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人不超过45分钟

有位朋友,香港人,为人明快,写文章做学问也就干净利落,令人羡慕。
  有一次我经过香港,他请我吃饭,电话里他形容出地铁后的相见地点,讲得清楚明白,有如军事地图。
  “只约在地铁是不行的,还得要说明出口。不然地铁那么大的范围,一定跑错,说明出口还不够,每个大出口还分几个小出口。”
  我听他认真陈述,对自己平日的粗心大意不胜惭愧。
  他不单把空间形容得一清二楚,接着他又开始讲时间:“我们约六点半见面,但世界上的事很难讲,有时地铁停电的事也不是不会发生。总之,你先到你等一下,我先到我等一下。但如果等了45分钟人还没有出现,那就是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情了。那时候,我们就各自想办法自己去吃晚饭,谁也别等谁了。总之,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为了什么理由,都不能等人超过45分钟以上。”
  那天,我们由于他清楚的叙述,所以在指定的时间见了面吃了饭。但我事后回味不已的,仍是他那番“约会学”。想起有位朋友和我讲了个故事,也不知是不是她自己的:一对年轻的男孩和女孩,相约在图书馆见面,不料到时候空等了许久,彼此竟没见到。年轻气盛,两个人也没解释什么便轻易分手了。二十年后偶遇,早已是男婚女嫁。出于好奇,他们质问对方当年为何不赴约。答案很悲伤,原来他们一个在图书馆里面等,一个在图书馆外面等。
  这种故事,碰到我这位精确而深谙约会法则的香港朋友就可以避免发生。
  世上的人,似乎无论是谁,都不必在约会中等他到45分钟以上。就算是情人,如无特殊理由也可以就此休矣。这位朋友用这么简单的数字就把一件麻烦的事了断得如此清明,我不胜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