板邻居们闻到的恶臭终于找到了来源。
我翻看卷宗的时候,看到那些现场照片不禁头皮发麻。老板被杀在书房,双手反剪绑在身后坐在椅子上,他死后凶手推翻了椅子把他盖在下面,当法医抬起椅子的时候,椅背上一层人皮,老板尸体的后背上也是清晰的椅背花纹……老板妻子被杀在卧室床上,面部已经腐烂了,一半被盖着枕巾,身体膨胀呈巨人观,有清晰的腐败水泡……老板儿子死在卫生间,双手反剪被绑,身体缩成小小的一团……
他家地板上满是尸体腐败后流出的液体,和血迹混在一起,黄褐色……
而最恶心的是,我们带队去勘查现场的队长,一进门就被那些液体滑倒,结结实实的摔了个大跟头,被那些液体“泡”了一“泡”……
2;2。拼图
这是我法医系的同学在沈阳实习的时候参与的案件。
时间应该是2002年,当时他在实习。因为刑侦和刑迹系本科都是四年,而法医本科为五年,所以他实习的时候我回学校去看他。然后他讲了在沈阳当法医时候参加的案件。其中这个“拼图”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因为我太善于想象了……寒……
也是一起因报复社会而残杀小姐的案件。而这次这个人选择的毁尸灭迹方式为分尸外加水煮。
他一共杀害了七个人,分尸后,把容易和动物肉体混淆的部分拿出去丢掉(其实人的肉分开看和动物的一模一样,只要不是特征部位,这是我上法医课得出的结论),把特征明显的留下,然后用锅煮。
被侦破的起因就是,终于有个捡垃圾的老头看到了他丢出去的肉而感觉不对了,然后找到警察,化验后是人肉,就在那个垃圾站附近的小区开始排查。
第一次排查,他躲过了,第二次,打开门后看到许多大锅一起煮东西……于是抓了个现行……
比较让我郁闷而且寒的是,我朋友他们的任务,是从那几口大锅里捞出东西,挑着拼……拼成七个人……
专业的法医们啊!好些天都不想吃肉……
4。腌肉
这是我上班后经历的案件,不过没有经过我的手,这个案子在那个城市当时很轰动的,肯 有那里的人记得。
一个在小范围内知名的女人失踪了(在小城市,女人知名往往是因为她们的私生活,这个女人也不例外),她的外号如她的年代中的那些一样,俗气却又让人不乏联想——“黑牡丹”。
她的女儿报案说她很久没回家了,因为这个黑牡丹也是长期在外厮混的人,只有“很久”才会引起女儿的恐慌……
排查之后,在时间上最后看见她的人说,当时她和妙某在一起。那妙某自然成了重点怀疑对象。但是干怀疑是不行的……
3腌肉
这是我上班后经历的案件,不过没有经过我的手,这个案子在那个城市当时很轰动的,肯 有那里的人记得。
一个在小范围内知名的女人失踪了(在小城市,女人知名往往是因为她们的私生活,这个女人也不例外),她的外号如她的年代中的那些一样,俗气却又让人不乏联想——“黑牡丹”。
她的女儿报案说她很久没回家了,因为这个黑牡丹也是长期在外厮混的人,只有“很久”才会引起女儿的恐慌……
排查之后,在时间上最后看见她的人说,当时她和妙某在一起。那妙某自然成了重点怀疑对象。但是干怀疑是不行的…
5。给死人盖楼
这就是我给同学打电话,他给我讲的案子。
发生在他们那儿的郊外。
有段时间,总是有旅游的人在郊外失踪,案件往往都是这样,一种手法做得越多,就越容易破案,因为这样很轻易的能找出共同点,能找到分析案件的入手点。
警方当然就到郊外去排查。那是一个旅游区,有很多当地居民都把自己家里弄成可以招待客人的地方,想来便是做一些农家饭之类吧!顺带家庭旅馆。
在排查的时候,有一个反馈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一个开办家庭旅馆的户主,家里经常有漂亮衣服挂出来,大家很是奇怪家境一般的他们怎么买得起那些好衣服呢?
重点落在这家人身上后,案子侦破了。我同学说这家的两口子都有些心理变态,看见别人任何方面比他们好就一点都受不了,所以才会杀人,既然变态也许就不会对这些事很愧疚吧!当然这是我理解的,具体怎么突破的我没细打听。总之那两口子交待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比较让人寒的是他们对尸体的处理方式,他们在院子里挖了大坑,凑够了一定数量的尸体,便并排放在那坑里面,然后在上面抹上水泥,再杀人,再藏尸凑数,凑够了再摆好抹上水泥。就这样,在起尸的时候,那些人看上去便生生的被盖成了“尸体的楼房”。一共是40多具尸体,住在那地下好几层的“楼房”里……
而这栋楼房,就在那家庭旅馆的院子中,地底下……
也许以后我们去农家旅游,也要当心了……
6。致命的巧合
这个同样来自我同学讲述。
巧合不是只会在影视文艺作品中发生,真实生活中就偏偏也会发生像小说情节一般离奇的巧合,甚至有的时候,这些巧合是致命的。
还好这个案子最终真相大白,有冤的人也得见天日。但是转念一想,那些巧合,那些冤屈,怕不是对那个人的某种报应呢。
警方接报,一个女人被谋杀死在自己家里。谋杀方式为扼颈,死前曾发生性行为。法医认为死亡时间约在凌晨3点。
很容易的,便找到了重大嫌疑人,这是一个有钱人W,被害的女人是他的情人。女人尸体旁发现两块枕巾,上面的精斑经化验为A型血,W刚好是A型血。
于是警方开始对W进行询问,W说当天他们的确到女人家里发生了关系,发生关系的时候的确用枕巾铺在女人身下,2点的时候他离开了。但是他居然在女人家附近迷路了,一个多小时都没走出去。而且他们在激情中的时候W很迷乱,不记得自己是否有把手放在女人脖子上,W走的时候和女人说“我走了”,女人也只是“唔” 了一声,所以到最后,他甚至认为真是自己在激情中卡住了那个女人的脖子,那女人在他走后死了,他也就打算认罪服法。
我们来看要点:动机:激情错杀,不需要动机的。时间:凌晨2点左右,虽然法医根据尸僵判断女人死在凌晨3点,但是因为那是冬天,女人开着电褥子,因为保暖的缘故,尸僵形成的晚一些也很正常,而2点之后,W离开了那里并在迷路中,没有人能证明在那段时间他不在现场。工具:双手。其他物证:留着A型血精斑的枕巾。再加上W也打算认罪,按说这案子也就该结了,连DNA都不用做了。
好在警方还是认真的,女人死后她的手机不见了,而W说不出来那手机哪儿去了,便在这个疑点上打了个结,而幸亏有这个结。
后来那女人的手机居然打出了电话,也就顺藤摸瓜的抓到了拿着那个手机的人,很轻易的,那个被吓破胆的小偷就交待了他抢劫杀人的经过。
凌晨3点左右,小偷摸入女人的家想偷东西,看到赤裸的女人便起歹念,先*后杀,顺走手机和财物。
再看要点:动机:劫财劫色杀人灭口。时间:凌晨3点,法医的判断是准确的。工具:双手。其他物证:留着A型血精斑的枕巾。那小偷居然也是A型血!!!!!!!!!而当时因为W承认和那女人发生性关系是用枕巾垫在身下,并且是A型血,警方当时没做DNA也是可以理解的。
做了DNA之后,小偷正式伏法了……
太多的巧合了,且不说A型血,不说用枕巾垫在女人身下的习惯,不说前后一个小时的时间,就说W怎么会突然迷路呢,怎么会不记得是否掐了女人脖子呢……
如果W不迷路有人能证明他没在现场,如果W和女人激情的时候没那么意乱情迷,如果W能确认自己离开的时候那女人还很正常,他肯定能少受不少来自于内心的恐惧吧!
再如果那小偷不那么笨,稍微有点反侦查能力,不用那女人的手机打电话,W怕是要去大牢里生活些日子了……
但愿不会陷入那样的巧合之中,而但愿之前,还是先告诫自己不要做一些不好的事情吧!也许别人做的时候还没事儿,到了自己,却触犯了什么,最终百口莫辩甚至搭上性命呢……
七:回帖
这是我在QQ上认识的一个朋友的口述。
“那是一个阴冷的日子,天暗得让人感到不安。曾经我不明白为什么不安,但是现在我明白了。那就是我多行不义必自毙。老天爷也有预感的。
那天,我正在公司偷偷上网,突然头顶一声霹雳炸响:你在干什么?
我、我、在网上查资料……。我来不及关掉页面,颤抖着声音道。
老板劈头盖脸训道:你少给我来这一套,上班专心点,再让我查到你上网,小心炒了你。训完老板转身欲走。
我高悬的心肝正要归位,突然老板折了回来,径直走到我的电脑面前。然后我看老板的脸色渐渐地如死猪一样,开始涨红,发青,发黑,最后发臭。老板霍地站了起来,悲愤的声音再整个公司上空回荡:
你竟然看帖不回帖?!……你怎么能够看帖不回帖呢?!鱿鱼,鱿鱼!……我终于尝到了味道了……
我悲伤地在街上游荡,不知道往何处去。
漫无目的地晃荡在某处,抬头一看:“看帖必回”网吧。
我拣了仅剩的一个位置坐下,打开一个BBS继续看我在公司没有看完的鬼故事,看完,顺手关掉了网页。
接着我看见屏幕上映出一个发抖的身影,正站在我的后面。
一种诡异的即将爆炸的感觉在我的周围弥漫开来。
我回头,刚开始殷勤无比的美女服务员用手指指着我,极力压抑的悲愤使得她浑身发抖。
你走,我们网吧没有你这种家伙! 这是我今天听到的第二声炸雷了。
再接着,我感到了网吧里所有的人的目光齐刷刷的聚集到我的身上,我感到一种万箭穿心的痛楚。
然后,无数火山爆发般的拳头朝我的身上头上落了下来……
不知道昏迷了多久,醒来之后我鲜血淋淋地躺在一条臭水沟旁。两个好心人在不远出嘀咕了半天,召唤来我最需要的、敬爱的人民警察110同志和救死扶伤的120同志。
在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110和蔼的问我为什么会被打成这样,我说是网吧的蛊惑仔打的。
110知道了情况后,义正词严地宣布一定要将那些打人的家伙全部收拾,这让我感动无比。然后110又问为什么动手打我。我目光黯淡了下来:我不过是看帖的时候没有回帖罢了。
刹那间,我感到了担架的震动。我的天空再一此坍塌了下来。只觉得身体一轻,我在黑暗中划出一道笨重的弧线,飞向了原来的臭水沟。身后还回荡着110和120愤恨的尖叫:竟然是个看帖不回帖的家伙,该下地狱……
我怎么也接受不了,作为资深潜水员的我,竟然会淹死在臭水沟里。难道是报应?
我似乎真的死了。我已经看到了牛头马面。把我带到了地狱。判官呈上了生死簿,阎王看了看说:阳寿未尽啊,怎么就抓来了。
我突然好象明白了看帖不回帖是一件罪不可赦的事情,但是,牛头马面的声音已经响起:他看帖不回帖。
这是我离开地狱前听到的最后的声音,是我一生中最恐怖的声音,甚至于我生前的被打和被抛弃都不算什么了。
我的确死了。阎王把我未尽的阳寿都给了看帖回帖的人。
而我,地狱没人要,人间没人要。 我就这么游荡在荒郊野外。
同志们,千万不要重蹈我的覆辙!记住:
看帖,
一定要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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