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是一个长着大胡子的家伙,说不上是魁梧还是敦实的身材,那双眼睛总是炯炯有神,望到某个地方的时候如同两条闪亮的光束,只是这光束并不刺眼,只是明亮,明亮而已。
记得有一次他说来了几个朋友,让我过去陪着一起喝酒。我准时到了,他邀请的其他朋友却一个也没来。他在厨房里慢条斯理地煮着菜,间或到电脑边噼里啪啦打几个字,坐在书堆里和我聊几句天,天可怜见,那顿饭他起码准备了四个多小时,而且最终端上桌子的菜,只能用简陋和粗糙这两个词来形容。那晚我和他的朋友一起喝得七荤八素。他倒酒时的样子很可爱,仿佛倒的不是酒,而是什么仙汁玉液,倒的时候小心翼翼,好像很享受整个倒酒的过程,不会喝酒的人,单看他倒酒恐怕已经对酒垂涎欲滴了。
天啊,他是一个多么善良而且柔弱的人啊。他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接近的一种男人,他的品性应该是最接近于绵羊的,他永远宽容地看着这个世界,偶尔逆来顺受的眼神看着让人有些心痛。我承认在他之后,我对那些飞扬跋扈的朋友再没有好感了。
这个善良的男人是一个优秀的诗人。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很出名了,在“粉丝”这个词还没发明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自己的“粉丝”,据说有女孩像崇拜宗教一样崇拜着他,一次在酒吧里某个女孩与他不期而遇,在知道他的名字之后,那个女孩居然放声大哭起来。我们很多人都把这当做一个笑话来讲,可是我每次在想到的时候,怎么一点觉得可笑的意思也没有呢?
有天晚上大雨滂沱,我喝醉了他送我,我一次次地嘲讽他,对他说我最烦那些出门不下雨却带伞的人了,没想到你也是这样。我站在午夜的街上,任凭大雨把我全身浇湿,他把伞收拢起来,在雨中那么无奈地看着我,等我折腾够了,才从他手里接过那把伞,拦了一辆出租车跑回了家。不知道他是怎么回去的。第二天早晨,看到扔在走道中的伞,才想起昨晚的事情。但我始终没打电话跟他说一声谢谢。那把伞也一直没有还给他。一直在我家的鞋柜里面。
后来,联系得就少了。他给我发过一些短信,邀请我去参加某个村子举行的诗歌朗诵,或者去参观一些画展。我一次都没去过。开始的时候还回复几次短信,说抱歉,我去不了。后来,干脆连短信也不回了。我想在突然觉得想念一个朋友的时候去看他,带上酒和想说的话,酒也许喝不完,话有时可能说不尽,但那时,我或许能和他善良且真诚的眼光对视。能和他对视,我就敢和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对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