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的报应/请善待生命

大陆的女性是最拿堕胎不当回事的女性,竟然有许多女孩用堕胎来减肥,这简直是寻死行径。我们宣传部门不负责任,没有把堕胎带给女性的心理、生理的危害讲出来,一切都是稀里糊涂,让中国女性在稀里糊涂中受害。  

  我发现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对堕胎的害处以及后遗症知之甚少!不要说我们这些没有结婚或者是那些未成年的,就是我们长辈也未必知道多少!  

  我问过我身边许多学习医学的朋友和同学,也听到一些让人心寒的事情!  

  一般来说,年龄不超过20岁女孩子(特别是16-18岁的),她们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成熟,如果这个时候堕胎一次,对身体的危害影响极大,以后她们患许多妇科病的几率要比正常的女人大好几倍。怀孕随便乱堕胎不只危险性高,而且还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后遗症;高雄市小港医院近来就接到3例因堕胎不完全,子宫腔内残留胚胎骨头或组织而造成不孕。  

  医师表示,随着性观念的开放,有越来越多不预期的怀孕案例,甚至还有所谓“九月堕胎潮”,不过人工流产会造成出血、发炎、子宫腔黏粘等不孕后遗症,严重时还会死亡。  

  台湾高雄市立小港医院近来更发现3个罕见的人工流产后骨头残留造成不孕的案例。第一个案例是一名24岁的林姓妇人,婚后一直不孕,医师进行超音波检查发现她的子宫内有类似子宫避孕器的异常显像,但是林姓妇人并没有装置子宫避孕器。医师进一步以子宫镜检查发现子宫腔内有一块残留的胎儿骨头,询问之后发现,原来是病患6年前未婚怀孕,在怀孕4个月时接受人工流产,医师推断应该是当时流产所造成的后遗症。  

  第二个案例是一名26岁的李姓妇人,4年前因为胎死腹中接受人工流产,之后出现异常出血和痛经,但是李姓妇人并没有注意,近日是因为怀疑自己不孕而到医院接受超音波检查,同样被医师在腹中发现有子宫避孕器的异常显像,经过子宫镜检查,医师从李姓妇人的腹中取出7块胎儿的骨头。手术后异常出血和痛经的情况也就此消失。  

  第三个案例则是一名20多岁的妇人,同样因为不孕接受检查,结果发现子宫内有已经钙化的胚胎组织,医师询问发现她在7年多前还是青少年时,曾经一度怀孕8、9周,然后接受人工流产。  

  陈圣忠说,子宫腔内骨头的存留,通常会造成妇女子宫异常出血、月经量多、痛经和不孕,曾经接受人工流产的妇女如果出现上述症状,就应该特别注意;他也建议接受人工流产的患者如果在手术后第一次月经有异常出血或痛经的情况,最好就要接受检查。  

  如果女人堕胎超过三次,你可以去问问那些经验丰富的妇科医生,她们会告诉你,你可以怀孕,但你以后很难再生出Baby!Baby会在你怀孕7-8个月自动流产!因为堕胎超过三次以后,女性的子宫口已经阔开,加上现在条件好,营养好,婴儿都比较重,子宫拖不住婴儿,自然流产!  

  有一次有个大学二年级的女生,已经堕胎过三次,第四次的时候,她对医生说:我要把孩子生下来!医生对她说已经不可能了,她当时大哭起来!  

  还有很多,我不说,一个例子就说明问题!  

  而且堕胎还带来一种严重的隐性心理疾患,美国科学家研究,堕过胎的妇女患抑郁症的比例高于没堕胎的三倍。堕过胎的妇女的自杀率竟然高于没堕过胎的妇女五倍。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研究表明,堕过胎的妇女,意外死亡(车祸、被杀等)的几率也高于没堕过胎妇女三倍……  

  堕胎为什么会这样,科学界也没明确的结论,科学家很奇怪,许多堕胎后果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比如堕胎跟车祸以及盗匪奸杀有什么关系?因此大为头疼。  

  许多人认为堕胎是严重违反宇宙自然意旨的事,冥冥之中自然有感应。而且世界上大多数民族都相信有婴灵的存在。婴灵就是堕胎小儿的灵魂。据说,一个生命能投生为人是很难的事,当这个魂神好不容易进入母胎,成为一个人形,而竟然被轻易而且残忍地搅碎吸出,婴灵哀怨不去,总是追扰着母亲,他们在多维空间中有能量进行破坏,这是堕胎妇女万事不如意的根源。  

  所以先建议那些男的,请爱护你身边的女孩子,不要因为贪图一时快乐,给女孩子造成一生的伤害!同时更建议女孩子多多爱护自己!为爱付出本无可非议!  

  不管男的还是女的,你将来要结婚,不管你们是谁爱谁更多还是彼此相爱,有天你们想要一个Baby,可是你发现你的老婆或者自己不可能有你们自己的Baby,不知道做何感想?  

  一开始我也不明白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以及一切宗教都极力反对堕胎并在法律禁止堕胎,我现在算是悟到点什么了。不知道中国什么时候颁布禁止堕胎法?
堕胎是杀生恶行,以事、意乐、加行、究竟衡量,事是胎儿,并非无情法与低等生命,而是极为宝贵的具命有情。意乐之中,想是于胎儿作胎儿想;烦恼是贪、嗔、痴任何一种,譬如未婚怀孕为了遮人眼目,或者不想抚养儿女,而自己堕胎,或者古代一夫多妻,妻子嫉妒小妾有孕,下药堕胎;等起为乐堕胎欲。加行是服药打胎或作人工流产手术。究竟,是胎儿断命根。因此堕胎即是杀人,堕胎者成为残忍杀害亲身骨肉的杀人犯。  
  《感应篇汇编》中有一则公案说:郭印有位叫引凤的女儿,被鬼卒追摄,遍游了十八地狱。在最后一所地狱中,她见阎罗王端坐在大殿之上,下面站立好几百位女人,每个女人身边都有一个小孩抱着脚索命。小孩当中,有些是母亲以生育女儿过多而投水溺死的,有些是以家里贫穷,生而不能养育的,有些是妻嫉小妾怀孕而用药打堕的,有些是私胎而自己毒死的,有些是以争斗损胎致死的,有些是看护不慎死于非命的。阎罗王一一追查,这些犯了杀罪的女人手脚带着刑具,看起来身体都是枯槁瘦弱。引凤回来后,把地狱中的见闻详细告诉父亲,并且书写在天宁寺壁上,作为后人的警戒。  
  我们知道,当中阴身进入母胎和受精卵和合成为名色时,便开始获得再度做人的宝贵机会,这种难得胜过盲龟值遇轭木之孔。身为人母,本来应负起精心孕育新生命的责任,可是人以私欲丧尽天良,竟狠心把自己的骨肉扼杀在腹中。胎儿不是无情物,他们被打堕时有着强烈的痛苦,母亲残忍地剥夺他们作人的权利,会引起他们的极度愤恨,从此血肉相连的母子将变成不共戴天的仇敌。如果不以四力忏悔,解释怨结,决定会因此堕入恶趣。世人何苦为了短暂的贪欲之乐或者眼前的生活方便,作出这种禽兽不如的杀子恶行呢?《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说:“有十种业,能令众生得短命报,一者自行杀生,二者劝他杀生……七者坏他胎藏(就是自己堕胎),八者教他毁坏(就是教人堕胎)……以上十业得短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