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的总体特点可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和”。“和”的精神不但在时间上与中华文化同生共长,而且在空间上渗透和体现于中华文化的各种具体形态。“和”就像中华文化的“基因”,制约着和规范着各种具体文化形态的基本风貌。
举一个最显著的例子,那就是《太极图》,我曾称其为“中华和谐美第一图”。远在新石器时代中期河姆渡出土的一个纺硾上,就已出现了“太极”的图形,大概明以后逐渐形成为现在流行的标准的《太极图》。我观《太极图》的美有五大特点:一、它是圆形的美,曲线的美,与西方以十字架和黄金律为代表的直线的美、长方形的美不同。二、它是均衡的美、对称的美,黑白两鱼,均衡对称的构成一个“和谐”的大圆。三、它是阴阳中和的美,白色代表着阳刚方面,黑色隐喻着阴柔的方面,阳刚与阴柔相交相融,共同构成互生互动的“中和”之美。四、它是一种范本式的美,美得不能再美的美,《太极图》中间的反“S”线,是一条“恰到好处”美得不能再美的曲线。任何的一点移动,都会破坏它均衡对称的中和美。五、它是动中有静的美,阴阳二鱼似在一个大圆中永恒地旋转,但旋转中又保持着一种宁静,总之这是一种典型的中和之美,和谐之美。
《太极图》的中和之美,不是偶然的,而是深深植根于中华文化之中,与中华先人美的观念是一致的,是中华先人艺术和美的理想的体现。《尚书》保存了一些可信的有关我国远古时代的文献,其中在《舜典》中就已有“和”与“乐舞”关系的资料: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帝指虞舜,夔是舜时的乐官,舜命他教育胄子的乐舞,已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乐与诗舞结合在一起的,是诗、乐、舞三种艺术元素的和谐体。第二、这种诗乐是抒发人的主体“情志”的,“诗言志”是中华先人对艺术的最早规定。第三、这种“言志”的诗乐舞,又遵循着“和”的原则,它坦直而温和,宽容而严厉,刚威而不虐,简慢而不傲,体现于其中的正是“执两用中”,不走极瑞,不过分又无不及的精神。第四,“八音”是指用石、竹、皮、陶、骨等八种质料制成的乐器,“八音克谐”,八种乐器合奏的非常协调,非常有序,达到和谐的境地。第五,用这种和谐的诗乐舞干什么呢?“神人以和”,是用来调节和促进神与人的和谐的。远古时代是一个巫术文化盛行的时代,我们的先人认为神主宰着人们的安全、幸福和命运,因此用诗乐舞来谐和神与人的关系,以祈求神的保护与赐福,这是乐诗舞和谐社会的功能。从诗乐舞的和谐内涵、协调建构到和谐神人的艺术功能,都贯串着“和”的观念,都与“和”有着内在的关联。在春秋期间的“和同之辩”中,史伯明确提出“以他平他谓之和”的观念,并以此认为“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国语·郑语》)史伯认为音乐产生于“和”,“和六律以聪耳”,“声一无听”,单一的声音是不能构成动听的音乐的。晏子也从五味讲到五声,他说:“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左侍昭君二十年》)在这里把“以他平他”的关系,进一步发展为音乐中相辅相成和相反相济的两种谐和关系,同时又把音乐的功能,从和谐神人发展到培育和谐人格,使“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孔子承继了这一思想,他所说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和“温柔敦厚”、“文质彬彬”,也正是弘扬了“和”的精神。他再传弟子公孙尼子的《乐论》,则直接把“乐”与“和”看作一体,公孙尼子说:“乐统同,礼辩异”又说,“礼辩异,乐敦和”(《乐记·乐情》)乐的本质就是和谐,这说的再清楚不过了。他还进一步从社会功能的维度阐释“乐”为“和”的思想。他说:“礼仪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他把这种“和”扩展到家族、乡里、社会等级、君臣上下等人与人关系的各个层面。汉代董仲舒更直接把“美”与“和”联结起来,他说:“中者,天之用也,和者,天之功也。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春秋繁露·天地阴阳》);又说“故人气调和,而天地之化美”(《春秋繁露·天地阴阳》),很明显董仲舒把“美”看作是天、地、人的和谐,是自然与人文的和谐,这就把美是和谐的思想,扩展到整个宇宙自然和人文社会,几乎是无所不包了。到魏晋南北朝,刘勰的《文心雕龙》进一步把“和”与广义的“文”统一起来。他认为在广义的“文”中,心与物、神与象、情与理、声律与比兴、情思与文采是一个和谐的整体,“文”是和谐可以说是代表了隋唐之前我国古典和谐艺术美的理想。刘勰在《文心雕龙·序志》中说“擘肌分理,唯务折衷”,所谓“折衷”正是“执两用中”的中和思想的鲜明表述,“中和”的思想贯串于整个《文心雕龙》。总之中和之美是古代艺术和审美所追求的主导理想。
那么,这种中和之美或古典谐美的本质内涵是什么呢,我认为有五点最重要:首先,它是一个关系范畴,是构成一个事物美的多种元素的关系状态,特别是其结构关系的形态;其二、这种关系的主要特征是均衡对称、协调融通、次第有序、多样统一的一种和谐状态;第三,在这一和谐体多种元素中,人的主体性始终居主导地位。以人为本,是中华文化和谐传统的根本精神,是和谐美的主导因素。中华文化倡导“天人合一”,在天人关系中,“人”是主要的。《礼记·中庸》讲由人及天,董仲舒也一方面讲“人之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春秋繁露·为人者天》),另一方面又讲“人之超然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也。人,下长万物,上参天地。”(《春秋繁露·人副天数》)。人可以“参天地”,甚至主宰着天意,天意必须符合民意,代表民意。天与人的关系,蕴含着主体与客体、感性与理性、自然与人文、合目的与合规律的关系,以人为本,也就是在和谐美中,以主体、理性、人文、合目的为主导。第四、以人为本所达到的多样元素的融合,是一种物我两忘,物我合一的境界,庄子讲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周梦蝶”表现的“不知何者为蝶,何者为庄周”,朱熹讲的“自中节”,都是讲的这种和谐美的境界。第五、和谐美不但体现客观规律的“真”,合目的的“善”,还要超越合规律的真与合目的的“善”。“真”是必然的、有限的、相对的,“善”是应然的、有意的、不自由的,超越“有限”、“相对”和“必然”,又超越“有意”、“应然”,才能升华到和谐美自由的境界。《诗经·文王》讲的“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最早的讲到了这种境界。“不识不知”,并不是蒙昩无文,而是指一种超越“必然”、超越“应然”,而又暗合规律的、目的的审美自由的状态。孔子讲的“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也是这种境界。“从心所欲”就是超越“有意”、“应然”的无目的,所谓不逾矩,就是符合着“真”的规律和道德的“善”。孔子在这里把人生与审美结合起来,把人生境界提升到审美自由的境界。庄子讲的“忘我”、“无物”的“逍遥游”的境界,当然更是一种审美自由的境界。这种以和谐美作为人生最高理想的境界,充分展现了中华美学的根本精神和独特风采,这与西方以真为美的最高理想,形成了巨大的差异。西方自古希腊美学开始,就把美与真结合在一起,柏拉图认为达到最高真理的“理式”就达到了最高的美。黑格尔是近代西方美学的高峰和集中代表者,他把美归于“理念的感性显现”,使其处于绝对精神的最低阶段,他认为只有经过宗教,到哲学以“无限”的“理性”形式,把握无限的理性内容时,才达到最高真理,真是远远地高于美的。可以说西方的美学,以真为美,追求最高的真理,是美的最高理想,这与中华文化和中华美学是大异其趣的。以中和之美或古典和谐美为主导理想的中华美学,可以称之为是中和美学或和谐美学,“太极图”的美作为中和之美或和谐之美的典型体现,自然可以成为中华美学、中华文化最鲜明的表征,因而,中华美学也可以称之为“太极美学”,中华文化亦可以称之为“太极文化”。 |